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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氏家訓二:教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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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顏氏家訓二:教子篇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1]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玉版,藏諸金匱[2]。生子咳[3],師保[4]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矣。

凡庶[5]縱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爲則爲,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爲[6],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呵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已習,方複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仇怒日隆而增怨,逮於成長,終爲敗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7]於呵怒,傷其顏色,不忍楚[8]撻慘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爲諭,安得不用湯藥針艾[9]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10]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王大司馬[11]母魏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12]時,爲三千人將,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梁元帝時,有一學士,聰敏有才,爲父所寵,失於教義:一言之是,遍於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藏文飾[13],冀其自改。年登婚宦[14],暴慢日滋,竟以言語不擇,爲周逖[15]抽腸釁鼓雲。

  【註釋】

[1]中庸之人:智力中常的人。

[2]金匱:金屬製作的書櫃。

[3]咳:孩提。

[4]師保:古代擔任教導皇室貴族子弟的官,有師有保,統稱師保。

[5]凡庶:普通人。

[6]運爲:行爲。

[7]重:難的意思。

[8]楚:荊條,古時用作刑杖。這裏是用刑杖打人的意思。

[9]艾:艾葉,中醫以艾時薰灼人體以達到治療目的。

[10]可願:豈願。

[11]王大司馬:王僧辯(?—555年),南朝梁將領。字君才,太原祁(今山西祁縣)人。初爲湘東王蕭繹中兵參軍,後任平南將軍、左衛將軍、驃騎大將軍、尚書令等職。官職相當於漢代的大司馬。樑大寶二年(551),蕭繹以他爲大都督,領軍討伐興兵作亂的原東魏大將侯景,獲勝。王僧辯因功任徵東將軍、江州刺史。承聖四年,在北齊的威逼利誘下,迎立北齊扶植的樑貞陽侯蕭淵明爲帝,遭陳霸先反對,被其縊殺。

[12]湓城:今九江市。湓水注入長江處 [13]藏文飾:掩蓋,文過飾非。 [14]婚宦:結婚和做官,這裏指成年。[15]周逖:梁元帝時官僚,具體不詳。

  【譯文】

上智的人不用教育就能成才,下愚的人即使教育再多也不起作用,只有絕大多數普通人要教育,不教就不知。古時候的聖王,有“胎教”的做法,懷孕三個月的時候,出去住到別的好房子裏,眼睛不能斜視,耳朵不能亂聽,聽音樂吃美味,都要按照禮義加以節制,還得把這些寫到玉版上,藏進金櫃裏。到胎兒出生還在幼兒時,擔任“師”和“保”的人,就要講解孝、仁、禮、義,來引導學習。普通老百姓家縱使不能如此,也應在嬰兒識人臉色、懂得喜怒時,就加以教導訓海,叫做就得做,叫不做就得不做,等到長大幾歲,就可省免鞭打懲罰。只要父母既威嚴又慈愛,子女自然敬畏謹慎而有孝行了。

我見到世上那種對孩子不講教育而只有慈愛的,常常不以爲然。要吃什麼,要幹什麼,任意放縱孩子,不加管制,該訓誡時反而誇獎,該訓斥責罵時反而歡笑,到孩子懂事時,就認爲這些道理本來就是這樣。到驕傲怠慢已經成爲習慣時,纔開始去加以制止,那就縱使鞭打得再狠毒也樹立不起威嚴,憤怒得再厲害也只會增加怨恨,直到長大成人,最終成爲品德敗壞的人。孔子說:“從小養成的就像天性,習慣了的也就成爲自然。”是很有道理的。俗諺說:“教媳婦要在初來時,教兒女要在嬰孩時。”這話確實有道理。

普通人不能教育好子女,也並非想要使子女陷入罪惡的境地,只是不願意使他因受責罵訓斥而神色沮喪,不忍心使他因捱打而肌膚痛苦。這該用生病來作比喻,難道能不用湯藥、針艾來救治就能好嗎?還該想一想那些經常認真督促訓誡子女的人,難道願意對親骨肉刻薄凌虐。

大司馬王僧辯的母親魏老夫人,品性非常嚴謹方正;王僧辯在城時,是三千士卒的.統領,年紀也過四十了,但稍微不稱意,老夫人還用棍棒教訓他。 因此,王僧辯才能成就功業。梁元帝時,有一位學士,聰明有才氣,從小被父親寵愛,疏於管教;他若一句話說得漂亮,當爹的巴不得過往行人都曉得,一年到頭都掛在嘴上;他若一件事有閃失,當爹的爲他百般遮掩粉飾,希望他悄悄改掉。學士成年以後,兇暴傲慢的習氣一天賽過一天,終究因爲說話不檢點,被周逖殺掉後,腸子被抽出,血被拿去塗抹戰鼓。嗎?實在是不得已啊!

  【原文】

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1]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2],此不簡之教也。或問曰:“陳亢喜聞君子之遠其子,何謂也?”對曰:“有是也。

蓋君子之不親教其子也。《詩》有諷刺之辭,《禮》有嫌疑之誡,《書》有悖亂之事,《春秋》有僻[3]之譏,《易》有備物[4]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親授耳。

齊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聰慧,帝及後並篤愛之,衣服飲食,與東宮相準[5]。帝每面稱之曰:“此黠兒也,當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別宮,禮數優僭[6],不與諸王等;太后猶謂不足,常以爲言。年十許歲,驕恣無節,器服玩好,必擬乘輿[7];常[8]朝南殿,見典御[9]進新冰,鉤盾[10]獻早李,還索不得,遂大怒,訽[11]曰:“至尊已有,我何意無?不知分齊[12],率皆如此。識者多有叔段、州籲之譏。後嫌宰相,遂矯詔斬之,又懼有救,乃勒麾下軍士,防守殿門;既無反心,受勞而罷,後竟坐此幽薨[13]。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14]之死,母實爲之。

趙王之戮,父實使之。劉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爲靈龜明鑑[15]也。

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16]。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17]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俛[18]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19],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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