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工作總結

經費審計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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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人大工作創新。

經費審計工作總結

今年人大常委會安排“委託審計局對科技園區專項經費進行審計”,這在海淀區人大常委會是第一次,這算不算是工作創新?

人大工作創新很難,人大是依法、按程序開展工作,最爲穩妥的辦法就是,法律規定怎麼做,就怎麼做,監督法對經濟監督和預算監督等都有很具體的規定,恰恰找不到委託審計的條款。然而,所謂創新,就是衝破條條框框,秉承憲法和法律精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在全國一些地區,早於我們開展了委託審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學習先進的經驗,對於我們來說,當然也是創新。

一些地區,在創新工作的同時,完善了規章制度,將“委託審計”納入到地方人大的規章制度裏,這也值得我們借鑑。

二、對政府審計部門的工作給予客觀的評價

對審計局來說,接受人大的委託進行專項審計也是第一次,政府給予了大力的支持。在工作人員本來就很緊張的情況下,派出專人對海淀科技園區XX年度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的審計,並將審計結果報本次常委會。體現了“政府正確面對人大監督,積極支持人大監督”的姿態。

三、本次委託審計所暴露出的問題

1、人大對預算監督依然停留在比較宏觀的層面,對於部門預算和專項資金的監督需要逐漸加強。

由於制度的約束,縣級人大隻設立工作委員會,而不設立專門委員會,例如,預算委員會等,所以,一直以來,我們主要對預算的支出規模、結構、投向等進行比較宏觀的監督,而對部門預算、專項資金的監督依然薄弱,對於海淀區100多億盤子的財政,進一步加強對預算的監督是一個很值得思考的問題。

2、通過本次委託審計,也看出了政府內部對預算監督存在薄弱環節。資金撥付給部門後,由於制度上或管理上存在漏洞,致使資金使用被浪費,甚至有被貪的嫌疑,再有就是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加強資金的管理是政府要重視的問題,相關部門要對資金管理工作進行整改。

四、通過本次委託審計,對審計出來的問題,政府要給以高度的重視,制度上的缺陷要糾正並完善,管理要加強。違規行爲要嚴肅處理,不要姑息。要舉一反三,對其他專項資金的管理也要加強。

五、建議

1建議適當的時候修訂“海淀區預算監督辦法”,將人大常委會委託審計工作納入“海淀區預算監督辦法”。達到進一步法律規範。

2、今後,委託審計應該作爲海淀區人大常委會一項重要工作方法,在專項工作評議、常委會審議議題需要以及主任會議認爲重點工作必要時,向政府提出專項委託審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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