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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到,忘不了隨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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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這樣一種感覺,當某個物品吸引你的時候,你會覺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潔白無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對於她,你會自然而然的想要擁有,甚至不惜一切代價,希望她能夠成爲獨屬於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東西只可遠觀,不可近瞧,當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會發現,它也不過只是如此而已,並不如想象中的那麼好,以前以爲光彩奪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過,讓你輕易的將她拋棄,又會百般不捨。因爲她給你的那種感覺,始終迷戀着你,尤其是爲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無不羈絆着你。拋棄他,等於拋棄了過去的自己。歡迎收聽每週一傍晚與你準時相約的《時光手記》,我是xx。

得不到,忘不了隨筆作文

【片花一】每個人都會有這樣一種錯覺,總覺得那些得不到的東西纔是最好的,總覺得那些夠不着的東西纔是最想要的。被這樣一種錯覺左右着,我們總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尋找。仰望那些看似離我們很近,實際上卻非唾手可得的東西。尋找那些可望卻而不可即的東西,亦如鏡中花,水中月。

高中時,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癡迷。對於那時的我們來說,早戀無疑是個禁忌話題,是學校的“高壓線”,觸之雖不死,卻要面臨退學的結局。家裏的父母,也是這個囑咐,那個警醒,生怕我們碰上這一“洪水猛獸”。但我還是瘋狂的喜歡上了她,課裏課下,目光始終以她爲圓心遊晃,從不偏離;不顧一切的收集有關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於我的書房中,絕大部分試卷都是她的。那時,天真的以爲,只要把她的照片隨身攜帶,她就會喜歡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裏始終存放着一張,永不屬於我的照片。但,結局證明,現實終究是現實,很難朝着我們策劃的,即定路線行駛。

喜歡上一個人只需要一秒鐘,忘記一個人卻需要一輩子。記不清是從何處聽說的這句話,沒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歡那個女生,花了三年時間;而忘記她,恐怕搭上這輩子,都不一定夠!我擅長反思,反思過去,反省未來。覺得通過這種方式,能夠讓我收穫曾經遺漏的本真。高中畢業四年後,經歷的事情多了,看待問題的方式隨之發生了改變。最初與她分別的時候,切身體會到茶不思飯不想的感覺,這本是我最鄙視的狀態,從沒想過一個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緒。而事實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緒萬千,與她相處的時光不受控制的,在腦海中浮現,像幽靈一樣糾纏着我。越想忘記,越會記得清晰。直到後來,別人的無意闖入,才讓我突然明白,原來我在錯誤的道路上,行走了這麼久。青春是幼稚的,對於那個女生,是由心而發的欽佩,不是喜歡更談不上愛,我只是被自己編織的美夢迷惑了而已。整個過程,甜蜜而苦澀,悲傷而動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說,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勢必不會陷進去。可是,就算我徹底明白那段感情,卻依然無法真正走出來。心底的某個角落,始終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麼尚未放下,好像有什麼還未離開。我想,大概就是所謂的執念吧!但執着的不是那個女生,而是曾經的自己。曾經竭盡全力爭取的自己;曾經不顧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經一心一意喜歡的自己。我執着的,忘不掉的,無法拋棄的,一直都是自己。當一個人在靈魂深切疲憊的時候,任何舉動都失去了意義。人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誰也無法把你打倒,最終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 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牀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我不否認,得不到的`東西,對我有種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纔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個女生,假如她願意和我在一起,或許就沒有現在的雜想。獵人總是喜歡追逐奔跑的獵物,如果獵物乖乖地停下來等獵人,那打獵的樂趣也就蕩然無存了。家裏的小貓是個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會含到空曠的地方玩耍,鬆開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遺餘力的抓回來。小貓很享受這個過程,但當老鼠跑不動時,就會立刻將它吃掉。動物如此,人也是這樣,人天生喜歡不斷的追逐,對能夠輕易到手的東西,很少感興趣。

