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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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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通用10篇)

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通用10篇)

讀完一本名著以後,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東西,是時候寫一篇讀後感好好記錄一下了。千萬不能認爲讀後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通用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重返狼羣讀後感1

一天我在小區外散步時正好看見了一家新開業的書店,於是我走進去看能不能買到我喜歡的書。我隨意拿起一本比較厚的書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後面是詳細介紹人與狼共同生活成長的故事,我覺得很有趣就買了下來。

回家後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來看,才發現這本書的名字叫《重返狼羣》,看着這個標題我就很想把這本書一口氣讀完,直到一個月後,“終於讀完了。”我嘆了口氣,繼續回想書中人與狼的種種。

這本書讀完後令我非常感動,我以前一直認爲狼與狗是一樣的,但是讀了這本書後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區別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強的狗則是很溫順,溫順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棄自尊去討好主人。我從書中瞭解到在作者李微準備用鐵鏈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時它會發抗不讓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會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會站起來。

後來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撿回它的地方若爾蓋草原,在那兒又發生了很多人與狼的故事。

在若爾蓋草原的獒場裏的事讓我看獒的觀點改變了,以前我把獒堪稱一種兇惡、暴躁的殺人機器。但是看了這本書後我發現獒是一種理解人性、尊老愛幼的動物。

這本書最讓我震撼的是一匹家養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並且還是融入了狼羣。這些成功還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辦到的,我就講一下詳細的內容吧!

不能讓狼碰鐵器,不然以後它就不怕槍和刀了,不能餵食(捕獵成長階段)它就會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了。養狗容易養狼難,能養了並放歸草原在歷史上已經是奇蹟了。

  重返狼羣讀後感2

《重返狼羣》主要講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的小狼,從此便開啓了她與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兩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它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獨之中。因爲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它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看到慢慢長大的格林,作者決定帶它回到自己的故鄉草原,讓它重返狼羣,尋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的半年時光裏,李微漪帶着格林艱難地尋找狼跡,數次遭遇野獸的攻擊。天氣突變、險象環生、彈盡糧絕一次次遇險,一次次磨難,作者和格林同心協力,都有驚無險的度過了。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格林終於走出狼媽的懷抱,向大自然邁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羣!

從《重返狼羣》這本書中,我讀出了人與動物無盡的愛,在作者的故事裏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過文字向人們講述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友誼讀《重返狼羣》讓我想到了我的動物朋友小貓毛毛。它是爸爸從老家撿來的野貓,現在到我家已經有四個月的時間了。在與它相處的日子裏,我們倆經歷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觸,再到現在的其樂融融,毛毛讓我遠離了孤獨,成爲了親密的夥伴。毛毛和格林一樣,周身散發着動物的可愛,它的高興、它的悲傷,無時無刻不牽動着我的心情。而我也願意把心裏話講給它聽,讓它和我分享成功與失敗。

動物是人類親密的朋友,人類是動物信賴的夥伴。格林雖然重返了狼羣,而毛毛卻走進了我的家庭。我喜歡《重返狼羣》這本有趣的書,更願意和毛毛成爲永遠的朋友。

  重返狼羣讀後感3

今年暑假我讀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羣》的書,它是李微漪寫的。

它主要講述了:李微漪在聽了牧民講關於狼的事情後,馬上動身去找小狼崽。在費了一番周折後才找到狼崽,救活一隻生命垂危的狼崽帶回家養,並教格林狼嚎,但卻因爲鄰居說她家養狼而不得不把它帶到獒場裏去生活。在獒場,格林用自已的機智,在獒羣裏獲得了一席之地,並跟獒們成爲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帶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數,以防在未來回到狼羣的時候因沒有實戰經驗而受重傷。在幾個月後,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羣,而狼羣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頭望了一眼,它凝視虛幻的山上曾經的家園,心裏涌動着生離死別之情。終於他從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對前肢,邁出了離開人類的第一步。

