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史部史記

宋紀十八 起閼逢敦牂七月,盡柔兆涒灘六月,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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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

宋紀十八 起閼逢敦牂七月,盡柔兆涒灘六月,凡二年

淳化五年遼統和十二年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賊攻眉州,知州李簡等堅守,踰月,賊引去。

以戶部員外郎魏廷式同勾當自陝西至益州轉運事。廷式嘗入朝奏事,帝曰:“有事當白中書。”廷式曰:“臣三千七百里外乘驛而至,以機事上聞,願取宸斷,非爲宰相而至也。”帝即時召對,問方略,稱旨,賜錢五十萬,令還任。

先是遼政事令室昉薦韓德讓自代,不許。遼主以其年老苦寒,賜貂皮衾褥,許乘輦入朝。至是病劇,辛酉,遣翰林學士張幹就第授中京留守,加尚父。旋卒,輟朝二日,贈尚書令。以德讓代爲北府宰相,仍領樞密使,監修國史。

乙亥,李繼遷遣牙校以良馬來獻,且謝過,猶稱所賜姓名,答詔因稱之。

己卯,遼以翰林承旨邢抱朴參知政事。

八月,庚辰朔,遼太后命皇太妃領西北路烏古等部兵及永興宮分軍,撫定西邊,以蕭達蘭督其軍事。

壬午,帝謂近臣曰:“孝者人倫之重。古之人,三年守墳墓,今臣僚子弟以祖父亡歿,或與敘用,意在繼其後嗣;然有不俟百日便與朝集者,朕每睹之,中心不忍。”趙昌言曰:“陛下如此宣諭,乃敦厚風俗之旨也。”遂詔:“文武百官子孫,因父兄亡歿敘用,未經百日,不得輒赴公參,令御史臺專知糾察;並有冒哀求仕,釋服從吉者,並以名聞。”

庚寅,殿中丞建安李虛己,以得御書印紙,上表獻詩,自陳祖母年八十餘,喜聞其孫中循吏之目,帝悅,批紙尾曰;“朕得良二千石矣。”賜以五品服,改知遂州,又別賜錢五十萬以遺其祖母。翼日,對宰相言及之,且曰:“已與五十緡矣。”呂蒙正曰:“前所賜蓋五百緡。”帝曰:“此誤也,然不可追。”虛己父寅,舉進士,年六十餘,以母老求致仕,得著作郎;有詞學,操行清苦。虛己亦純孝篤謹,家極貧。雖一時誤恩,人以爲殆天賜也。

甲午,詔:“自今京朝、幕職、州縣官等,不得輒獻詩賦、雜文;若指陳時政闕失、民間利害、直言極諫書,即許通進。其有宏才奧學爲人所稱者,令投獻於中書,宰相第其臧否上之。”

乙未,遼下詔戒諭中外官吏。

丁酉,遼主命錄囚,雜犯死罪以下釋之。

以劍南西川招安使王繼恩爲宣政使、順州防禦使。繼恩有平賊功,中書建議,欲以爲宣徽使,帝曰:“朕不欲令宦官干預政事。宣徽使,執政之漸也。止可授以它官。”宰相力言繼恩功大,非此不足以賞。帝怒,深責宰相等,因議別立宣政使名以授之。

左諫議大夫、知審刑院許驤等上《重刪定淳化編敕》三十卷,詔頒行之。

王小波、李順之初作亂也,朝議欲遣大臣尉撫,參知政事趙昌言獨請發兵捕斬,議久不決。賊連陷邛、蜀等州,始命王繼恩等分路進討。繼恩握重兵,久留成都,專以宴飲爲務,每出入,前後奏音樂,又令騎兵持博局、棋枰自隨,縱所部剽掠子女金帛。餘賊迸伏山谷間,郡縣有復陷者。帝屢遣使督戰,意頗厭兵。會昌言攝祭太廟,齋宿中書,因召對滋福殿,昌言即於帝前指畫攻取之策,帝甚喜。癸卯,命昌言爲川、峽兩路都部署,自繼恩以下並受節度。昌言懇辭,帝不許,厚賜遣行,別賜手札數幅,親授方略焉。

峽路行營破賊帥張餘,復雲安軍。

李繼遷遣其弟延信奉表待罪,且言違叛事出保忠,願赦勿誅。帝召見延信,面加慰撫,錫賚甚厚。

九月,有司詳定大射儀,並圖來上。帝謂宰相曰:“俟弭兵,與卿等行之。”

上以蜀寇未平,工部尚書辛仲甫素著恩信,將令輿疾招撫,會疾甚,不可遣。先是參知政事蘇易簡薦樞密直學士、虞部郎中張詠可屬西川事,於是詔詠知益州,得便宜從事。

時京兆劇賊焦四等,嘯聚數百人,劫掠居民,爲三輔害,帝令懸賞招募,待以不死。焦四等請罪自歸,各賜錦袍、銀帶、衣服、緡錢,並擢爲龍猛軍使。

先是,有峨嵋賊山僧茂貞者,以術得幸,嘗言於帝曰:“趙昌言鼻折山根,此反相也,不宜委以蜀事。”於是昌言行既旬餘,或又奏:“昌言素負重名,又無嗣,今握兵入蜀,恐後難制。”

帝亟幸北苑,召宰相謂曰:“蜀賊小丑,昌言大臣,不可輕動,宜令且駐鳳翔,爲諸軍聲援。但遣內侍押班衛紹欽齎手書往指揮軍事,亦可濟矣。”昌言已至鳳州,詔追及之,因留候館。

己未,罷諸州榷酤。

帝再遣使如遼約和,弗許,於是募人汎海,賂女真及烏實等部叛之,二部不從。

乙丑,崇儀副使河南王得一求解官,優詔許之。得一以方技進,數召見,錫齎甚厚。未半載,上表自陳不願久當榮遇,並請舍所居宅爲觀。帝悉嘉納,賜觀名曰壽寧。得一頗敢言外事,又潛述人望,請立襄王爲皇太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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