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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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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學習生涯中,大家都背過文言文吧?文言文,也就是用文言寫成的文章,即上古的文言作品以及歷代模仿它的作品。還記得以前背過的文言文都有哪些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1

文言虛詞是指那些意義比較抽象,基本不能明確地表示意義,而只能組織實詞使句子結構完整的詞,它是構成文言句子不可或缺的部分。古今漢語中,差別最大的不是實詞,而是虛詞。“之乎者也”已成爲文言文最顯著的特色,甚至成了文言文的代稱。可見,文言虛詞在文言文中的地位是極其重要的。

文言虛詞數量遠不如實詞多,但在文言文中使用頻率高,語法作用大,用法相當複雜且非常靈活。清人袁仁林說過“千言萬語,止此幾個虛詞出入參伍其間,而運用無窮”。正因爲用法複雜,纔給我們現代人閱讀文言文增加了非常大的難度,就連古人也覺得“實字易訓,虛詞難釋”。(阮元《經傳釋詞序》)因此,我們要想真正讀懂古文,瞭解並掌握文言虛詞在文中的用法是非常必要的。

雖然說是考“常見文言虛詞”,數量也只有十幾個,但放在特定的語言環境裏,讓考生在短時間內準確辨析它的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難度還是比較大的。高考教材列出的文言虛詞是32個(高考語文課本後面已經列出),20xx年的《考試說明》降低了該考點的難度,規定要考查的文言虛詞只有20個,即:而、何、乎、乃、其、且、然、若、所、爲、焉、也、以、因、於、與、哉、則、者、之;20xx年的`《考試說明》中則定爲18個,去掉了“然、哉”。(新的語文教學大綱又減少爲15個,刪去“何、乃、若”。)

文言虛詞與現代漢語虛詞差異較大。現代漢語虛詞一般就當虛詞用,而文言虛詞由於是從實詞演化而來,所以大部分虛詞都有實詞的含義,所謂“虛詞不虛”。文言虛詞與現代漢語虛詞的差異最明顯的是語氣詞,文言文中用“矣、哉、乎、也、邪”,現代漢語則用“嗎、呢、了、啊、呀”等,沒有一個相同。古文中的虛詞,毫無變化的保留到今天,只是極少數。古漢語中許多虛詞都有多種用法,一個虛詞可以當現代漢語幾個虛詞用。我們在閱讀時,必須結合具體的語言環境,去找現代漢語中恰當的詞語來解釋。如 “於”字在古漢語中主要當介詞用,但它幾乎可以同現代漢語所有的介詞相對應。例如:①立於不敗之地(相當於“在”);②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相當於“自、從”)③古已有之,於今爲烈(相當於“到”);④忠言逆耳利於行(相當於“對、對於”);⑤嫁禍於人(相當於“給”);⑥冰,水爲之,而寒於水(相當於“比”);⑦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相當於“被”);⑧業精於勤(相當於“由於”)。其它還有用法更多的虛詞,如“其、而”的用法大概有四五十種。如何能準確地辨析文言虛詞在文中的用法和意義,我們在複習時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2

一、而 ér

1、連詞。

(1)表並列: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爲“又”。例①:蟹六跪而二螯。例②:北救趙而西卻秦。

(2)表遞進:可譯爲“並且”或“而且”。例: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

(3)表承接:可譯爲“就”、“接着”、“然後”、“於是”,或不譯。例①:餘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例②:圖窮而匕首見

(4)錶轉折:可譯爲“但是”、“卻”。例: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

(5)表假設:可譯爲“如果”、“假如”。例: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

(6)表修飾:即連接狀語,可不譯或譯爲“地”。例①:吾嘗終日而思矣。例②:吾恂恂而起。例③徐而察之

(7)表因果:可譯爲“因而”。例:諸人徒見操書言水步八十萬而各懾恐。

2、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一般作定語,譯爲“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爲“你”。例①: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例②:而翁歸,自與汝復算爾。

3、音節助詞。常與其他虛詞構成“複音虛詞”。如:“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於“罷了”。例①: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例②: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已而”、“俄而”一般用來表示時間不久。

二、何 hé

1、疑問代詞。

(1)單獨作謂語,問原因,後面常有語氣助詞“哉”、“也”,可譯爲“爲什麼”、“什麼原因”。例①:何者?嚴大國之威以脩敬也。②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爲,何哉?

(2)作賓語,常放在謂語動詞前,主要代處所和事物,可譯爲“哪裏”、“什麼”。譯時,“何”要後置。例①:豫州今欲何至? 例②:大王來何操?

