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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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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作文吧,作文可分爲小學作文、中學作文、大學作文(論文)。相信許多人會覺得作文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罪犯的作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罪犯的作文

罪犯的作文1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沒有絕對的好,也沒有絕對的錯,沒有絕對的失敗與成功。那麼,“完美”這個詞還存在嗎?人們近乎瘋狂的對追求完美,孰不知,他們追求的只是一個束縛自已的籠子,就像傳說中的鸚鵡魚一樣,爲了不讓自已受到傷害,“作繭自縛”。社會上的種種規則,父母的要求,老師的諄諄教導,讓我們的青春失去了本應有的活力與創想,我們被成功這個籠子困住,竭盡所能地去追求成功,然而,我們的夢想卻像一塊不規則的石頭,慢慢地被規則磨平。

走入這個社會,許多人提倡的是“適者生存”,難道所謂的“適者生存”就是阿諛奉承假惺惺嗎?“適者生存”只是那些人爲自已的謊言我的掩蓋,那爲什麼父母又要不停地教我們爲人要誠實呢?我真的不懂,不懂爲什麼世界上會愕這麼虛僞的人,爲了成功,目的,不異以出賣心靈爲代價。有人又說:“這些是在爲自已的夢想而努力,真的嗎?不是的,夢想:是個純潔、美好,驅人前進的不竭動力,夢想使人發奮圖強,越挫越勇,當然,在追求夢想的途中定會有阻礙,但是,重要的是過程,而不是結果!

總之,做自已最重要,不必隨波逐流,追求別人追求的東西。

罪犯的作文2

大家看了我的題目,一定以爲我是個警察吧?哦,不好意思,你們錯了。這知道爲什麼嗎?且聽我細細跟你們說來。

這件事雖然已經過去很久了,但它就像一條長長的飄帶,一頭伸向天邊,一頭紮在我的心裏,讓我久久難以忘懷。

“真是無巧不成書”。說起來,那件事還真有點一波三折的味道。那是因爲哥哥偷了媽媽的20塊錢,搞得我們家一時人心惶惶,亂七八糟的。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最開始媽媽還以爲是我乾的呢。媽媽說:今天她丟了20塊錢,明天一定要把小偷給揪出來,明天中午要審小偷呢。

第二天中午,媽媽坐在沙發上,我和哥哥坐在對面的小板凳上,繼而拉開了審小偷的序幕。只見媽媽高高在上,威風八面,儼然一副審判長的氣派。也不知道她從哪兒弄來的幾塊牌子,一塊上面寫着“審判長”,兩塊上面寫着“嫌疑人”。媽媽是審判長,我和哥哥就理所當然地成爲嫌疑人了。看着嫌疑人的牌子,我的心裏怪難受的。媽媽拿起原來做縫紉時用的一個小木板,輕輕敲了一下面前的茶几,鄭重其事地說:“昨天,我在家裏丟了20塊錢。究竟是誰拿了,一定出不了你們兄弟兩人。現在,給你們一個將功折罪的機會。坦白了,把錢交出來,媽媽既往不咎。一旦被我查出來,我可要家法伺候了啊!”媽媽所說的“家法”,便是用家裏的掃牀的小掃帚把子打屁。我聽了,馬上擡起頭,對上媽媽把凌厲的目光,理直氣壯地說:“我沒偷”。哥哥擡起頭看了下媽媽,吞吞吐吐地說:“我也沒偷。”我突然想起,哥哥昨天好像拿回家一個大禮包呢。就另有所指地說:“是嗎?那我怎麼見咱家昨天有人往家裏拿回來了一個”大袋子“呢。”哥哥不禁打了一個冷戰,狡辯道:“我看就是你偷的”。媽媽在那兒看着我們兩人,沉默不語。“哼!事到臨頭,還不認錯。我有證據”,說罷,我趕緊跑回哥哥的臥室把他的那個神祕的 “大袋子”拿了出來。

媽媽翻了下里面,有玩具槍,有遊戲點卡,還有一堆零食,算了下價格,恰好是20塊。

只見哥哥頓時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哥哥一見事情敗露,嚇得趕忙認錯:“媽,是我偷的。”

媽媽的眉頭瞬間擰成了疙瘩,一股無名之火瞬間就冒了出來。哥哥害怕的就像即將要被槍決的死刑犯一樣,癱軟在地上。媽媽一把拉起哥哥,順手拿起手中的掃帚把子,一下子就打在哥哥的屁上。“男兒有淚不輕彈,只是未到傷心時”。哥哥的眼淚就像斷了線的珠子,七零八落地掉了下來,直把地板都砸的陣陣發響。我也害怕極了,趕緊死死地拉住媽媽的手,一個勁地哭,媽媽這才收手。

那天中午,媽媽跟哥哥後來又講了什麼,我已經記不清了。但我明白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偷盜是可恥的,可惡的,尤其是偷家裏人的財物。正所謂家賊難防,如果你連家裏最親最愛你的人都偷,那真是“罪該萬死”啊!