這本書完全顛覆了人類自古以來對狼的看法,狼在人們心中是兇殘狠毒、忘恩負義的惡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這一點從造字這一方面就可以體會出,“狼”這個字是這樣造的,再狠一“點”就成狼。可是格林每當聽見“媽媽”的咳嗽聲響起,格林就關切地趴在窗口再沒心思和藏獒們玩。平日護食搶食的`格林,在“媽媽”病時把僅有的存糧給了“媽媽”,在“媽媽”被三條大獒追趕時奮不顧身的跑了過去,和三條大獒打了起來。這些都處處現了狼知恩圖報的精神,有些狼甚至會爲愛而殉情,而我們人類有時往往比不上狼。

讀了這本書後,我懂得了兩點:一,我們要與動物和平共處,不能傷害動物,更不能破壞環境,一定要記住地球是我家,我愛我的家!栽花種樹,讓地不球鳥語花香!保護環境,就是保護人類自己;破壞環境,就是毀滅人類自已。二,我們要學會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親、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感恩老師的辛勤教導、感恩同學朋友。

  重返狼羣讀後感4

李微漪的《重返狼羣》看完,久久難以平靜,一種許久不曾有過的感動伴隨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騰起來,格林最後離開它日夜相伴的“狼媽”重返狼族時一步一回頭的情景,是那樣的歷歷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種怎樣厚重的情感,才能讓人與狼之間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戀與不捨!他們共同歷經無數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後的離別。還記得在大雪封山,糧盡彈絕,面臨生死威脅的時候,格林日夜狩獵,維持着自己和人類媽媽的生命。狼是一種何等護食的動物,卻能忍着飢餓將它獵到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類親人分享。這種信任和愛,卻也是“狼媽”用普通人無法想象的巨大犧牲換來的,“狼媽”與格林的這種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變了我們根深蒂固的惡狼觀念。作者說,她明白會遇到怎樣的狼,卻不明白會遇到怎樣的人!在人跡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當飢餓威脅到生命時,他們期望能夠遇到人,卻也最怕遇到人,獵殺狼的那些人帶給他們的只有死亡。當以前綠草繁盛的若爾蓋草原溼地變成如今沙化嚴重狼跡罕至缺水乾燥生物鏈嚴重斷裂的惡劣環境時,他們想要重返狼羣是何其的困難!

我們此刻越來越沒有信仰,什麼都不信,什麼都不敬,唯對利益頂禮膜拜,每一天爲着一點點蠅頭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惡狼,卻不知人類自己纔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種族。

應對不斷惡化的環境,我們人類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學會與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對於自然界的其他物種,給他們留點生存的餘地!

  重返狼羣讀後感5

坐在桌旁,捧起《重返狼羣》這本書,我的手被它粘住了,我的眼睛被它緊緊吸引着。

故事是如此真實,情節是如此抓住讀者的心絃。看着它不想吃飯,看着它不願睡覺,就這樣看、,僅一天就看完了三百多頁的這本書。速度之快,可想而知。

我讀完這本書,對狼有了新的認識,裏面多處讓我感動得淚流不止。我想把這本書推薦給你們,相信你們讀了它也會深受感動,你們也會重新認識狼。

小狼格林不是一般的狼,更不是白眼狼!它是一匹正義的狼,一匹優秀的狼,一匹具有“狼王風範”的狼。它震撼着我的心房。它的兇殘令我極度恐懼;它的聰明智慧令我分外驚異;它的忠誠讓我深深感動;它拼搏不屈的精神令我萬分折服。它在作者的懷裏長大,有了人的靈性。它小小的身軀爲了保護猶如母親的作者,多次拼命相救。它滿身傷痕瑟瑟發抖,誰人不爲之心動?誰人不爲之心痛!

而作者李微漪是平凡中的傳奇。李微漪是極其普通的一員,是從小就怕寫作文的一員,只因爲救助了一隻小狼,她的人生有了轉折點;只因爲她“天天日記”,寫下四十萬字,記錄下每天的真實生活,集成一本書,她就成了作家;只因爲她放生成功,她就成爲中國第一狼女。她冒着生命危險,與狼共生存,還曾多次以命相拼藏獒口中救小狼、流浪狗中救小狼、捕獵者手下救小狼……她的這種母愛更超乎偉大。

小狼成功了,狼女成功了,他們告訴我們什麼是真正的自由,生活需要頑強不屈的拼搏,生存技能,爲實現夢想就不能放棄,要有尊嚴,純真的情誼,狼和草原、羊等動物之間相互依賴的大自然問題。我從中深受啓迪,相信你們讀了它,也會有很多啓發。

