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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字成了時尚的誘惑散文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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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字成了“時尚”的誘惑 “最”字,對上了一定年紀的人,都經受過“最”字的考驗。 在那個年代,如果你不在“最”字上做文章,做好最紅、最聽、最親、最愛,最最最、最最最最等的“時尚”下功夫,你就會寸步難行。 在那個年代“最”字,隨時可聞,隨地可見。 在那是年代,可謂“最”字,成爲了一大“時尚”。 後來,隨着時間的轉移,“最”字逐日降溫 。

最字成了時尚的誘惑散文隨筆

不知從何日起,“最”又成了熱門字,在工作難以完成的時候,就提出要下“最”大的決心“最”大的力度,“最”字又隨口而出。難道同一班人馬,用上一個“最”字。就能改變一切,多加幾個最豈不善哉! “最”字成爲時尚之字以後,“最”字提高了身價,充當了宣傳廣告吹鼓手,編入了“最好看”、“最好吃”、“最新新款式”廣告詞之中,顧客自以爲真,該出手時就出手,咬住“最”字不鬆手。 最近幾年“最”字頻率最高的是“最美”二字,頻頻地出現在電視頻幕上,這樣使“最”字更上一層樓,“最美”成了當社會的新時尚。 我認爲:“最”字的本意,在於走人家未走過的老路,顯示自己重視和高人一籌。在幾十年前,做“最”字文章,僅僅只表現在那“戴眼鏡、夾皮包、會總結、會提高”的那些人,大做“最”字文章。

目前,處在一個向“時尚之都”轉換的時期,很多事物尚未形成規矩,人們的思想處在空前活躍。因此,新鮮事物盡出不窮,一些人之所以熱衷於做“最”字文章,是因爲這個“最”字總是與新生事物聯繫在一起,新生事物具傳播優勢,容易產生宣傳“轟動效應”。 “最”、“時尚”要經得起實踐檢驗,符合唯物主義辯證法,它就能長久存在;反之,靠一“最”的“時尚”是很快就會消失的。

“最”字“最”多見諸於媒體、網絡和領導的講話,我們應該也有責任,在今後減少甚至不對那不切實際之“最”的報道、網傳和講話,是什麼好就什麼好,就宣揚什麼好。採取實事求是地評價一個人,是什麼好就說他是什麼好,給於必要的獎勵不是很好嗎?何必加上一個最字呢。 話還得說回來,我不是說不需要“最”。怕的是氣球吹破了不好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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