是啊,就像羅曼羅蘭說的:“累累的創傷就像生命給你的最美好的東西,因爲在每個創傷上面都標誌着前進一步。”

哥哥此後再也沒有偷過家裏的東西,也沒有因此記恨我。我們倆兄弟只見的情感也沒有因爲那一點點小事而打了半折。那次的審小偷,審掉的是毛病,審出的卻是一家人之間的精誠團結和相依想靠。我以後不管對家裏,對朋友,也一定不能走哥哥的老路,一定要做正直的人!

罪犯的作文3

告訴你們一件事,我的媽媽她是一個罪犯。先不要驚慌,等我說完。

我是比較貪玩的一個女生,媽媽卻總是不讓我出去玩,總說女孩子家家的,那麼野幹什麼?媽媽好不容易去買菜了我讓爺爺看好家,於是我就衝出家門,跑去玩了。可沒想到媽媽又回來了,這回她沒有放過我。她開始行動了,她偷走了我玩的時間,還敲詐我沒做老師佈置的作業,這應該算犯了盜竊罪和敲詐罪。

每次過年,我很富有,錢包裏塞滿了“毛爺爺”可年一過,我的錢就沒有了,因爲那些錢被媽媽拿走了,不過媽媽有時會到我這來“自首”還給我一些錢,有時還給我帶來了一些禮品,補償補償我。根據法律,應該減輕罪刑。

天氣熱了,我那一頭黑乎乎、濃密密的長髮可委屈了,媽媽看我整天出汗。有一天,媽媽叫我閉眼,我閉着眼,不知走到了哪裏,只感覺頭髮變輕了,而且我還感覺背後有人拉着我的頭髮,然後越來越涼快,還噴了一些水。媽媽叫我睜開眼,我睜開後看見我那頭髮被剪短了,不過挺可愛的。現在媽媽又犯了拐賣罪。

雖然我的媽媽是個罪犯,但我並不憎恨她,而且我還挺希望她能堅持把這個工作一直做下去,不要改變,一直這樣。

罪犯的作文4

3月3日 晴

今天我升副局長了,哈哈!現在那些人每天對我都點頭哈腰,等我升正局長了,他們還不得給我端洗腳水,可爲什麼陳明也升副局長,他文憑沒我高,人緣沒我好,憑什麼和我平起平坐,哼,等我新官上任三把火,遲早把他整下去,等着瞧。我真想告訴陳明:清正廉明沒有用,職位纔是硬道理。哈哈

3月11日 陰

今天局長把商貿大廈的招標任務交給了我,這不是把錢交給了我嗎?今天,工程師老李來找我,遞給我一個信封,裏面的“老人頭”少說也有百八十張,他想要拜託我把商貿大廈的'建築交給他的弟弟,哼,當然是誰給得多交給誰。果然不錯我所料,老李剛走,張老闆便來了,他是我在酒店裏認識的酒肉朋友。他帶來了一個首飾盒,想讓我把建築任務交給他,我說在考慮一下,他便走了。他走後,我打開首飾盒一看,哇!一整套黃金首飾,夾層裏放着整整5萬元現金,怪不得我拎得怪沉呢。過了一會,陳明來了,說老李和王老闆已經找過他了,建議我搞公開招標,哼,有錢拿就行了,管他那麼多

3月15日

今天我兒子的作文得了“優秀”我問他想要什麼獎勵,他說讓我明天帶他去吃麥當勞,我同意了。我問他寫的什麼,他說是寫一隻烏龜被獵人抓起來煮湯喝,在水沒熱的時候,烏龜勇敢地撞破鍋,逃了出來。又過了不久,烏龜又被抓了,但烏龜在鍋裏並沒有撞鍋而逃,而是在鍋裏游來游去,等它反應過來已經晚了。我讀着讀着便睡着了。

4月20日

那棟樓的防火設施太差了,才建了多久,就着了一場大火,死了這麼多人。我好後悔呀,我好狠那個姓王的,我更狠我自己。如果當初聽了陳明的話就好了,我不知不覺想起了那隻烏龜,唉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呀!

吉安師範附屬小學六年級:萬星煒

罪犯的作文5

木燁沒有言語。毛熔猛地擡起頭來,開玩笑地說:“因爲我長得像你的姐姐嗎?”