(3)作定語,可譯爲“什麼”、“哪”。例①:然則何時而樂耶? 例②: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

2、副詞。

(1)用在句首或動詞前,常表示反問,可譯爲“爲什麼”、“怎麼”。例①: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 例②:徐公何能及君也?

(2)用在形容詞前,表示程度深,可譯爲“怎麼”、“多麼”、“怎麼這樣”。例①:至於誓天斷髮,泣下沾襟,何其衰也! 例②:水何澹澹,山島竦峙

3、複音虛詞。“何如”、“何以”。

“何如”常用於疑問句中,表疑問或詰問,相當於“怎麼樣”或“什麼樣”。例:樊噲日:“今日之事何如?”

“何以”即“以何”,介賓短語用於疑問句中作狀語,根據“以”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拿什麼”、“憑什麼”等。例:榮祿遇足下素厚,足下何以待之? 又:何以戰?

三、乎hū

1、語氣助詞。

(1)表疑問語氣,可譯爲“嗎”、“呢”。例①:兒寒乎?欲食乎? 例②:豈有相公此時出見客乎?

(2)表測度語氣,可譯爲“吧”。例①:王之好樂甚,則齊國其庶幾乎。例②:日食飲得無衰乎?

(3)表反問語氣,可譯爲“嗎”。例: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4)用於感嘆句,可譯爲“啊”、“呀”等。例:嗚呼!熟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5)用在句中的停頓處,表舒緩語氣,可不譯。例:胡爲乎遑遑欲何之?

2、用作介詞。相當於“於”。例①:生乎(在)吾前,其聞道也亦先乎(比)吾。例②:吾嘗疑乎(於)是。例③:叫囂乎東西

3、作詞尾。恢恢乎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的)

四、乃nǎi

1、副詞。

(1)表示順接,可譯爲“就”、“這才”等。例: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

(2)表示轉折,可譯爲“卻”、“竟(然)”、“反而”、“才”等。例①:今君乃亡趙走燕。例②:今其智乃反不能及。

(3)表示限制或條件,可譯爲“才”、“僅”等。例①:臣乃敢上璧。例②:必以長安君爲質,兵乃出。

(4)表示出乎意外,可譯爲“竟然”。例: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

2、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爲“你的”;也作主語,譯爲“你”。不能作賓語。例①: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例②: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

3、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爲“是”、“就是”等。例

①: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例②:當立者乃公子扶蘇。

4、“乃”有時還作連詞用,釋爲“而且”、“可是”、“卻”、“於是”等。例①:非獨聶政能,乃其姊者烈女也。例②:不見子都,乃見狂且(子都,美男子;狂且,狂行愚拙之人)。例③: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

五、其qí

1、代詞。

(1)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爲“他的”、“它的”(包括複數)。例: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

(2)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修飾語)應譯爲“他”、“它”,不能加“的”。例①:秦王恐其破璧。(“其破璧”作賓語。)例②: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其聞道”作主語。)例③:此皆言其可目者也。(“其可目”作賓語。)

(3)活用爲第一人稱。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爲“我的”或“我(自己)”。例①: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例②:而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

(4)指示代詞,表遠指。作定語,可譯爲“那”、“那個”、“那些”、“那裏”。例:則或咎其欲出者。

(5)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爲數詞。例: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

2、副詞。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祈使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爲“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例①:其皆出於此乎?(表測度,大概。) 例②:其孰能譏之乎?(表反詰,難道。)例③:汝其勿悲!(表婉商,可要。) 例④:爾其無忘乃父之志!(表期望,一定。) 例⑤:吾其還也!(表祈使,還是。)

3、連詞。

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爲“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爲“是……還是”。例①: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表假設。)例②:其若是,孰能御之? (表假設。) 例③: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表選擇或反詰:難道。)

六、且qiě

1、連詞。

(1)表示遞進關係、並列關係。例①:彼所將中國人不過十五六萬,且已久疲。例②:且將軍大勢可以拒操者,長江也。例③:河水清且漣漪。例④:猶且從師而問焉。(尚且)

(2)表示轉折,相當於“但是”。例:窮且益堅,不墜青雲之志。

(3)有時相當於“尚且”,先讓步,後推進一層。例①: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例②:古之聖人,……猶且從師而問焉。

2、副詞。

相當於“將”、“將要”、“暫且”、“姑且”。例①:不出,火且盡。例②: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例③且暫還家去。

