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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勵志文章:沒有什麼比取悅自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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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永遠不要試圖取悅任何人,永遠不要爲了他人而改變自己。分享一篇人生勵志文章:沒有什麼比取悅自己更重要,歡迎欣賞。

人生勵志文章:沒有什麼比取悅自己更重要

 沒有什麼比取悅自己更重要

  文 | 伊心


 1

二十一歲那年的春天,我度過了近三個月的抑鬱。

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嚴重到抑鬱症的程度,但是每天就是沉浸在專心致志的悲傷裏,動不動就哭了出來。

如今想來,當時的生活沒有任何驚天動地的變化,全是心底裏的迷茫,全是精神上的自苦。

一個剛過二十歲的年輕女孩,最想得到的,不過是這個世界的認可和贊同。可我,既達不到導師對我的要求,也不知道漫長的讀研生活究竟有何意義。

所有人都跟我說:“你上學早,年齡小,應該繼續讀博士的。”卻沒有人問我:“你真正喜歡的到底是什麼?”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歡什麼,只知道自己厭倦了所有經濟學論文中難懂的數學推理。

一直以來那麼喜歡學校的我,竟然想盡了一切辦法逃課。

逃課也沒什麼地方可去,還是揹着書包在校園裏閒逛,滿腦子想的都是——未來該做什麼呢?是考博讀博還是繼續工作?該不該放棄對我來說如此艱難的經濟學?我要不要去重讀一箇中文的學位?我究竟該找什麼樣的工作才能過的滿足又快樂?

這些問題哪裏能找到答案。

導師仍然在課堂上講着我完全聽不懂別人卻頻頻點頭的理論,其他同學仍然過着好像和我截然不同的目標明確、毫無憂慮的快樂人生。

只有我,像一隻被沼澤吞沒雙腳的人,眼睜睜看着日光大好,卻控制不住得下墜。

最沉鬱的那幾天,我在蘇州旅行。那麼暖又熱烈的春光,那麼長又曼妙的清溪,都沒能治好我心底的隱疾。

住在山塘街的那一夜,白牆黛瓦的老房子都睡了,星光隱退,月色如醉,多適合與老友傾杯,或者獨自安然沉睡。

可我看着遠處河岸邊搖搖曳曳的燈籠一盞盞熄滅,只覺得我心裏的光好像永遠都不會再燃起了。

四年之後,我二十五歲了。相比於四年前,我的人生,其實喪失了很大一部分可能性。讓當時的我每天憂心忡忡的各種選擇,早已被定格,甚至再也無法更改了。

可我終於學會了好好擁抱自己,享受年輕又熱烈的生命。

不再憂心尚未發生的未來,不再遺恨已經定格的過去,而是去尋找當下這一秒的美好。

我是慢慢地度過了那三個月的抑鬱。在圖書館找各種心理學的書看,用盡了一切方法自我調節。

最重要的是,我開始好好寫東西了——我終於發現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瞭然了自己在閱讀和寫作中獲得的無限快樂。我不再憂慮未來該獲得什麼專業、什麼等級的學位,也不再憂心以後的工作。

那之後,我才真正成爲了一個寫作者。一路寫到現在,竟然冥冥之中,走入了自己最喜歡的生活。

回想當年,那個時刻謹記着“別人的意見”,想要達到所有人標準和要求的自己,竟然從未有一秒願意看看真實的自己。

所以每當有人問我,自己以後該怎麼辦。我總是跟他說:“不要去聽別人的聲音,要去聽你內心的聲音。如果暫時還聽不到,也別害怕慌張。你要繼續往前走,多嘗試,甚至多摔跤再爬起。你要付出一切真摯去感受一個真實的自己。”

找到真實的自己,找到真正的熱愛,比任何“別人的意見”都重要,比任何“別人想要看到的你”都重要。

  2

去年的大部分時間裏,我也是處於焦慮的狀態。一方面,我日日抱怨着自己無字可寫,另一方面,我像所有的宅女一樣,幾乎不接觸外界任何新鮮的東西,還惱怒生活真是又無聊又沒勁啊。

過年無事,我在家裏翻看去年的日記,發現那麼多週末,紙頁上都是空白,我一點兒都想不起來自己究竟幹了些什麼——也許昏睡一天,也許刷完了所有綜藝節目,卻什麼都沒有留下。

那些空白紮在我心裏,不是遺憾,而是可惜——可惜大好時光都被辜負。

所以年後,我才決定再也不要當一個死守在家裏的宅女,要儘可能得出走、旅行、認識新的人、體驗新的事情。

所以上週末我急急忙忙得飛去了南京。和朋友走在初春的秦淮河畔,河水青綠喜悅,周圍路過的姑娘有着惹人注目的花瓣一樣清麗飽滿的臉頰。

就在坐地鐵去機場之前,我還路過了一個當年國民政府官員的舊宅。那個院子如今已無人居住,卻變成了一個深沉的詩社。二樓的房間被改造成了免費的圖書室,柔軟的淡綠色地毯,復古檯燈下的燈光映照着窗外碧綠的枇杷葉,讓我知道這世界上還有那麼多人,安靜得守候着一塊文藝的精神角落。

