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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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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就被認爲是自行脫黨。還沒有上交黨費的就及時補交上去吧。下面本站網爲大家提供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希望對你有幫助。

關於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2016

  篇一:關於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

各支部:

根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08]3號)和市委組織部的要求,我局黨員黨費應按規定標準據實收繳,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關於黨費收繳的標準。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見》(棗組文[2014]55號)執行,文件附後。

2、黨費收繳以支部爲單位統一收後報市局黨辦,黨辦統一報市委組織部。請各支部務必於2016年2月5日前繳齊。

3、對用現金方式繳納不方便的,由支部負責聯繫本人,經本人書歷申明自願從工資中代扣代繳的,將代扣代繳申明報黨辦後經黨組批准後報財務覈算中心代扣代繳。

4、本次繳納黨費以2015年12月工資表爲準,在崗幹部與退休幹部以12月所發工資爲依據計算。

黨辦

  篇二:關於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

各位大學生黨員同志:

你們好!2016年度黨費繳納工作已經開始,希望黨員關係在我局黨支部的各位黨員同志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履行黨員應盡義務,積極到饒河縣人社局繳納黨費。

繳費地點:饒河縣人社局一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繳費金額:每人每年2.4元,自黨員黨關係轉到我局且未再繳納黨費開始,至2016年末。

本人無法到場繳費的,可由親屬朋友代繳。

謝謝合作!

機關黨支部

2016年4月13日

  篇三:關於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

社區全體共產黨員:

黨員交納黨費是對黨的態度問題,體現的是初心問題、資格問題。做好黨費收繳工作,是關係全面從嚴治黨、嚴格遵守黨章黨規的一件大事。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2010年1月——2015年12月未繳黨費的黨員請到所在支部交納黨費,交費時間爲2016年8月12日——8月16日,對拒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根據《黨章》的有關規定將做組織處理(予以黨內除名)。請黨員同志相互轉告。

鐵樹社區黨委

2016年8月11日

1.關於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2016

2.2016年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

3.2016年黨費補交通知範文

4.2016黨支部黨費收繳工作方案

5.2016黨費收繳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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