七、若ruò

(1)表人稱,相當於“你”、“你們”;作定語時則譯爲“你的”。例①:若毒之乎?(你)例②:更若役,復若賦……(你的)

(2)表近指,相當於“這”、“這樣”、“如此”。例①:南宮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

2、連詞。

(1)表假設,相當於“如果”、“假設”等。例:若能以吳、越之衆與中國抗衡。

(2)表選擇,相當於“或”、“或者”。例:以萬人若一郡降者,封萬戶。

2、複音虛詞。

“若”和“夫”、“至”結合,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層意思的開頭,表示他轉。例①:若夫霪雨霏霏。例②:至若春和景明。

八、所suǒ

1。助詞。

(1)經常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表示“……的人”、“……的事物”、“……的情況”等。例①:於衆人廣坐之中,不宜有所過,今公子故過之。例②:故餘雖愚,卒獲有所聞。例③:餘在患難中,間以詩記所遭。

(2)所和動詞結合,後面再有名詞性結構,則所字結構起定語的作用。例:夜則以兵圍所寓舍。

2、在有些句子中,“爲”和“所”呼應,組成“爲……所……”的格式,表示被動。例①:賈家莊幾爲巡徼所陵迫死。例②:茅屋爲秋風所破歌。

3、複音虛詞“所以”。“所”和“以”連用,文言中也常見。用法主要有兩種:一種表示原因,一種表示手段和目的。例①: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表示原因。)例②: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表示手段或憑藉。)

九、爲wèi

(1)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表示動作、行爲的對象。可譯爲“向”、“對”等。例:此中人語云:“不足爲外人道也。”

(2)表示動作、行爲的替代,可譯爲“替”、“給”等。例①:當橫行天下,爲漢家除殘去穢。例②:公爲我獻之。

(3)表示動作、行爲的時間。可譯爲“當”、“等到”等。例:爲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

(4)表示動作、行爲的目的。可譯爲“爲着”、“爲了”。例①: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天下攘攘,皆爲利往。例②:慎勿爲婦死,貴賤情何薄。

(5)表示動作、行爲的原因。可譯爲“因爲”、“由於”。例①:吾見其難爲,怵然爲戒,視爲止,行爲遲。例②:天行有常,不爲堯存,不爲桀亡。

(6)表示被動。讀陽平聲wéi,可譯爲“被”。“爲”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爲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爲所”或“爲……所”。例①: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爲湯武笑矣。例②:不者,若屬皆且爲所虜!例③:今不速往,恐爲操所先。

2、助詞。讀陽平聲wéi,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可譯爲“呢”。例:如今人方爲刀俎……何辭爲?

十、焉yān

1、語氣助詞。

(1)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譯出。例:於是餘有嘆焉。

(2)有時用於反詰語氣,可譯爲“呢”。例:萬鍾於我何加焉!

(3)在詞或短語後,起附加作用,相當於“然”。例:硿硿焉,餘固笑而不信也。

2、代詞。

(1)相當於人稱代詞“之”: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

(2)疑問代詞,可譯爲“哪裏”。例:焉足道邪!

3、兼詞。

(1)相當於“於之、於是”。例①:積土成山,風雨興焉。例②:青麻頭伏焉

(2)相當於“哪裏”。例:且焉置土石?

十一、也yě

1、語氣助詞。經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種語氣。

(1)表判斷。例①: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例②:環滁皆山也

(2)表肯定。例:昔人云:“將以有爲也。”在有否定詞的句子中,仍然是一種表否定的肯定。如:衆曰:“若所爲誠快,然使君冤未白,猶無益也。”

(3)表疑問。例: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

(4)表感嘆。“也”表示疑問語氣和感嘆語氣,句中一般要用疑問代詞。例①: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 例②: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

(5)表商量。可譯爲“吧”。例:吾其還也。

2、語氣助詞。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例①:當餘之從師也,負篋曳屣。例②: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十二、以

1、介詞。

(1)表示動作、行爲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爲“用”、“拿”、“憑藉”、“依據”、“按照”、“用(憑)什麼身份”等。例①:以故法爲其國與此同。例②:願以十五城請易璧。例③:問:“何以戰?”例④:餘船以次俱進。

(2)起提賓作用,可譯爲“把”。例: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

(3)表示動作、行爲產生的原因,可譯爲“因”、“由於”。例①: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例②:時操軍兼以飢疫,死者太半。

(4)引進動作、行爲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可譯爲“在”、“從”。例:餘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至於泰安。

