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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子百家中法家的代表人物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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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諸子百家中法家的代表人物是誰?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爲重視的一派,主張“以法治國”,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爲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成爲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

法家重視法律,反對儒家的“禮”,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幹授予官職。法律的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件的所有權。“興功懼暴”,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興功的最終目的是爲了富國強兵,取得兼併戰爭的勝利。

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爲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提出“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集法家大乘,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爲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御羣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代表人物:韓非

韓非,姓韓名非,戰國末年的韓國人,出身於貴族,爲韓國的公子,生年與血親已不可考,卒於公元前233年。韓非口吃,不善於言說,而好著書。韓非與李斯爲同學,同師事於荀子。

韓非見當時韓國勢弱,曾數諫韓王,但韓王聽。韓非痛恨治國不修明法治,不實行富國強兵,而重用那些沒有實際經驗好發空論的人。於是他觀往者得失之變,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成爲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書成後傳至秦國,秦王讀後說:“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韓非的著作得到了秦始皇的稱讚。

秦國攻韓,韓王本來不用韓非,待秦進攻甚急,韓王於是委派韓非出使秦國。秦王見到了韓非很爲喜悅,但亦未信用。李斯認爲,韓非爲韓國的公子,終爲韓而不爲秦,因此向秦王建議,既然不用韓非,不如誅之,以免後患。秦王以爲然,下令治非。李斯則暗中差人送韓非毒藥,使自殺。韓非懷才而不遇,終爲自己的同學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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