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讀後感

論犯罪與刑罰讀後感範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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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某一作品後,大家對人生或者事物一定產生了許多感想,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後感了。到底應如何寫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論犯罪與刑罰讀後感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論犯罪與刑罰讀後感範文

  論犯罪與刑罰讀後感1

《論犯罪與刑罰》絕對可稱得上是一部既偉大又特別的著作;因提出了後世刑法基本原則和制度理念而偉大,因言簡意賅又理性超前而特別——這正是對勇氣與睿智的完美詮釋。

本書作者是意大利刑法學家切薩雷·貝卡利亞(1738—1794),其所處十八世紀的歐洲是一個罪行擅斷主義、酷刑威嚇主義和對違背宗教道德規範的行爲的迫害的時代。隨着啓蒙運動如火如荼地進行,受自由、平等、人權影響的貝卡利亞便毅然決然地投身於讓(舊制度)矇昧主義的本質暴露無遺,……闡發新的刑法原則的活動中。

764年,七萬餘字的《論犯罪與刑罰》橫空出世,理性的思維、雄辯的文筆、嚴謹的邏輯,即使用現代的眼光,也依然難以想象如此短小的著述是如何震驚整個歐洲,如何徹底影響刑法理論的。啓蒙運動領袖伏爾泰看罷此書曾說道:這樣一部著作必定能清除在衆多國家的法學理論中依然殘存的野蠻內容。功利主義代表人物邊沁更是讚不絕口:……進行了如此大量的有益探索,我們還能做點什麼呢?——再不要偏離這條大道。

貝卡利亞的刑法學說基本上由刑法哲學和刑事政策兩部分組成。其中,最爲影響深遠並被後世津津樂道的,一是著名的刑法三大原則,即罪刑法定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和刑罰人道化原則;二是極力主張廢除死刑,認爲死刑不是必需即非正義,其效果不如終身刑,且無可挽回。

《犯罪與刑罰》共由47章構成,每一章節既有獨立的價值,同時又和其餘篇章密不可分,共同構成了貝卡利亞傳世偉大的刑法理論。如第12章《刑罰的目的》,本章節不過二百字,卻字字珠璣,一針見血地說出了刑罰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殘折磨一個感知者,也不是要消除業已犯下的罪行;而是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並規誡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轍,僅此而已。

這種力量是不經意的,潤物細無聲的,但每次讀到卻都會被這樸實又理性的語言和理念所震撼。據說法國著名作家司湯達在寫作《帕爾馬修道院》的時候,經常通過閱讀法國民法典來尋找靈感;而細細品讀《論犯罪與刑罰》,對於那些以天下爲己任、追求自由和權利,卻又茫然若失的人們來說,恰恰有這種豁然開朗、醍醐灌頂的徹悟之感。

多麼華麗的讚美也無法完全道出《論犯罪與刑罰》的價值,真正能夠體悟到的,是每位用心去品讀的人的造化;因爲那完美的'文字和偉大的思想背後,可以隱約感受到貝卡利亞對人權自由的渴望、衝破封建的勇略和引領未來的智慧。

  論犯罪與刑罰讀後感2

在浩如煙海的法學著作中,有本著作絕對堪稱曠世經典之作,它就是意大利著名的學者特薩雷·貝卡里亞的《論犯罪與刑罰》。近日,我閱讀了該書的中文譯本,翻譯者是黃風,由中國法制出版社於2002年出版。

要想比較好地理解一本書的內容,必須先從瞭解作者的時代背景和作者其人入手,這樣可以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作者所要表達和傳遞的思想。貝卡里亞(Beccaria)於1738年出生於意大利米蘭,20歲便從帕維亞大學法律系畢業。當時正處在歐洲啓蒙思想運動時期,貝卡里亞熱愛讀書,思想如椽,論理雄辯,他不僅興趣廣泛,知識體系寬廣,而且極富想象力和邏輯力。貝卡里亞在24歲那年發表了一篇關於經濟學的論文。25歲那年寫下了《論犯罪與刑罰》一書。該書的出版,在當時的歐洲引起了強烈的反響,貝卡里亞也因此獲得了巨大的歡迎和尊重,當時的法國啓蒙思想家伏爾泰等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和積極的肯定。該書的問世,好比黑暗中刺破夜空的閃電,又好比撕開烏雲的陽光,給了當時的歐洲社會以極大的啓發。我認爲,只有具有極強的民主和自由精神,只有具有極強的知識體系和邏輯推理能力,只有具有極強的社會責任感和對真理的無限嚮往,才能寫出這樣的驚世駭俗的文字。如果沒有超乎想象的對民主和自由的嚮往和極大的勇氣,25歲的年青人也不敢寫出這麼一本書。我想這也是他爲什麼在當時和後世受人稱讚和佩服的原因吧。