(5)表示動作、行爲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爲“和”、“跟”;有時可譯爲“率領”、“帶領”。例①: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例②:(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

2、連詞。

(1)表並列或遞進,可譯爲“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例:夫夷以近,則遊者衆。

(2)表承接,可譯爲“而”或省去。例:餘與四人擁火以入。

(3)表目的,可譯爲“而”、“來”、“用來”、“以致”等。例①:作《師說》以貽之。例②:斂貲財以送其行。

(4)表因果,可譯爲“因爲”。例: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

(5)表修飾,可譯爲“而”,或省去。例: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

(6)表結果,可譯爲“以致”。例: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

3、動詞。可譯爲“認爲,以爲”、“用”、“行”等。例①:自以本非巖穴知名之士。②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

4、複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於“因此”,引出事理髮展或推斷的結果。例①:以是人多以書假餘。例②:餘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

十三、因yīn

1、介詞。

介紹動作、行爲發生的原因、憑藉、對象、方式,可分別譯爲“因爲”、“由於”、“趁着”、“憑藉”、“經過”、“通過”。例①: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例②:變法者因時而化。例③: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例④:祥符年間,因造玉清宮,伐山取材,方有人見之。例⑤:然後踐華爲城,因河爲池

2、連詞。

表順接上文,可譯爲“於是”、“便”。例①:因拔刀斫前奏案。例②:相如因持璧卻立。

十四、於yú

1、介詞。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範圍、對象、方面、原因等,可譯爲“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於”、“給”、“由於”等。

例①:得復見將軍於此。(在。)例②: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在……方面。)例③: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在……中。)例④:請奉命求救於孫將軍。(向。)例⑤:權起更衣,肅追於宇下。(到。)例⑥:謂獄中語乃親得之於史公雲。(從、自。)例⑦:故燕王欲結於君。(跟、同。)例⑧:於其身也,則恥師焉。(對、對於。)例⑨: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給。)

(2)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可譯爲“比”。例①:良曰:“長於臣。”例②:冰,水爲之,而寒於水。

有時則只是表示對象的性質和狀態,可不譯。例如:例③:非常之謀難於猝發。

(3)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爲的主動者,可譯爲“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例①: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例②: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

2、複音虛詞“於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於是”不完全相同。

(1)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後句的承接或因果關係,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這樣用。例:於是秦王不懌,爲一擊缻。

(2)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後,“於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分別相當於“在這”、“從這”等。例: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在這職業上”。)

十五、與yú

1、連詞,表示並列,可譯爲“和”、“跟”、“同”。例①: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與其所以失天下,可以知之矣。例②: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

2、介詞,表示相關,可譯爲“和”、“跟”、“同”。例①:客從外來,與坐談。例②:陳勝少時,嘗與人傭耕。(另一說,“與”爲介詞,當“爲”、“替”解。)

3、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感嘆、反詰(這個意義後來寫作“歟”)。例①:“管仲非仁者與?”例②:無乃爾是過與?

4、用於句中,無意。例:是盟也,其與幾何?

5、動詞。可譯爲“給予”、“授予”、“結交”、“參加”等。例①:與鬥卮酒。例②:不欺其與。例③:蹇叔之子與(yù)師。

十六、則zé

1、連詞。

(1)表承接,可譯爲“就”、“便”,或譯爲“原來是”、“已經是”。

例①: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例②: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例③: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

(2)表假設,相當於“假使”、“如果”或“那麼”、“就”。例①: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例②:向吾不爲斯役,則久已病矣。

(3)表並列,可譯爲“就”,或不譯。例①: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例②:入則孝,出則悌。

(4)錶轉折、讓步,可譯爲“可是”、“卻”,或譯爲“雖然”、“倒是”。例①:於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例②:其室則邇,其人甚遠。

2、副詞。

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①: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例②:非死則徙爾。

十七、者zhě

1、助詞。

(1)附在別的詞或短語之後,組成名詞性短語。例①:將藏之於家,使來者讀之,悲予志焉。例②:用花者取花初敷時,用實者成實時採。

(2)放在一個詞或一組詞後邊,起提頓作用:先用“……者”提出要說明的事物,稍微停頓一下,然後說明或論斷。例①: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例②:古之讓天子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

(3)有時放在時間詞之後,起語助作用,可不譯。例: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4)有時放在數詞後邊,可譯爲“個”、“樣”之類。例:此數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