閒暇時,我喜歡釣魚,釣過的人都知道,脫鉤是很正常的現象。每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我都會極其懊悔,下意識的認爲溜掉的魚兒,一定是最好的。有時,和好友約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電影,臨去時老師的一個電話,便會就此打亂步伐,事後心裏總感覺遺憾。大二時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爲某些因素各種推辭,避而不見,得知當她選擇了別人,便陷入了無盡的追悔與痛苦中。其實,人的感情無非是這樣,未得到,總希望得到,得到後,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實的體會到那種得到的感受, 就會把沒有得到的東西完美化,把他們的美好擴大, 而當你得到的時候,就會忽視其中的美好。人們常說,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覺不到,有遺憾纔有美麗。

當你很認真的談過一段感情,最後卻分手了,後來你會很難再去喜歡別人,因爲你不想花時間再去了解別人,害怕付出真心後,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寫一篇文章快寫完了,但老師說你字跡潦草,把作業撕了,讓你重寫一遍。雖然你清楚的記得開頭和內容,只差一個結尾,但你也懶得寫了,一篇文章已經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實,許多東西,失去就是失去了,過去就是過去了。重新來過,只會行屍走肉般木訥,沒有思想,沒有情緒,有的只是機械的模仿,神韻則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紅玫瑰》的這句臺詞曾盛行一時,此曲取自張愛玲的一部小說《紅玫瑰與白玫瑰》 。“也許每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 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牀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紅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顏色豔麗卻讓人隱隱厭惡;明月光,清淡幽遠卻可望不可及;白飯粒,不覺珍貴卻無法缺少;硃砂痣,是內心隱痛,當時卻已惘然。大體看來,有些類似圍城的寓意,娶了紅,白就成了皎潔的月光;娶了白,紅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誰,都會端着碗裏的望着鍋裏的,這是人的一種本性使然,也是人們“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種寫照。

張愛玲的小說,總會讓人有種透不過氣的感覺,喜歡她細膩的文筆,但又懼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說講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裏,有兩個女人,他說一個是他的白玫瑰,一個是他的紅玫瑰。一個是聖潔的妻,一個是熱烈的情婦。紅玫瑰天真任性,風情萬種;白玫瑰則是傳統意義上,懦弱的女性。振保爲了實現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這兩個女人。紅玫瑰拋棄了家庭,拋棄了所擁有一切,斷然和老公離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聽到後一陣慌亂,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來了,剩下的只有辜負了。白玫瑰並非不好,只因振保不愛,卻感覺適合做太太,便拿來填充自己的生活。因爲不愛,白玫瑰的美在他看來都厭煩,毫不動心,相反還潛意識裏怨忿她。總希望愛的不一樣,曾經愛的,時間長久了又會覺得很無趣。娶了一個安靜的妻子,又覺得不是自己最愛的,但是確實放心的。猛然之間,突然發現,你不曾愛她,她也尋獲着自己想要的生活。當紅玫瑰勇敢表達愛意的時候,他選擇了懦弱,退縮,再退縮,直至逃走。再遇上時,她已然不是原來的那個她了。望着紅玫瑰離去的背影,振保眼神裏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許總要有一個女人,讓男人明白愛情,然後當他明白後,再次付出的卻是另一個對象。我很佩服那個後來在公車上碰到的,已經變老的紅玫瑰,振保問她是否過得好,是否愛她現在的老公,她點頭說:“是從你起,我才學會了,怎麼樣認真的去愛。愛到底是好的,雖然吃了苦,以後還是要去愛的。”歲月無情,花開花落,振保的紅玫瑰與白玫瑰已是一種現實中的幻影,一部小說,留有遺憾的結尾纔有讓人回味的價值。

有時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說這種想念已經形成了習慣,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說,親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覺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長久以來精神寄託的對象,這種情感無處宣泄。所以,只要當她沒有真正歸屬時,這種習慣都不會主動的改變,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見了,真正遠離了,那麼,可能需要很久之後,纔會被動的尋找另一個寄託。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憶,無法從身體抹除的一段歲月,而且只會隨着時間的流逝,越發濃厚,記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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