  重返狼羣讀後感6

在沒有讀《重返狼羣》之前,我對狼的認識就是殘酷、令人害怕,幾乎沒有什麼好評價。但爲什麼還有人寫關於它的故事呢?帶着這樣的疑惑我拿起了這本書。

閱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認識了可愛、機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爾蓋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這一舉動令我非常感動。她將小狼帶回了家,調皮的小狼可沒少給她搗亂,偷吃西紅柿,逗蜜峯被蟄,被金雕追擊,喝青稞酒等等。雖然它很調皮,總是惹禍,可是在我眼裏它是那麼可愛。

沒讀這本書之前,我對狼的生活習性一點都不瞭解,通過閱讀這本書讓我對狼有了新的認識,特別是狼羣圍攻犛牛羣的場景。狼羣經過細緻的探查周邊地形環境,選擇隱避的地勢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犛牛羣靠近的距離差不多了,狼羣中響起一聲長鳴,此時所有狼就瘋了一樣衝進犛牛羣,犛牛羣突然受到攻擊,就像炸開了鍋的爆米花一樣,四處亂逃,根本沒反擊能力,狼羣完美的團隊合作和機智精準的判斷讓它們贏得了這場對決。

看到這裏又有一件事讓我很是費解,爲什麼狼吃羊、犛牛,牧民不殺它們呢?再繼續閱讀下去,我才知道這是因爲生物鏈,狼不僅僅吃羊和犛牛,還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黃羊等。如果沒有狼去限制田鼠、黃羊數量,草原的土地會被破壞,草也就會被吃光,草沒了,牧民們也就不能養羊啦!讀完這本書後我才明白草原是一個自然的、和諧的、共處的大家庭。

同學們,聽我說了這麼多,你們對狼一定也很感興趣吧,我們一起去探索更多的關於狼的祕密吧!

  重返狼羣讀後感7

《重返狼羣》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書中,人與狼的情感極具誇張色彩但這卻是現代社會中最真實的“格林童話”它使我對狼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智慧,堅韌,團結,重情重義?

由於人對狼的種種殺害導致一隻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於對動物的熱愛作者李微漪將他救活並帶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長時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隨着格林的長大,爲了能讓格林重返浪羣,迴歸自然,李微漪毅然決定將格林帶回他的出生地——若爾蓋草原,並開始野化格林最終將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國乃至世界上第一隻經過人工飼養後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在作者病重時,格林在沒填飽肚子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存糧給媽媽,這就是愛,格林像一個孝順的孩子一樣,學會了報恩,在平時,那個拼命護市搶食的狼,真正到自己親人危難的時刻,毫不猶豫的忍飢挨餓把食物給媽媽吃。

“掌心與爪心相貼,讀懂彼此的心”這句話是本書中最讓我感動的,因爲這就是動物最真誠,最純淨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對它們,那它們就會給予你住真摯的愛!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顛覆了亦風對於狼的看法,他會把自己的藏食點毫不猶豫的變成“家”裏的冰箱,人往裏藏壓縮餅乾,狼往裏藏辛苦得來的獵物,爲的只是填飽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數人而言,大家都認爲狼是狼心狗肺,狼狽爲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們的人才會明白他們那火熱的內心。在書中那些珍貴的照片,一定會對狼有一個全新的認識!

  重返狼羣讀後感8

用了幾天的時間我讀完了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羣》這篇文章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爲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羣。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着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着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羣。

在人們眼中狼是壞人的代表如:狼狽爲奸,狼心狗肺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既然藏獒頭領可以接納一隻小狼,我們人類就不能把保護動物放在第一位嗎?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淚流滿面,一隻狼都能有人類的感情,難道我們人類還要以動物做爲老師嗎?