十八、之zhī

1、代詞。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爲“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例①:作《師說》以貽之。(代人,作賓語。)例②:鞣使之然也。(代物,作兼語。)例③:人非生而知之者。(代事理,作賓語。)

(2)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爲“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例: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2、助詞。

(1)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爲“的”,有的可不譯。例①:若能以吳、越之衆與中國抗衡。例②: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

(2)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爲“得”。例: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

(3)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例:宋何罪之有?(即“宋有何罪”。)

(4)結構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例①: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例②: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5)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例①:頃之,煙炎張天。例②: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3

之:

(一)代詞。

1、作第三人稱代詞,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爲第三人稱,譯作“他(她)(他們)”、“它(它們)”。

①公與之乘,戰於長勺。——《曹劌論戰》

②陳勝佐之,並殺兩尉。——《陳涉世家》

③肉食者謀之。——《曹劌論戰》)

2、有時也作第一人稱,譯爲“我”。如:太尉苟以爲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樞密韓太尉書》

(二)助詞。

1、結構助詞,譯爲“的”,有的可不譯。

①予嘗求古仁人之心。——《岳陽樓記》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2、結構助詞,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不譯。

①醫之好治不病以爲功。——《扁鵲見蔡桓公》

②於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說》

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爲與此同類。——《公輸》

3、音節助詞。用來調整音節,無義,一般不翻譯。

①公將鼓之——《曹劌論戰》

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③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4、結構助詞,是賓語提前的標誌。

①何陋之有?——《陋室銘》

②宋何罪之有?——《公輸》

③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滿井遊記》

5、結構助詞,是定語後置的標誌。

①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岳陽樓記》

②北顧黃河之奔流。——《上樞密韓太尉書》

(三)作動詞,可譯爲“到”、“往”。

吾欲之南海,何如?——《爲學》

者:

(一)結構助詞,譯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況”“……的原因”等,相當於名詞性短語。

①遂率子孫荷擔者三夫,叩石墾壤。——《愚公移山》

②若有作奸犯科及爲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出師表》

③爲之,則難者亦易矣,不爲,則易者亦難矣。——《爲學》

④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唐雎不辱使命》

(二)語氣助詞,用在主語之後表示停頓,謂語部分一般用“也”字結尾,起判斷作用。

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②諸葛孔明者,臥龍也。《隆中對》

而:

主要作連詞用,可以表示以下關係:

l、並列關係,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爲“又”。

①溫故而知新,可以爲師矣。——《(論語)十則》

②中峨冠而多髯者爲東坡。——《核舟記》

2、承接關係,可譯作“就”“接着”,或不譯。

①扁鵲望桓候而還走。——《扁鵲見蔡桓公》

②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涉世家》

③環而攻之而不勝。前一個“而”就表示承接關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轉折關係,譯作“但是”“可是”“卻”。

①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始得西山宴遊記》

②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愛蓮說》

③欲信大義於天下,而智術淺短。——《隆中對》

④環而攻之而不勝。後一個“而”字表示轉折關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4、遞進關係,譯作“而且”“並且”或不譯。

①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醉翁亭記》

②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十則》

5、修飾關係,可譯爲“地”“着”,或不譯。

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

②施施而行,漫漫而遊。——《始得西山宴遊記》

其:

(一)代詞

1、作第三人稱代詞,可譯作“他(她)”“他(她)的”“他們”“他們的”“它”“它們”“它們的`”。

①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十則》

②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

③屠大暑,恐前後受其敵。——《狼》

有時也譯作第一人稱代詞“我”。

偶然得之,非其所樂。——《上樞密韓太尉書》

2、指示代詞,可譯爲“那”、“那個”、“那些”、“那裏”。

①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②復前行,欲窮其林。——《桃花源記》

③以勉其學者也。——《墨池記》

也可譯作“其中的”,後面多爲數詞。

①其一犬坐於前。——《狼》

②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爲學》

(二)副詞。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疑問、猜度、反詰、願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詞配合,可譯爲“大概”“或許”“恐怕”“可要”“怎麼”“難道”等,或省去。

①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②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馬說》

前一個“其”可譯作“難道”,後一個“其”可譯爲“恐怕”。

③安陵君其許寡人!其:可譯爲“可要”。——《唐雎不辱使命》

(三)連詞,表示假設,可譯爲“如果”。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餘之專爾。——《送東陽馬生序》

以:

(一)介詞。

1、介紹動作行爲產生的原因,可譯爲“因爲”“由於”。

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陽樓記》

②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前一個“以”表原因,後一個“以”表目的。)——《出師表》

