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讀後感

重返狼羣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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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後感了。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羣的讀後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返狼羣的讀後感

重返狼羣的讀後感1

在沒有讀《重返狼羣》之前,我對狼的認識就是殘酷、令人害怕,幾乎沒有什麼好評價。但爲什麼還有人寫關於它的故事呢?帶着這樣的疑惑我拿起了這本書。

閱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認識了可愛、機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爾蓋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這一舉動令我非常感動。她將小狼帶回了家,調皮的小狼可沒少給她搗亂,偷吃西紅柿,逗蜜峯被蟄,被金雕追擊,喝青稞酒等等。雖然它很調皮,總是惹禍,可是在我眼裏它是那麼可愛。

沒讀這本書之前,我對狼的生活習性一點都不瞭解,通過閱讀這本書讓我對狼有了新的認識,特別是狼羣圍攻犛牛羣的場景。狼羣經過細緻的探查周邊地形環境,選擇隱避的地勢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犛牛羣靠近的距離差不多了,狼羣中響起一聲長鳴,此時所有狼就瘋了一樣衝進犛牛羣,犛牛羣突然受到攻擊,就像炸開了鍋的爆米花一樣,四處亂逃,根本沒反擊能力,狼羣完美的團隊合作和機智精準的判斷讓它們贏得了這場對決。

看到這裏又有一件事讓我很是費解,爲什麼狼吃羊、犛牛,牧民不殺它們呢?再繼續閱讀下去,我才知道這是因爲生物鏈,狼不僅僅吃羊和犛牛,還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黃羊等。如果沒有狼去限制田鼠、黃羊數量,草原的土地會被破壞,草也就會被吃光,草沒了,牧民們也就不能養羊啦!讀完這本書後我才明白草原是一個自然的、和諧的、共處的大家庭。

同學們,聽我說了這麼多,你們對狼一定也很感興趣吧,我們一起去探索更多的關於狼的祕密吧!

重返狼羣的讀後感2

這是一本以命換來的書,完全顛覆了狼在人們心中的形象。該故事講述了一件這樣的事:本書作者李微漪來到了諾爾蓋草原寫生,竟陰差陽錯地救了一隻小狼。它觸動了她內心最柔軟的地方,於是,作者養了這隻小狼並帶它回城療傷。最終,爲了小狼的自由,她返回草原,歷盡千辛萬苦後成功將小狼放歸狼羣。

在現代,狼在人們心中一直是兇狠、狡詐的象徵。狼心狗肺、狼狽爲奸、白眼狼……大家注意到沒有,“狼”和“狠”只有一點之差?再狠一點就是狼!人們獵殺狼、憎恨狼,但有沒有想過狼給我們帶來的好處?

狼,獵食老弱病殘的牛羊,完成自然法則中對物種優勝劣汰的`篩選,避免物種退化。

狼,嚴格控制繁殖過快的食草動物對草原的危害。

狼,捕獵大型獵物,其剩餘狼食可幫助鷹、禿鷲、狐狸等動物熬過嚴冬。

狼,不是草原的害獸,自然界最可怕的不是“獸行”,而是“人爲”!

誰會想過,在“媽媽”患病臥牀時,小狼在草地中挖出它的“救命糧”給“媽媽”吃?誰會想過,在“媽媽”崴傷腳,無法走路時,小狼花費幾小時,趕一匹馬來接“媽媽”?誰會想過,在“媽媽”被三條大狗追咬時,小狼奮不顧身,挺身救母,不惜負傷累累?誰會知道,小狼吃獵物時,總會留條腿給“媽媽”……

無論草原多麼兇險,一人一狼,相依相守,始終向大草原深處走去……

重返狼羣的讀後感3

《重返狼羣》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書中,人與狼的情感極具誇張色彩但這卻是現代社會中最真實的“格林童話”它使我對狼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智慧,堅韌,團結,重情重義??

由於人對狼的種種殺害導致一隻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於對動物的熱愛作者李微漪將他救活並帶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長時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隨着格林的長大,爲了能讓格林重返浪羣,迴歸自然,李微漪毅然決定將格林帶回他

的出生地——若爾蓋草原,並開始野化格林最終將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國乃至世界上第一隻經過人工飼養後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時,格林在沒填飽肚子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存糧給媽媽,這就是愛,格林像一個孝順的孩子一樣,學會了報恩,在平時,那個拼命護市搶食的狼,真正到自己親人危難的時刻,毫不猶豫的忍飢挨餓把食物給媽媽吃。

“掌心與爪心相貼,讀懂彼此的心”這句話是本書中最讓我感動的,因爲這就是動物最真誠,最純淨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對它們,那它們就會給予你住真摯的愛!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顛覆了亦風對於狼的看法,他會把自己的藏食點毫不猶豫的變成“家”裏的冰箱,人往裏藏壓縮餅乾,狼往裏藏辛苦得來的獵物,爲的只是填飽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數人而言,大家都認爲狼是狼心狗肺,狼狽爲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們的人才會明白他們那火熱的內心。在書中那些珍貴的照片,一定會對狼有一個全新的認識!

重返狼羣的讀後感4

今天,我讀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羣》,這已經是第五遍了。寒假裏,我和媽媽觀看了電影《狼圖騰》,之後買下了《狼圖騰》、《小狼小狼》、《重返狼羣》這三本書,其中我最喜愛李微漪的這本養狼紀實文學。

“狼女”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牧民家裏看到了一隻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帶回了城市裏。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對待自己孩子般照顧格林。格林喝奶時,她便輕輕地撫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寵物狗)看在眼裏,醋在心裏。格林長大了,吃骨頭時,連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漸顯露。李微漪帶着格林出去散步,別人遛狗,她遛狼。結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覺到城市對於格林已是危險叢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認識了幾位養藏獒的蒙古人,別人都說,狼與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與格林在獒場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隊呀!後來,只要格林一嗥,遠處或近處總會有親族的召喚,最終,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親”,在雪中拔出前肢,離開了人類……

李微漪非常疼愛自己的“孩子”格林,爲了讓格林重返狼羣,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許多。而平日護食、搶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時,把自己僅存的口糧給了她。李微漪與格林共同譜寫了一則感人至深的人狼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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