而我回憶起那年四月春光最盛時的蘇州城,只覺得自己辜負的不僅是自己,還有這個世界盛裝以待的驚喜。

就這樣,一步一步,我不僅走出了四年前的抑鬱,還走出了一年前的焦慮。

蘇州河畔那些曾經熄滅的光,我以爲永遠不會再亮起的光,一盞一盞地重新亮了起來。

誰能想到呢,我竟然在二十五歲這年,才迎來了最好的時光,並且相信——時光它會越來越好。

那天,朋友問我,你最近過得如何?我想了想,大概只有“完美”二字能夠概括吧。話剛說出口,我在心底深處也有點驚訝。

要知道我仍然沒有像年少時夢寐以求的那樣——讀名校,進名企,拿高薪,過着光芒萬丈的人生。可是我竟然第一次覺得生活充滿安寧和喜悅。

其實生活本身沒有任何變化,變化的是生活中的“我”。我終於敞開了所有細胞,去看這個世界的溫柔與博大。

如今我住在最喜歡的城市。這座城市有着漫長的春天,櫻花如雪飄落,薔薇鋪滿長街邊的柵欄。初秋大團大團軟綿綿的雲掛在電線杆上,浮在海平面上,落在路的盡頭,每一幀都像極了宮崎駿的動畫。我每天站在窗邊就能看見海,每至傍晚,海天相接處有我看過的最美的落日。

我做着最喜歡的事情。有大量的時間可以沉醉於閱讀和寫作,即使枯守書桌、放棄娛樂也不以爲苦。

我不愛買包,對奢侈品全無興趣。賺的錢足夠日常花銷,也夠去遙遠的地方旅行。更重要的是,我對世界有着龐大的好奇心,這種好奇甚至比年幼時更旺盛。

我由衷地理解了伍迪艾倫的話:“曾經我白髮蒼蒼,如今我風華正茂。”

那個曾經日復一日活在別人的期待裏、一秒都不敢成爲自己的少女,終於鑽出了她作繭自縛的殼,自由自在得飛了起來——儘管她早已不再是少女,可她卻比任何少女時期都更張揚和自信了。

 3

很多姑娘問我,你覺得如何才能變得有吸引力,如何才能變得有魅力,如何才能被更多的人喜歡?

我真想告訴她們,我也是用了好多好多年才學會一個看起來很簡單做起來卻很難的道理,那就是——永遠不要試圖取悅任何人,永遠不要爲了他人而改變自己。

前幾天,我朋友圈裏的一個女孩發了一段話:“我做所有的決定都是因爲——我願意,而不是七大姑八大姨說你該怎樣怎樣,朋友同學說你該怎樣怎樣。沒有一件事比取悅自己更重要。”配圖是她開懷大笑的樣子。

我真喜歡這樣的她。

如今想想,以前我有多少的不快樂源於“別人不喜歡”。

別人說我寫的不好,我就不寫了。別人說我的衣服不好看,我絕對不會再穿那一件。別人說我選的工作不對,我用了一番長篇大論來解釋自己的選擇,雖然最後他只是攤攤手聳聳肩表示並不care。

多少年前,我喜歡的男生說他愛長髮的女孩,所以我苦熬短髮變長的過程。可他後來只不過是愛上了另一個女生,唯一的藉口還是“不愛”。

就在前兩年,我信任的朋友說我寫的東西並無價值,所以我藏着掖着,有好幾個月不敢發佈新文章,生怕被批評被輕視。可後來我才知道我寫的東西她連看都沒看過,曾經的批評竟然是出於她對我一貫的“印象”。

所以現在多好——我根本不想討全世界喜歡,我只想討自己歡喜。

看電影《陽光小美女》的時候,我愛死了那個胖嘟嘟的小女孩。

別人參加選美大賽都戴着皇冠,穿着公主裙。只有她,穿着T恤和短褲,戴一副圓眼鏡,小肚子鼓鼓的,跳着根本不能算舞蹈的舞蹈。

可是她多開心啊。她笑的比誰都真摯,她就算長大了,便成了一個平凡的大人,也一定不會忘記曾經的自己。

現在我終於學會了像她一樣——我快樂地照自己的意願活着,誰喜歡還是不喜歡我都沒有關係。

以前別人若說我:“你怎麼寫得那麼爛?”我只會唯唯諾諾暗自傷懷,可如今,我終於敢理直氣壯得回覆一句:“你一定是看錯了,我覺得我寫得簡直不要太棒。”

我也明白了那種“你永遠打不垮我”的信念,它也許不是因爲一顆強大的心,而是因爲一顆柔軟的心——我比任何時候都愛自己。我愛自己的勇敢,也愛自己的軟弱;我愛自己大部分時候的慈悲,也愛自己偶爾的苛刻;我知道自己有多麼不完美,但我全身心接納了這種不完美。

所以現在的我仍然愛寫雞湯文,熱情地喊口號,急切得呼籲着我認爲正確的一切。我仍然留短髮,踢足球,一個人旅行,做一切別人認爲過於“女漢子”的事情。

我再也不想爭取全世界的認同、認可甚至誇讚,我只想要做讓自己開心、滿足、無愧於自己的事情。

我覺得,這不是自私,不是自戀,而是真正的自愛。

走了那麼遠,我終於找到自己了。

如果你現在還沒找到,沒關係,我等你,我們一起慢慢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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