在《犯罪與刑罰》一書中,貝卡里亞提出了很多的觀點。其真知灼見,痛陳社會沉痾,而且提出瞭解決辦法。伏爾泰語重心長地寫到:“《論犯罪與刑罰》這本小書具有寶貴的精神價值,好似服用少許就足以緩解病痛的良藥一樣。當我閱讀她時真感到解渴。由此我相信:這樣一本著作必定能消除在衆多國家的法學理論中殘存的野蠻內容”。就篇幅而言,該書絕對只能算是一本“小書”,全書就六七萬字而已,還不如現今很多法學博士的學位論文的字數多。但是,這本書的確是很偉大,該書提出了很多爲後世所採納的刑法學觀點,如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刑罰人道化等。

該書不僅僅是本刑法學的書,它所涉及的法學學科很多,包括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立法學,社會學等豐富內容。足見作者的知識體系的龐大,邏輯思維的嚴密。雖然,任何的事物都是有時代侷限性的,但是,時隔200多年,作爲後世學習法律之人的我們即便是站在21世紀審視這本書,依然覺得它的思想中散發着民主和自由的精神,這正是我們這個社會和時代往前發展的趨勢。我們要發展經濟,沒有好的物質基礎,我們一樣很難實現自由,因爲那樣的話,很多事情都會因爲囿於物質條件而做不了。同時,我們也要自由,要民主,沒有民主和自由的社會,不是真正的現代社會,沒有民主的現代化,所有的現代化都是自欺欺人的。

貝卡里亞的《論犯罪與刑罰》一書是基於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和上帝創世說而展開的。該書認爲許許多多的人爲了自己大部分的自由而分割出小部分的自由給君主而形成的自由的集合就是君主的公權力的來源。同時他認爲除了全知全能的造物主——上帝外,沒有人可以自命公正地處罰任何人。而我們國家的法學理論是建築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基石上馬克思認爲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法律是統治者鎮壓和統治被統治階級的工具。在貝卡里亞的眼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法律是維持社會民主和社會正義的契約。在法律面前,人人生來平等。但是在馬克思看來,如果沒有階級的話,是不會有國家和法律的,正是因爲有了階級對立和階級剝削,所以才需要法律和維護的統治秩序。

可見,我們社會主義的法學和資本主義的法學在理論前提上是存在很大的區別的。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借鑑他們思想中的積極成分和科學成分。所謂“取其精華”。在貝卡里亞的這本書中,雖然沒有大篇幅地振臂大呼民主和自由,但是,作爲讀者的我卻在書中看到的都是閃耀着理性光芒的思想,那就是平等,自由,民主,反對君權,反對神權,反對暴政。雖然沒有大量筆墨地寫民主,但是卻無一處不在譴責着當時的野蠻的刑事司法制度。這集中地反映在貝卡里亞對於刑法原則的論述,對有罪推定的論述,對死刑的存廢的論述等篇章中。

合上《論犯罪與刑罰》這邊小書,腦中一直想着書後最後一句話,那句話實在是本書的精華所在,堪稱真理。“爲了不使刑罰成爲某人或者某些人對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從本質上說,刑罰應該是公開的、及時的、必需的、在既定條件下儘量輕微的、和犯罪的並由法律規定的”。這句話很睿智地道明瞭現代刑罰的幾大原則: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審判公開、刑罰及時性、刑罰及時性、刑罰人道化。縱觀本書,儘管並非無懈可擊,200年後的我看來它也有其時代侷限性。但是,這本書所閃耀的精神是最耀眼的,這也使得它成爲歷史上最耀眼的刑法學著作。所以一代代又一代的讀者會繼續閱讀它。我看到最多的是貝卡里亞那個嚮往民主和自由的心、那顆熱愛生命,尊重生命的心、那顆散發着理性與博愛的心。因爲有了很多象貝卡里亞這樣的學者、智者,人類的知識寶庫纔會如此豐富。感謝貝卡里亞,因爲有了他的智慧和勇氣,我們後世才能看到這麼經典的刑法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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