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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月亮與六便士》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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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月亮與六便士》是毛姆在全盛期寫下的傑作,亦是其作家生涯的最重要代表作。這樣重要的一部作品,爲什麼會選擇高更作爲筆下主角原型呢?下面我們來看看讀後感

毛姆《月亮與六便士》的讀後感

  【篇一】《月亮與六便士》的讀後感

《月亮與六便士》:肉體與靈魂的不同性別立場

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的標題是什麼意思?標題決定主題,所以有必要討論一下。在本書譯者蘇福忠的前言裏,稱“月亮”指藝術,“六便士”指世俗價值觀。還有說法是,“六便士”是英國幣種中最小的,與月亮都是圓形的,兩相對比,一個象徵着聖潔,一個象徵着塵埃。

我覺得在本書中,“月亮與六便士”的關係,更象徵着“靈與肉”的關係。

“靈與肉”可以說是哲學中最大的也是最基本的命題。它的另一種變形表達方式,即“物質與精神”決定了哲學流派的分野,而“靈與肉”的衝突,更是現代人最深刻的困惑與矛盾之一。《月亮與六便士》中,斯特里克蘭德是一個古怪的畫家,他選擇離開家庭,避居到南太平洋的一座小島之上,其行爲相當的出格。但這種出格,如果沒有通過感情的衝突來烘托、陪襯的話,至多是一個怪味藝術家而已,而在書中,一條最深刻的情感線,就是斯特里克蘭德誘騙了了同行畫家的妻子,而對到手的別人妻子又毫不珍惜,棄若蔽履,導致那個畫家妻子自殺身亡,這個情節,構成了這部小說中的最強烈的戲劇衝突,也讓人性的所有祕密與騷動毫無遮掩地展現出來。

從道德層面上講,斯特里克蘭德可以說是忘恩負義,心狠手辣,不解情爲何物。在法國巴黎之時,他生病在牀,氣息奄奄,是好心的荷蘭畫家斯特羅伊夫把他帶回家中,悉心照顧,甚至動員自己的妻子布蘭奇侍奉於他,然而就是這種朝夕廝守的過程中,斯特里克蘭德俘獲了布蘭奇的芳心,在他身體康復之後,她鐵了心要跟着他四處漂零。書中甚至暗示,她願意不惜出賣自己的肉體來供養他。這種看似偉大的愛,絲毫沒有讓斯特里克蘭德珍惜,他的可惡之處,表現在小說的表層,不僅小說裏的“我”對他深惡痛絕,就連讀者也難存好感。但這不是他的全部,如果小說僅僅如此妖魔化一個藝術家的話,那麼這部小說不過是一個泄憤之作,對人心與人性的探索將全部是空缺與盲點。毛姆更越過“道德”的淺表層次,深入到“天才”人物不可秤量背後的“靈魂”深處,去探究人性的真正判定標準,去找尋生命意義的理由。

荷蘭畫家深愛妻子,他與妻子的一個共同點是,都臣服於斯特里克蘭德的天才之下。藝術“天才”的魅力就是在於他表達出人類靈魂深處的隱祕的、原始的那種渴望與企求,這種說不明道不清的東西,可以讓同行佩服,女人心服。我們看到,荷蘭畫家畫作平庸,缺乏才氣,儘管心地善良,爲人厚道,但在藝術的天平上,不是比試道德楷模,而是PK心靈捕手的內在能量。在這一點上,荷蘭畫家毫無勝算,只能陪上夫人又折兵,在妻子自殺身亡後,他竟然不計前嫌,試圖邀請斯特里克蘭德一起回到他的荷蘭故鄉,共度他們曾經擁有同一個女人的後半生歲月(相當於《圍城》中的“同情”兄)。但是,斯特里克蘭德的理想根本不在這裏,他的追求更爲宏大與廣博:“那靈魂瞄準了某些更加偉大的東西,這是任何與肉體綁縛在一起的東西都無法企及的。”(P150)

