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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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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春節臨近,煙花爆竹已進入經營銷售旺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尤爲重要。下面請看本站網整理的管理實施方案,一起來看看吧。

2017年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實施方案

  2017年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實施方案【1】

爲深入貫徹執行《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北京市2017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做好2017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和苗圃苗木安全,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特制訂此方案:

一、工作原則

2017年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緊緊圍繞保護生態建設成果這一主題,堅持“預防爲主、積極撲救”的工作方針,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以“各級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爲原則,動員全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宣傳北京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和森林防火有關規定,使羣衆樹立安全燃放意識,主動抵制並積極揭發檢舉各種涉林違規燃放的違法行爲。以引導、促使羣衆增強自律意識爲出發點,維護林區良好秩序、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二、組織領導及分工

市園林綠化局副局長、市森林防火辦副主任戴明超同志爲市園林綠化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負責2017年本系統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區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市屬國有林場、苗圃第一責任人爲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局煙花辦設在森林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全市性的集中宣傳、隱患排查活動,打擊查處各種違法行爲。

三、時間安排

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根據各個階段不同的工作重點,將此次工作分五個階段開展:

第一階段:部署階段(2017年1月上旬)。

研究制定園林綠化系統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召開動員部署大會,落實任務。市森防辦負責與區森防辦簽訂工作責任書,應急處負責與局直屬單位簽訂工作責任書。

第二階段:集中排除隱患(2017年1月上旬)。

結合全市林下可燃物清理和割除防火隔離帶工作,在隱患排查方面,繼續做到“五個堅決”,即發現隱患要堅決,整改措施要堅決,複查結果要堅決,逐級反映要堅決,盯住進展要堅決。堅決防止存在隱患沒發現,發現隱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報,上報以後沒跟進,一定要將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確保不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

第三階段:重點宣傳階段(2017年1月中旬)。

在山區、有林單位廣泛開展針對性的入戶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煙花爆竹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階段(2017年春節、元宵節)。

各區森防辦在重點燃放時段加強值班力量,利用防火瞭望塔、防火視頻監測設備、專職護林員和生態管護員,在重點燃放時段全方位監控。全市專業森林消防隊員24小時備勤。

第五階段:總結分析階段(2017年2月中旬)。

總結2017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求各成員單位研究提出解決思路和改進措施。

四、工作措施

堅持以強化預防能力、提升撲救水平爲工作重點,以完善管理機制、夯實基礎建設爲重要保障,確保全市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一)加強宣傳。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並以此爲契機,再次掀起森林防火宣傳高潮。各區園林綠化部門及市屬林場、苗圃根據本轄區實際,發動機關和各類基層組織力量,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開展靈活多樣的宣傳活動,使廣大羣衆自覺重視森林防火工作,自覺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檢查。清醒認識當前森林防火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分析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複雜形勢,各級領導帶隊深入基層檢查督導,確保森林防火各項工作有效開展。春節期間,局煙花爆竹領導小組成員將分5組帶隊到各區檢查督促森林防火工作。

(三)組織開展林地森林火災隱患自查、自報、自改工作。各區以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農家樂、山區施工單位和防火區內彈藥庫、油庫、變壓器、高壓線等爲重點對象,檢查護林員、巡查員、消防隊員到崗到位情況,領導帶班、值班員值班情況;檢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裝備及車輛情況;開設防火隔離帶和清除可燃物情況;以及對通過林區的輸電線路、通訊暢通和報火制度等的落實情況。切實做到隱患不查不放過,發現隱患不上報不放過,確定隱患不整改不放過,安全教育不落實不放過。

(四)加強應急值守,快速反應,科學撲救森林火情。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和專業森林消防隊備班制度,全面開通現有通訊技術設備,保證上下聯絡渠道暢通無阻。一旦發生森林火情,迅速按照火災報告制度歸口報告,保證第一時間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第一時間啓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調集消防隊伍,集中優勢、重拳出擊、圍殲作戰。全市專業森林消防隊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到人員、撲火機具、車輛、通訊四到位,全體隊員晝夜備勤,24小時待命,時刻處於臨戰狀態,一旦接到撲火命令,要以最短時間趕赴火場,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爲我市森林資源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園林綠化部門和局屬單位要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配置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市園林綠化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重點人羣、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宣傳工作,深入林區禁放範圍內的所有名勝風景區、森林公園、度假村、賓館、旅所、農家樂、飯店等場所,發放煙花爆竹管理及森林防火宣傳品,簽訂禁放工作協議書。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對工作開展不力,組織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三)森林公安機關嚴格執法,震懾違法分子。各級森林公安機關對於違反《森林防火條例》、《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的,要依法進行處理;對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維護法規的嚴肅性,震懾不法分子,教育廣大人民羣衆增強法制觀念,自覺遵法守法。