“不是,我姐姐年輕得多。比起你來。”

毛熔的手很溫柔地幫木燁按摩着。這個場面確實有點讓人難以揣摩。木燁很快安靜下來。不再飢餓,因爲她的肚子已經漲得很高了,她很難受,但是沒有表露出來。她怕毛熔再做出奇怪的舉動。

毛熔沒有說話,其實,木燁和毛熔看起來差不多大。木燁是某大學的學生,而毛熔是一個小罪犯。

她們具有不同的性質。

毛熔笑笑,說:“你爲什麼不告發我?你有電話,也有電腦,我讓你隨時出門,去上學。你只要隨便打一個車,直奔公安局,就可以告發我,不是麼?”

木燁擺擺手,沉思。

而後,吐出了一句讓毛熔難以理解的話語。

她說:“在你看來,我非常愚蠢,但是,我很聰明。並不是信口開河。”

木燁拿起書本,專心致志地看起書來。一篇一篇的英文,難得讓木燁皺起眉頭,直翻字典

毛熔湊過腦袋來,似笑非笑:“我來幫你吧。”

木燁擡起頭來:“你能幫我,應該就不會當罪犯了吧。”

毛熔奪過木燁手中的英文書,大聲地朗讀了起來,聲音很好聽,讀得也很通順。

罪犯的作文6

因爲大雄整天想利用機器貓多拉A夢的百寶袋去追女朋友,可多拉A夢不答應,所以他們吵了一場架,最好把多拉A夢趕出屋子,多拉A夢想:“大雄不務正業,次次測驗那0分。”於是,多拉A夢決定離開了大雄,自己在外面生活。

有一天,大雄走過一間房子,聽到有人在說:“救命,有小偷。”大雄雖然比較自私,但還是有正義感的,大雄急忙的在旁邊的公共電話亭打電話報警,小偷拿了東西就駕駛着小轎車走了,那時,警察還沒來,大雄騎自行車去追,可惜自行車太慢,眼看就要讓小偷跑掉,大雄心想:“如果有多拉A夢在就好了。”

說曹操,曹操就到。多拉A夢正巧走過,看見大雄正在追小偷,便喊道:“大雄,我來幫你!” 多拉A夢一邊說話一邊在百寶袋裏拿出AK48通天大炮,一炮向車胎打了一槍,。多拉A夢和大雄一起跑到車裏打開車門,把小偷抓住了,這時,警察來到了,多拉A夢和大雄把警察交給了警察,然後就回家了。

從此以後,多拉A夢和大雄有和好如初了。

罪犯的作文7

我們的教師是廚房,我們的操場是天堂,我們的學校的辦公室呀就是哪個大牢房……爲什麼要這麼唱咧?那就來看看絲絲和思思的自創法庭吧!

原告:濛濛

被告:數學老師

罪名:不愛護動物

  起訴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數學老師再次大發雷霆,所說語言如下:“你看看你們着啥子成績,啥子紀律喲!一個個的,不是人生的,是‘XX’(爲維護該類動物自尊自動省略)!”她要是光是這樣也就算了吧!反正“XX”類動物是可以隨意屠殺食用的,可是你聽聽她接下來說了什麼:“你們羅!我曉不得咋說了!一個個的不學習,就知道耍,昨天不就是昨天‘一同學’喊你們出去耍了嗎?你看你們哪個樣子,都成‘熊貓’了!我說你們是外邊那些野生動物生的!”看看看看,不光不愛護野生動物,連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簡稱“活寶”,哦,不對,是國寶――大熊貓都不愛護,這什麼嘛這!動物可不是拿來說的!

辯護時間:

被告:“我又不是說那些動物……”

原告:“可你是故意說我們的,人也是動物好不好?”

被告:“這又不怪我,那些文字本來就不好,又不是我發明的……”

原告:“發明了你不用就對了唄!”

“……”

“……”

最終判決:把《野生動物保護法》一字不漏從頭背到尾。

原告:小靜

被告:英語老師

罪名:不愛國

  起訴理由:

XX年XX月XX日,上英語課時,英語老師教了我們讀音後,叫我們把意思抄在書上,可是她卻把“健康”寫成了“鍵康”,天,這可是小學語文N年前就學過的。一同學舉手告訴她,她還“死不悔改”,說:“哪兒錯了嘛!就是這個樣子寫的。”可是我翻了後面的詞表,確實是她錯了,我們全班同學一起告訴她,可怎麼說她也不相信,還說:“對的,對的。你們好好讀嘛,錯了等會兒再說嘛!”我們只好就此作罷。你們說啊,連祖國的的語言文字都沒學好,盲目“崇洋”能叫是“愛國”嗎?再說了,這樣當老師,不是摧殘“祖國的花朵”嘛!

辯護時間:

被告:“我又不是語文老師,犯點錯誤很正常嘛……”

原告:“可你錯的很離譜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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