斯特里克蘭德的無情無義的深層次原因,正是在這裏。斯特里克蘭德身上天生地散發着一種所謂“天才”的暴戾、原始、肉慾的成份,這種與現實格格不入的靈魂激情,促動着他不斷去尋覓,從而厭惡一切試圖捆綁他的束縛,這種束縛包括工作甚至家庭。其實我們在卡夫卡的一生中,也同樣可以看他這一份對現實及婚姻的厭絕與仇恨。荷蘭畫家的妻子布蘭奇開始的時候,拒絕接受照料斯特里克蘭德,就是因爲他身上的這份野性原始的光,擊中了女人的軟肋,令她感到一種必然會陷入其中的畏懼,但丈夫的好心,使她無法拒絕,從而宿命般地陷入到這種天才所放射出的聖光中。她做着不切實際的美夢,想用女人的柔情與犧牲,來馴順這種天才的桀驁不馴,但是這不過是女人的癡心妄想。正如斯特里克蘭德坦言的一樣,布蘭奇的所作所爲,正是他離開前妻的原因。“我看出來布蘭奇一點一點地把我妻子所有的小伎倆都使了出來。她用無限的耐心,打算把我罩在羅網裏,捆得結結實實。她想把我拉下來,和她待在同一水平;她對我毫無關心,只想讓我爲她所有。”(P148)

作者在這裏深刻地揭示出女人的關愛,僅僅是一種表層的愛,而絲毫沒有觸及到他的靈魂,而一個男人在靈魂的飢渴無法得到滿足的情況下,他必然會繼續出走,去尋找真正的靈魂的歸宿。這就形成了小說裏的最爲深刻的對於男人與女人關係的剖析與斷定。男女之間的靈與肉衝突,是所有文學作品中無法規避的核心議題。斯特里克蘭德講的明白,情慾他無法克服,他屈從於情慾,但是隻會使他更加憎恨情慾(P148)。女人的愛,只會讓他更加鄙視女人,對她毫無愛意,急欲棄之而後快。在作者深刻的觸及男女心理層面的解剖刀的刀鋒燭照下,斯特里克蘭德的忘恩負義便有了理論上的辯護詞。

而同樣,女人的愛,同樣受到靈與肉關係的深刻左右。書中,斯特里克蘭德說了一句頗爲經典的判斷:“一個女人能原諒男人給她造成的傷害,但是不能原諒他爲她的緣故而做出的犧牲(P145)”。女人受的傷害,是因爲她愛男人,是她的心靈之愛,所以即使有這種傷害,她也會甘之如飴,就像《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貌美如花的王后卻會在每晚甘願承受一個男人暴打的痛苦,但卻對國王冷若冰霜。所以說在一個無愛的女人的面前,男人的任何犧牲只會引起她的更多的鄙視與厭惡。在小說裏,我們看到,荷蘭畫家在哀求妻子“我會改的”的時候,遭受到妻子的冷酷的掌擊,深刻地反映出女人在無愛男人的面前的同樣不遜色的殘忍與冷酷。

因此,斯特里克蘭德傷害了布蘭奇,而布蘭奇則傷害了自己的丈夫。他們的這種傷害,正反映了男女基於靈與肉的不同性別立場,而呈現出的一種刀鋒的不同的刃面。男人想神遊天外,追求靈之無極,而女人則畫地爲牢,置“男人之靈”於掌控之中(P148:男人的靈魂漫遊於宇宙最遙遠的地域,女人卻熱衷於把男人的靈魂囚禁在家庭收支賬簿的小圈子裏),斯特里克蘭德與布蘭奇這一對萍水相逢的男女之間,卻組成了最深刻的男女矛盾。布蘭奇的靈只屬於她心儀的男人,爲此她愛我所愛,無怨無悔,甚至死都不怕,也算是爲愛而死。而斯特里克蘭德的“靈”卻不願受制於任何人,對布蘭奇的這種非份之想,只能看着她走上死亡之路。而後來在南太平洋島國上斯特里克蘭德結識的那位土著女子,得到他最佳的首肯就是“她從來不干涉我……我讓她做什麼,她就做什麼。”(P197)這個土著女子也許沒有文化,但她憑着一種原始的本能,從不去束縛一個男人的靈魂,放任着他的心靈的自由,所以,斯特里克蘭德與她相安無事,也就不會釋放出對文明社會女子的傷害毒素。毛姆逆轉了一個道德層面討論的藝術家的優劣品性,而從“靈與肉”的層次上,探討了男人與女人自我拯救與相互救贖的不同方式,從而成功地爲斯特里克蘭德進行了脫罪化處理和無罪認定,從開始時聲嘶力竭的討伐轉化爲把他列入“偉大的人”行列中的謳歌。

