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史部史記

魏紀一 起上章困敦,盡玄黓攝提格,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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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文皇帝上

魏紀一 起上章困敦,盡玄黓攝提格,凡三年

黃初元年庚子,公元二二零年

春,正月,武王至洛陽;庚子,薨。王知人善察,難眩以僞。識拔奇才,不拘微賤,隨能任使,皆獲其用。與敵對陳,意思安閒,如不欲戰然;及至決機乘勝,氣勢盈溢。勳勞宜賞,不吝千金;無功望施,分豪不與。用法峻急,有犯必戮,或對之流涕,然終無所赦。雅性節儉,不好華麗。故能芟刈羣雄,幾平海內。是時太子在鄴,軍中騷動。羣僚欲祕不發喪,諫議大夫賈逵以爲事不可祕,乃發喪。或言宜諸城守,悉用譙、沛人。魏郡太守廣陵徐宣厲聲曰:"今者遠近一統,人懷效節,何必專任譙、沛以沮宿衛者之心!"乃止。青州兵擅擊鼓相引去,衆人以爲宜禁止之,不從者討之。賈逵曰:"不可。"爲作長檄,令所在給其稟食。鄢陵侯彰從長安來赴,問逵先王璽綬所在,逵正色曰:"國有儲副,先王璽綬非君侯所宜問也。"兇問至鄴,太子號哭不已。中庶子司馬孚諫曰:"君王晏駕,天下恃殿下爲命。當上爲宗廟,下爲萬國,奈何效匹夫孝也!"太子良久乃止,曰:"卿言是也。"時羣臣初聞王薨,相聚哭,無復行列。孚厲聲於朝曰:"今君王違世,天下震動,當早拜嗣君,以鎮萬國,而但哭邪!"乃罷羣臣,備禁衛,治喪事。孚,懿之弟也。羣臣以爲太子即位,當須詔命。尚書陳矯曰:"王薨於外,天下惶懼。太子宜割哀即位,以系遠近之望。且又愛子在側,彼此生變,則社稷危也。"即具官備禮,一日皆辦。明旦,以王后令,策太子即王位,大赦。漢帝尋遣御史大夫華歆奉策詔,授太子丞相印、綬,魏王璽、綬,領冀州牧。於是尊王后曰王太后。

改元延康。

二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壬戌,以太中大夫賈詡爲太尉,御史大夫華歆爲相國,大理王朗爲御史大夫。

丁卯,葬武王於高陵。

王弟鄢陵侯彰等皆就國。臨菑臨國謁者灌均,希指奏:"臨菑侯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王貶植爲安鄉侯,誅右刺奸掾沛國丁儀及弟黃門侍郎廙並其男口,皆植之黨也。

魚豢論曰:諺言:"貧不學儉,卑不學恭。"非人性分殊也,勢使然耳。假令太祖防遏植等在於疇昔,此賢之心,何緣有窺望乎!彰之挾恨,尚無所至;至於植者,豈能興難!乃令楊修以倚注遇害,丁儀以希意族滅,哀夫!

初置散騎常侍、侍郎各四人。其宦人爲官者不得過諸署令。爲金策,藏之石室。時當選侍中、常侍,王左右舊人諷主者,便欲就用,不調餘人。司馬孚曰:"今嗣王新立,當進用海內英賢,如何欲因際會,自相薦舉邪!官失其任,得者亦不足貴也。"遂他選。

尚書陳羣,以天朝選用不盡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選,擇州郡之賢有識鑑者爲之,區別人物,第其高下。

夏,五月,戊寅,漢帝追尊王祖太尉曰太王,夫人丁氏曰太王后。

王以安定太守鄒岐爲涼州刺史,西平麴演結旁郡作亂以拒岐。張掖張進執太守杜通,酒泉黃華不受太守辛機,皆自稱太守以應演。武威三種胡復叛。武威太守毋丘興告急於金城太守、護羌校尉扶風蘇則,則將救之,郡人皆以爲賊勢方盛,宜須大軍。時將軍郝昭、魏平先屯金城,受詔不得西度。則乃見郡中大吏及昭等謀曰:"今賊雖盛,然皆新合,或有脅從,未必同心。因釁擊之,善惡必離,離而歸我,我增而彼損矣。既獲益衆之實,且有倍氣之勢,率以進討,破之必矣。若待大軍,曠日彌久,善人無歸,必合於惡,善惡就合,勢難卒離。雖有詔命,違而合權,專之可也。"昭等從之,乃發兵救武威,降其三種胡,與毋丘興擊張進於張掖。麴演聞之,將步騎三千迎則,辭來助軍,實欲爲變,則誘而斬之,出以徇軍,其黨皆散走。則遂與諸軍圍張掖,破之,斬進。黃華懼,乞降,河西平。初,敦煌太守馬艾卒官,郡人推功曹張恭行長史事;恭遣其子就詣朝廷請太守。會黃華、張進叛,欲與敦煌並勢,執就,劫以白刃。就終不回,私與恭疏曰:"大人率厲敦煌,忠義顯然,豈以就在困厄之中而替之哉!令大軍垂至,但當促兵以掎之耳。願不以下流之愛,使就有恨於黃壤也。"恭即引兵攻酒泉,別遣鐵騎二百及官屬,緣酒泉北塞,東迎太守尹奉。黃華欲救張進,而西顧恭兵,恐擊其後,故不得往而降。就卒平安,奉得之郡,詔賜恭爵關內侯。

六月,康午,王引軍南巡。

秋,七月,孫權遣使奉獻。

蜀將軍孟達屯上庸,與副軍中郎將劉封不協;封侵陵之,達率部曲四千餘家來降。達有容止才觀,王甚器愛之,引與同輦,以達爲散騎常侍、建武將軍,封平陽亭侯。合房陵、上庸、西城三郡爲新城,以達領新城太守,委以西南之任。行軍長史劉曄曰:"達有苟得之心,而恃纔好術,必不能感恩懷義。新城與孫、劉接連,若有變態,爲國生患。"王不聽。遣徵南將軍夏侯尚、右將軍徐晃與達共襲劉封。上庸太守申耽叛封來降,封破,走還成都。初,封本羅侯寇氏之子,漢中王初至荊州,以未有繼嗣,養之爲子。諸葛亮慮封剛猛,易世之後,終難制御,勸漢中王因此際除之;遂賜封死。

武都氐王楊僕率種人內附。

甲午,王次於譙,大饗六軍及譙父老於邑東,設伎樂百戲,吏民上壽,日夕而罷。

孫盛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故雖三季之末,七雄之敝,猶未有廢衰斬於旬朔之間,釋麻杖於反哭之日者也。逮於漢文,變易古制,人道之紀,一旦而廢,固已道薄於當年,風頹於百代矣。魏王既追漢制,替其大禮,處莫重之哀而設饗宴之樂,居貽厥之始而墮王化之基,及至受禪,顯納二女,是以知王齡之不遐,卜世之期促也。

王以丞相祭酒賈逵爲豫州刺史。是時天下初定,刺史多不能攝郡。逵曰:"州本以六條詔書察二千石以下,故其狀皆言嚴能鷹揚,有督察之才,不言安靜寬仁,有愷悌之德也。今長吏慢法,盜賊公行,州知而不糾,天下復何取正乎!"其二千石以下,阿縱不如法者,皆舉奏免之。外修軍旅,內治民事,興陂田,通運渠,吏民稱之。王曰:"逵真刺史矣。"佈告天下,當以豫州爲法;賜逵爵關內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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