  2017年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實施方案【2】

爲切實做好2017年春節期間我鎮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屬地管理、合理佈設、確保安全”的原則,紮實開展2017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經營安全管理工作,大幅度壓縮春節期間臨時零售點數量,堅決打擊、依法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燃放、運輸等煙花爆竹行爲,確保我鎮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工作安全穩定。

二、 組織領導

成立翟鎮鎮2017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領導小組,黨委副書記、鎮長王學立任組長,黨委副書記魏毅東、副鎮長昝笑傑任副組長,鎮安監辦、派出所、工商所、城建辦、供銷社等部門主要負責領導爲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安監辦,劉澤波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鎮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的協調指導、工作督查等日常工作。

三、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安全管理工作

(一)規劃原則和數量控制

1.煙花爆竹經營布點,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羣衆、合理佈設、總量控制”的原則統一規劃、審批。按照一個零售網點服務半徑不小於200米、一個大村不超過兩家、小村不超過一家的原則進行規劃。並針對去年布點的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今年的布點規劃。

2.按照“統一分配、合理佈設”的要求,各村自行規劃本村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各村零售點(臨時)的實際佈設情況,要在2017年1月10日前(加蓋公章)報送鎮安監辦,由鎮安監辦統一上報市安監局三科辦公室備案,市安監局將核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零售)許可證。

(二)審批條件

1.零售點主要負責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身體健康,年齡在18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

2.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資質證件,銷售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安全知識教育,取得安全教育證明。未經培訓人員不得從事經營銷售工作。

3.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售場所實行專店銷售,並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煙花爆竹零售點的面積不得小於10平方米,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上必須載明存放箱數和藥量限制,具體規定按照《河南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豫安監管[2014]21號)實施。

4.零售場所應配備滅火器、消防水桶(罐)等必要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禁止煙火等安全警示標誌;零售點室內的電器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用於照明的臨時線路敷設應穿鋼管,並符合國家相關規範要求

5.零售點周邊50米範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嚴禁零售點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嚴禁連片、集市銷售,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及其他重點建築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6.對往年遵紀守法的煙花爆竹零售人員申請優先審批,上年度有違反煙花爆竹經營管理規定的零售點,一律不再審批。

(三)審批程序

1.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申請人向鎮政府提出申請並獲得同意後向市安監局提交申請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核發《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許可證(臨時)》。

2.市安監局根據零售點的實際情況,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和零售場所的安全條件進行符合性審查和現場覈查。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對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商戶,依法辦理登記手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實行一點一證,做到依法依規經營。

(四)辦理時間

全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許可證(臨時)於2017年1月16日前辦理完畢。臨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從2017年1月19日(農曆臘月二十二)至2017年2月12日(農曆正月十六)止。

四、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應遵守的規定

1.零售點要與我市三聯商廈和偃師市花中花商貿有限公司兩家批發企業簽訂買賣合同或協議,採購“個人燃放類”煙花爆竹,嚴禁從其他非法渠道採購煙花爆竹。

2.零售點嚴禁銷售“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以及銷售煙霧型、摩擦型、雙響類、禮花彈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

3.零售經營點不得超量存放煙花爆竹,不得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得向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產品。

4.零售點必須將《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臨時)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懸掛在醒目位置,嚴禁使用明火或高溫發熱體等設施,並張貼“禁止煙火”、“嚴禁吸菸”等安全警示標示,懸掛舉報電話和安全購買須知等有關規定。

5.零售經營點位置確定後,未經批准不準擅自移動。不得走街竄巷、流動銷售售煙花爆竹。零售點外必須懸掛“XX鎮煙花爆竹銷售點(××號)”條幅。不得懸掛有“批發、廠家直銷”等內容的標語。

6.臨時零售點在春節銷售期結束後,必須在5日內將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按原進貨渠道退回,嚴禁私自儲存。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認真籌劃,建立健全各級領導機構。各村要成立專門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研究本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情況,合理規劃本村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鎮安監辦將對布點情況進行抽查。

(二)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各村要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責任,認真做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嚴肅查處本轄區內的違法違規行爲,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規範有序。

(三)嚴密組織,持續打擊非法違法行爲。各村要提高防範意識,強化防範措施,持續強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機制,依法加大對非法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鎮安監辦將不定期進行“拉網式”排查,及時取締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窩點,切實杜絕安全隱患。

(四)宣傳引導,建立有獎舉報制度。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適時發佈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通過採取出動宣傳車、組織廣場主題活動等措施,讓羣衆自覺抵制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爲,不斷提高全民的安全防範意識。建立並落實有獎舉報制度,舉報電話,加大獎勵力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羣衆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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