很多情況下,毛姆在書中羅列出的男女之間的博奕關係,可以幫助我們解開中國文化中最諱莫如深的“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迷障。“家務事”不是清官能斷的,但一個偉大的作家,卻能夠透過人性的霧幔與心理的迷津,最接近地觸摸到人心的祕密。比如,我們不妨庸俗地拿張藝謀與鞏俐的關係作一點實戰運用。張與鞏的分手,衆說紛紜,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鞏俐想與張藝謀結婚,但張不願意進入到婚姻的束縛中,張藝謀這裏的心態,正是斯特里克蘭德的心態,他有他的追光,女人試圖介入到他的心靈之光中,這是男人最爲討厭的。於是張選擇了棄絕。而張後來與一個平凡的女子結婚生子,令人大跌眼鏡,但這正是斯特里克蘭德後來與一個“從來不妨礙他”的土著女人相依相守的原因,因爲那個凡俗的女子從不想駕馭他,干擾他的心靈。因此,西方文學裏的深刻性是足以讓中國文學歎爲觀止的。毛姆的這本《月亮與六便士》發表於1919年,而同時的中國文學,魯迅剛剛在1918年發表了第一篇現代小說《狂人日記》,當時的中國文學對兩性關係的探討遠沒有觸及到靈與肉的深刻的層面,而毛姆在書中論及的人性的深刻內涵與隱祕空間,卻能夠在今天依舊讓我們感到強烈的震撼,可以讓我們找到現實的對應與迷津的答案,這正是西方文學的一種深刻的魅力所在吧。

  【篇二】《月亮與六便士》的讀後感

毛姆是個非常聰明的作家。非常,聰明。

寫東西好的人其實不一定聰明。他是真聰明。

他是個非常認真的讀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讀的書多到逆天。而且他還很八卦,看看他寫的司湯達評傳和福樓拜評傳好了。他對作者心理的把握極高明。

也只有他敢說巴爾扎克、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們的文筆不好,但“偉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筆,而是激情和敘述欲”。

他距離不朽,其實缺一點激情。他太聰明瞭,簡直聰明到缺一點魯莽。所以歷史很難把他歸類到托爾斯泰們中間去,但他估計也不在乎這個。

到了20世紀,他還在寫19世紀式的小說。但他寫得確實好。那些"我有個朋友"式小說,莫泊桑就寫得很好,但毛姆寫得不下於前者。

做個對比,董橋先生也喜歡“我有個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寫的,就明白毛姆寫得多好了。

毛姆不太會爲了戲劇性刻意造巧合,也不會爲了個情節硬拽着人物性格扭着走,瑰麗斑斕的手法也不多,又帶點英國範兒不肯跳到前臺講大道理,點到爲止。所以就像沒有管絃搭配的鋼琴單奏。有點兒薄,不厚潤,但是滴溜溜溜溜明淨流暢。

毛姆哪怕在企圖說教之餘,也不會丟了自己講故事的文體,所以他講故事時喜歡潤物無聲,帶着英國式的淺笑抹過去。硬想插說教,反而很彆扭,不像巴爾扎克和雨果說故事時間隙插話自然而然愛什麼時候插什麼時候插。毛姆對司湯達和狄更斯的巨大推崇,都是針對他們講故事方面的。

在對政治正確的無視、對傳統的刻意嘲諷方面,毛姆其實有點納博科夫範兒——雖然他二人氣質還不大同,而且真遇到一定會彼此掐起來。

但毛姆又不是個冷淡到會嘲弄一切情懷的人。《月亮與六便士》裏,他的情懷錶露得夠明顯了。

對高更和梵高那一代人瞭解越多,越會明白這一點。

書的結尾這段,是他招牌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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