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工作報告

2015權責清理工作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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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

2015權責清理工作自查報告

按照《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轉變政府職能清理行政職權和編制權責清單工作的通知》(春府辦函〔2015〕67號)要求,現將我局開展轉變政府職能、清理行政職權和編制權責清單工作報告如下:

  一、開展職權清理的基本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領導爲組長,副局長爲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爲成員的工作小組。小組多次召開專題會,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具體任務和分工,把責任具體落實到科室和個人。

(二)加強調查研究。着重圍繞“三集中、三到位”以及如何建立健全監管標準體系,深入開展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摸清情況,找準問題,提出措施。

(三)明確工作流程。採取“二下二上”的方式開展工作。“一下”是把任務分解到相關業務股室,由相關業務股室按要求對本股室所負責職權進行梳理,提出各項任務的目標和計劃;“一上”是負責該項工作的分管領導及主要股室根據相關業務股室梳理的職權和提出的措施進行彙總並審覈,形成本單位初步的職權總表;“二下”是工作小組將初步職權總表發送各股室徵求意見;“二上”是負責該項工作的分管領導及主要股室根據各股室反饋意見對職權總表進行修改完善,提請局班子審議。

  二、履行主要職權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一)職權配置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地震預報管理條例》、《地震監測管理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廣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及“三定”方案(春機編〔2011〕12號),我局全面梳理了職權:

行政許可審批2項(1大項2子項,建議保留1項、建議取消1項);行政處罰12項(建議保留12項);行政強制2項(建議保留2項);行政檢查3項(建議保留3項);行政指導11項(建議保留11項);其他29項(建議保留28項、建議取消1項)。無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等行政職權(具體見清理目錄表)。

(二)履行職權情況。我局依法履職,爲社會提供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1、依法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機構。我市成立了防震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和聯席會議制度,形成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

2、依法編制實施防震減災規劃。我市依法編制了陽春市防震減災“十一五”、“十二五”專項規劃,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同時指導各鄉鎮(街道)編制防震減災規劃。

3、依法加強地震監測預報管理。構建空間、地表、地下三位一體 的立體地震監測系統,全市建設以地震臺1個,二氧化碳觀測點3個,其他觀測點12個。觀測項目涵蓋測震、強震、前兆多種學科。市內地震實現快速速報發佈結果。

建立了專羣結合的地震預測預報體系,地震信息發佈、震情跟蹤和異常落實等制度。

同時,我局還根據觀測資料,及時落實異常,及時參加上級部門的震情會商。

4、依法開展地震災害防禦工作。加強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完成市政府推行的網上辦事窗口建設,將“抗震設防要求審覈監督--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資質備案、抗震設防要求審覈監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覈准兩項(我局現有行政許可事項有一項:“市轄區抗震設防要求審覈監督”,分兩項子項目實施)行政審批進駐市網上辦事大廳,並優化了審批流程,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將抗震設防要求審覈監督納入網上辦事大廳,抗震設防管理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基本納入基建管理程序。

5、依法加強地震應急準備工作。 編制了《陽春市地震應急預案》,鄉鎮(街道)、重要企事業單位、學校等也制訂了相應的預案,初步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演練常規化、制度化,每年各地地震主管部門聯合教育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四個一”進校園系列活動,各縣(市、區)中小學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地震應急演練。

建立防震減災助理員隊伍、地震應急志願者隊伍,鄉鎮(街道)和社區也建立地震應急志願者隊伍。完成市、鎮(街道)、社區以及人員密集場所“五級”地震應急避難(疏散)場所和地震應急疏散通道的設置。

6.依法開展防震減災科普教育與宣傳工作。經過努力,依法管理和協調防震減災工作的局面基本形成。建成防震減災示範學校2所,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四個一”進校園系列活動,教育學生,輻射家庭。免費分發宣傳資料到各機關單位、學校、社會羣衆。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競賽。每年利用“防震減災宣傳週”、7.28 唐山地震紀念日、“科技活動月”、“科技三下鄉”等時機,與各相關部門共同合作,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救援知識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活動。

(三)存在問題

(一)經費的投入與防震減災工作需求存在較大差距。防震減災經費不足,影響防震減災工作的開展,尤其是地震基礎設施的建設。

(二)地震工作機構有待進一步加強。我局全部工作人員僅有6人,除去1名派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1名負責扶貧“雙到”工作,1名準備帶編調往陽江市應急指揮中心外,僅剩3人,其中包括局領導2名。地震工作特殊,突發性強,而且我市是國家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各項職能工作及市的中心工作任務非常繁重,人員嚴重不足,難以應付日常工作。

(三)監督、執法檢查力量有待加強。目前在抗震設防管理、應急檢查、防震減災監督、檢查、執法方面力量不足。

  三、轉變職能的意見

(一)職權調整。行政許可審批2項(1大項2子項,建議保留1項、建議取消1項);行政處罰12項(建議保留12項);行政強制2項(建議保留2項);行政檢查3項(建議保留3項);行政指導11項(建議保留11項);其他29項(建議保留28項、建議取消1項)。無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等行政職權(具體見清理目錄表)。

(二)加強監管。依法履行好法律、法規賦予的各項管理職能,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優化行政運行效率,提高行政效能,推進治理能力與公共服務能力現代化,制定與履行職能相關的防震減災管理和服務標準,推動管理和服務規範化、標準化和信息化,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制定完善監管辦法,強化對縣級市執法的指導和監督。

  篇2:

按照《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的通知》(霍政辦祕〔2015〕92號)文件要求,爲進一步完善我鎮功能定位,我鎮嚴格對照有關材料,認真查閱資料,組織人員對行政權力事項梳理進行了全面清理,共涉及行政權力事項8類176項。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成立組織。

我鎮把開展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建設工作作爲當前重要的工作來抓,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及時成立由鎮長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領導組,並建立清理規範工作制度,確保了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加強舉措,嚴明責任。

爲確保梳理對象全覆蓋,我們將鎮直各單位全部納入清理範圍,按照分步實施、紮實推進、依法實施,務求實效的要求對行政權力進行了全面規範的清理。嚴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擴大或放棄隱瞞所行使的行政權力,確保行政權力事項全面、真實、合法、有效。首先由各部門針對行政職能對行政權責進行自查,分類、分項填報行政權責類事項總表和分表;其次分管領導複查,對各部門梳理出來的權責事項進行審覈把關,防止漏報錯報。

按照責權一致,有權必有責的要求,根據不同類別行政權力的職責和工作任務,落實責任主體,弄清權力界定,規範職責權限,明確相應責任。逐一對職權歸屬進行了清理,要求相關職能辦所逐一對照清理,對覈實確認的行政權力事項予以保留,沒有的予以刪除,未列入的進行補充添加。同時嚴格以法律爲依據,對現有行政權力進行全面清理,並逐條逐項分類登記並以清單方式列舉。

  三、全面清理,認真彙總。

各部門整理上報後的權力責任清單,由鎮領導小組共同研究把關予以審籤。經清理自查,我鎮共梳理出權力責任項目176項,其中,權力責任清單中行政審批項3項,行政處罰5項,行政徵收0項,行政給付1項,行政獎勵0項,行政強制6項,行政確認9項,行政裁決1項,行政規劃1項,其他權力15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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