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史部後漢書

《後漢書》志第十五·五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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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 水變色 大寒 雹 冬雷 山鳴 魚孽 蝗

《後漢書》志第十五·五行三

《五行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謂水失其性而爲災也。又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恆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魚孽,劉歆傳以爲介蟲之孽,謂蝗屬也。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國九大水,傷稼。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水。其水也,雨殺人,隕霜,大風,天黃。饑而不損,茲謂泰,厥水水殺人。闢遏有德,茲謂狂,厥水水流殺人,已水則地生蟲。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追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大敗不解,茲謂皆陰,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谷”是時,和帝幼,竇太后攝政,其兄竇憲幹事,及憲諸弟皆貴顯,並作威虣虐,嘗所怨恨,輒任客殺之。其後竇氏誅滅。

十二年六月,潁川大水,傷稼。是時,和帝幸鄧貴人,陰有欲廢陰後之意,陰後亦懷恚怨。一曰,先是恭懷皇后葬禮有闕,竇太后崩後,乃改殯樑後,葬西陵,徵舅三人皆爲列侯,位特進,賞賜累千金。

殤帝延平元年五月,郡國三十七大水,傷稼。董仲舒曰“水者,陰氣盛也”是時,帝在襁抱,鄧太后專政。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虣出,突壞民田,壞處泉水出,深三丈。是時司空周章等以鄧太后不立皇太子勝而立清河王子,故謀欲廢置。十一月,事覺,章等被誅。是年郡國四十一水出,漂沒民人。《讖》曰“水者,純陰之精也。陰氣盛洋溢者,小人專制擅權,妒疾賢者,依公結私,侵乘君子,小人席勝,失懷得志,故涌水爲災”

二年,大水。三年,大水。四年,大水。五年,大水。六年,河東池水變色,皆赤如血。是時,鄧太后猶專政。

延光三年,大水,流殺民人,傷苗稼。是時安帝信江京、樊豐及阿母王聖等讒言,免太尉楊震,廢皇太子。

質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樂安、北海,溺殺人、物。是時帝幼,樑太后專政。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京師大水。去年冬,樑冀枉殺故太尉李固、杜喬。三年八月,京都大水。是時,樑太后猶專政。

永興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長,逆流。

永壽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陽城門,漂流人、物。是時樑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直,威權震主。後遂誅滅。

延熹八年四月,濟北河水清。九年四月,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襄楷上言“河者諸侯之象,清者陽明之徵,豈獨諸侯有規京都計邪”其明年,宮車晏駕,徵解犢亭侯爲漢嗣,即尊位,是爲孝靈皇帝。

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沒殺人。是時,桓帝奢侈淫祀,其十一月崩,無嗣。

靈帝建寧四年二月,河水清。五月,山水大出,漂壞廬舍五百餘家。

熹平二年六月,東萊、北海海水溢出,漂沒人物。三年秋,雒水出。四年夏,郡國三水,傷害秋稼。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溢,水出二十餘裏。中平五年,郡國六水大出。

獻帝建安二年九月,漢水流,害民人。是時,天下大亂。十八年六月,大水。二十四年八月,漢水溢流,害民人。庶徵之恆寒。

靈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東萊、琅邪井中冰厚尺餘。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風如冬時。

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國三雨雹,大如雞子。是時和帝用酷吏周紆爲司隸校尉,刑誅深刻。

安帝永初元年,雨雹。二年,雨雹,大如雞子。三年,雨雹,大如雁子,傷稼。劉向以爲雹,陰脅陽也。是時鄧太后以陰專陽政。元初四年六月戊辰,郡國三雨雹,大如杅杯及雞子,殺六畜。

延光元年四月,郡國二十一雨雹,大如雞子,傷稼。是時安帝信讒,無辜死者多。三年,雨雹,大如雞子。

桓帝延熹四年五月己卯,京都雨雹,大如雞子。是時,桓帝誅殺過差,又寵小人。七年五月己丑,京都雨雹。是時,皇后鄧氏僭侈,驕恣專幸。明年廢,以憂死,其家皆誅。

靈帝建寧二年四月,雨雹。四年五月,河東雨雹。光和四年六月,雨雹,大如雞子。是時,常侍、黃門用權。中平二年四月庚戌,雨雹,傷稼。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風雹如鬥。

和帝元興元年冬十一月壬午,郡國四冬雷。是時皇子數不遂,皆隱之民間。是歲,宮車晏駕,殤帝生百餘日,立以爲君。帝兄有疾,封爲平原王,卒,皆夭無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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