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史部唐會要

唐會要卷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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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使中

唐會要卷七十八

  黜陟使

貞觀八年。將發十六道黜陟大使。畿內未有其人。上問房元齡。此道事最重。誰可充使。尚書右僕射李靖曰。畿內事大。非魏徵莫可。上曰。朕今欲向九成宮。事亦不小。朕每行不欲與其相離者。乃爲其見朕是非得失。必無所隱。乃命李靖充使。

二十年正月。遣大理卿孫伏伽等。以六條巡察四方。黜陟官吏。

開元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遣使。以崔翹等爲之。

天寶五載正月遣使。以席豫等爲之。

至德三載四月遣使。以虢王巨等爲之。

建中元年正月制。諸道宜分遣黜陟使。觀風俗。問疾苦。自艱辛以來。徵賦名目繁雜。委黜陟使與諸道觀察使刺史。計資產作兩稅法。比來新舊徵科色目。一切停罷。兩稅外輒別配率。以枉法論。幹元元年。與採訪使並權罷。至是復置之。自建中已後。至今未嘗置。初。司封郎中韋楨。爲山南黜陟使。薦興鳳兩州團練使嚴震。理行爲山南第一。特賜上下考。封鄖國公。在鳳州十四年。能政不替。

採訪處置使(宰相張九齡奏置。)

開元二十二年二月十九日。初置十道採訪處置使。以御史中丞盧絢等爲之。至三月二十三日。諸道採訪處置使華州刺史李尚隱等奏。請各使置印。許之。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命諸道採訪使考課官人善績。三年一奏。永爲例程。至二十七年二月七日赦文。三載考績。黜陟幽明。允協大猷。以勸天下。比來諸道所通善狀。但優仕進之輩。與爲選調之資。責實徇名。或乖古義。自今已後。諸道使更不須善狀。每三年。朕當自擇使臣。觀察風俗。有清白政理着聞者。當別擢用。

二十六年三月敕。諸道採訪使判官等。自今已後。並須首末經三年。其緣事故停不得滿年限者。承優節文。準開元二十四年二月十九日敕處分。

二十九年七月敕。採訪使等所資按部。恤隱求瘼。巡撫處多。事須周細。不可匆遽。徒有往來。宜準刺史例入奏。

天寶九載三月敕。本置採訪使。令舉大綱。若大小必由一人。豈能兼理數郡。自今已後。採訪使但察訪善惡。舉其大綱。自餘郡務所有奏請。並委郡守。不須幹及。

十二載二月。河南道採訪處置使河東郡太守李?。河南道採訪處置使陳留郡太守王浚等奏。請依舊通前置兩員交使。望以周載。許依元敕酬功處分。敕。諸道准此。黔中道各一人。宜依舊定。

幹元元年四月十一日。詔曰。近緣狂寇亂常。每道分置節度。其管內緣徵發及文牒兼使命來往。州縣非不艱辛。仍加採訪。轉益煩擾。其採訪使置來日久。並諸道黜陟使便宜且停。待後當有處分。(其年。改爲觀察處置使。)

大曆十二年五月。中書門下奏。開元末。置諸採訪使。許其專停刺史務。廢置由己。請自今已後。刺史有犯贓等色。本道但具狀聞奏。不得輒追赴使。及專擅停務。差人權攝。其刺史亦不得輒詣使出界。未先聞奏。皆按常刑。

  五坊宮苑使

五坊。謂雕。鶻。鷹。鷂。狗。共爲五坊。宮苑舊以一使掌之。自寶應二年後。五坊使入隸內宮苑使。近又有閒廄使兼宮苑之職焉。

開元十九年。金吾將軍楊崇慶。除五坊宮苑使。其後來擢。牛仙客。李元佑。韋衢。章仇兼瓊。王?。呂崇賁。李輔國。彭體盈。藥子昂等爲之。

大曆十四年五月詔。鷹隼豹貀獵犬。皆放之。時以永徽已來。文單國累貢馴象三十有二。皆豢于禁中。有善舞者。以備元會充庭之飾。因是與鷹隼之類同放之。

元和二年六月敕。五坊戶。諸色影占者多。宜令府縣收管。

三年七月。五坊品官朱超晏。王志忠。放縱鷹隼入長安富人家。旋詣其居。廣有求取。上知之。立召二人。各笞二十。奪其職。自是貢鷙鳥略大者。皆斥之。貞元末。五坊小兒張捕鳥雀羅於閭里者。皆爲暴橫。以取人錢物。或有張羅網於門。不許人出入者。或以張井上。使不得汲者。近之輒曰。汝驚供奉鳥雀。即痛毆之。出錢物求謝。乃去。或相聚飲食於酒肆。醉飽而去。賣者或不知。就索其直。多被毆詈。或時留蛇一囊爲質曰。此蛇所以食鳥雀而捕之者。今留付汝。幸善飼之。勿令飢渴。賣者愧謝求哀。乃攜挈而去。憲宗在春宮時。知其弊。嘗欲奏禁之。及即位。遂推而行之。人情大悅。

十三年十月。上怒五坊使楊朝汶追捕平人。命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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