大家都認爲狼吃羊是最該萬死,其實,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狼吃羊,既可以讓羊運動,被吃掉的羊還是老弱病殘的,這樣,既可以讓我們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羣傳播,所以狼吃羊不僅無害,還有好處呢。

讀完了《重返狼羣》這本書以後,對動物,對大自然,對人都有了重新的認識。動物都遵循自然法則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計的破壞自然。我們爲什麼不能保護動物保護自然呢?雖然“格林”永遠失去了他所愛的“爸爸媽媽”但是“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這本書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羣之路。

  重返狼羣讀後感9

《重返狼羣》主要講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寫生時遇見了一隻孤獨的小狼,當得知小狼的身世後,不禁對它產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猶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並給它取了個好聽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養的博美犬“狐狸”對格林這個“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設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後來,作者考慮到格林以後的成長,最終把它送回了若爾蓋大草原。這讓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獅子愛爾莎》,故事過程何其相似,只是獅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羣》中令人深受感動的是“狼之柔情”這篇裏,“我”淋了一場冰雹,感冒了,發展成了肺水腫!是格林在無微不至的照顧“我”,這些天來格林千方百計地去捕食,它把捕來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糧毫不猶豫地送給了病中的“我”。平日極其護食的狼,這時竟是如此大方,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誘惑的勇氣啊!

向來,人與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敵,甚至是談“狼”色變。但在這裏,狼與作者相處融洽。其實,在生活中,人與動物,不管是多麼兇狠、多麼龐大的動物都能產生深厚的感情。後來,“我”病癒前,格林都寸步不離地照顧“我”,這實在是令我感慨萬分:人和狼都能產生這麼深厚的友誼,更何況人類呢?真心待人,別人也會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顆真心,它會還你一片天空。

現在的人,尤其是盜獵者!他們在大草原大規模的進行捕獵,還把死牛死旱懶拿到城市裏進行高價賣出,這樣下去,動物將會滅亡,在月黑風高的夜晚,隱隱約約能聽見狼羣們在爲死去的家人們哀鳴……是人類,讓它們家破狼亡;是人類,讓它們無家可歸、流落草原!人們啊,難道你們就沒有一絲一毫的同情之心嗎?如果將要滅絕的是人類,那麼你們會知道悔改嗎?

小狼格林是迄今爲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養大併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會是最後一匹。應該是後繼有狼。我堅信,狼來了,絕對比虎來了、獅來了,熊來了更加震撼!

  重返狼羣讀後感10

我看了一本令我愛不釋手的書:《重返狼羣》,這部書讓我時而潸然淚下,時而覺得宏偉雄壯;有時令我心酸,有時令我歡笑……總之,使我欲罷不能,感觸頗深。

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奇蹟般地將一隻瀕死的小狼救活養大併成功放歸狼羣的故事。

我們小時候接觸過很多關於狼的童話,像《小紅帽》啊之類的。那些故事裏的狼都是兇狠、蠻不講理、殘暴的,總之都不是什麼好形象。而詞典裏與狼有關的詞語,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狽爲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貶義詞。就這樣,狼很兇殘的形象已經深深扎入了人們的腦海裏。而作者卻用文字塑造了另一個狼形象:重情重義、頑皮、有孝心……誰也想不到,那條半大小狼會在“媽媽”病時,在窗前日夜守候,還會刨出珍貴的存糧給“媽媽”;在“媽媽”被藏狗追趕時,它會不顧傷痕累累去救“媽媽”;大雪封路,斷糧斷食,它會將自己捕得的獵物與“媽媽”分享……這些片段是最動人心扉的部分,它們讓我看到“狼”這個動物純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獵時的場景是很血腥、慘不忍睹,但那是爲了生存,難道我們屠殺動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們還屠殺的是無辜的動物,並過度屠殺,而相比之下狼吃食還絕不浪費,那麼我們不是連狼都不如嗎?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還看過另一本描述狼的書《狼圖騰》,那裏面的小狼悲慘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樣,在《重返狼羣》這部書中也有許多令我心酸的事……還記得書中有一段話,是寫一隻與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車撞死,而車主卻“怪叫”地奔馳而去,而這種事在當時數不勝數;更有許多狗被屠殺賣給狗肉館子……看到那裏,我都爲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誠的寵物竟也被如此屠殺。狗啊,殺怕了;狼啊,殺絕了;人啊,還要怎樣做?

更讓我動情的是最後小狼格林迴歸狼羣的時候。天地之間,萬仞銀亮,悠遠狼嗥,迴歸親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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