③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陳涉世家》

2、介紹動作行爲所憑藉的條件,可譯爲“憑藉”“按照”“依靠”等。

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馬說》

②以殘年餘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3、表示動作行爲的方式,可譯作“把”、“拿”、“用”等。

①屠懼,投以骨。——《狼》

②遂許先帝以驅馳。——《出師表》

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勞。——《峽江寺飛泉亭記》

(二)連詞。

1、表示目的,相當於現代漢語裏的“來”。

①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狼》

②以光先帝遺德。——《出師表》

③屬予作文以記之。《岳陽樓記》

④故爲之文以志。——《始得西山宴遊記》

2、表示結果,可譯作“以至”“因而”。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②以傷先帝之明。——《出師表》

3、有時相當於連詞“而”。

①黔無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黔之驢》

②醉則更相枕以臥。——《始得西山宴遊記》

(三)“以”還可作動詞(屬於實詞)用,可譯爲“認爲”。

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師表》

②魏武將見匈奴使,自以形陋。——《〈世說新語〉三則》

焉:

1、疑問代詞,可譯爲“哪裏”。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句末疑問語氣助詞,可譯爲“呢”。如: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曹劌論戰》

3、代詞,相當於“之”。如:忽啼求之,父異焉。——《傷仲永》

4、兼詞,用於動詞、形容詞之後,即兼有介詞和代詞的作用,相當於“從這裏”“在那裏”。

①不復出焉。——《桃花源記》

②寒暑易節,始一反焉。——《愚公移山》

③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曹判論戰》

雖:

連詞“雖”在文言文中主要有兩種用法。

1、表示假設,可譯爲“即使”。

①雖千里弗敢易也,豈止五百里。——《唐雎不辱使命》

②雖乘奔御風,不以疾也。——《三峽》

2、表示轉折,可譯爲“雖然”。如:故餘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然:

(一)代詞,起指示作用,譯作“這樣”“如此”。

①父利其然也。——《傷仲永》

②謂爲信然。——《隆中對》

③然後知是山之特立。——《始得西山宴遊記》

(二)連詞,錶轉折關係,譯作“然而”“但是”等。

①然足下卜之鬼乎。——《陳涉世家》

②然志猶未已。——《隆中對》

(三)語氣助詞,分三種情況:

1、用在形容詞之後,作爲詞尾,譯作“……地”。

雜然相許。——《愚公移山》

2、用於詞尾,譯作“……的樣子”。

①臨川之城東,有地隱然而高。——《墨池記》

②望之蔚然而深秀者。——《醉翁亭記》

3、用於句尾,常與“如”“若”連用,構成“如……然”“若……然”格式,相當於“……的樣子”“好像……似的”。

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乃:

(一)作副詞。有三種情況。

1、表示動作在時間上的承接,譯作“才”。

①斷其喉,盡其肉,乃去。——《狼》

②太丘捨去,去後乃至。——《世說新語三則》

2、表示動作在時間上的承接,譯作“就”。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陳涉世家》

3、表示出人意料,譯作“竟”“竟然”。

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桃花源記》

4、用於判斷動中,相當於“是”“就是”。

當立者乃公子扶蘇。——《陳涉世家》

(二)作連詞,表示前後的銜接或轉折,可譯爲“於是”。

①乃入吳尋二陸。——《周處》

②乃重修岳陽樓。——《岳陽樓記》

(三)作代詞,譯爲“你、你的”。如: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示兒》

於:

介詞“於”的主要用法有:

1、表示動作發生的處所、時間,譯作“在”“從”。

①公與之乘,戰於長勺。——《曹劌論戰》

②子墨子聞之,起於魯。——《公輸》

2、表示動作的對象,譯作“向”“對”“同”“給”“到”等。

①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於帝。——《愚公移山》

②貧者語於富者曰。——《爲學》

③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嘆息痛恨於桓、靈也。——《出師表》

④故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孟子二章》

⑤況仁人莊士之遺風餘思,被於來世者何如哉。——《墨池記》

3、用在被動句中,介紹行爲主動者,可譯爲“被”。如:“受制於人”的“於”。

4、用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作“比”。如: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魚我所欲也》

5、表原因,可譯爲“由於”“因爲”。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孟子二章》

爲:

“爲”作爲動詞有兩種基本用法,一是表判斷,一是表動作行爲。這裏只介紹“爲”作爲介詞的用法。

1、表示動作行爲的對象,可譯作“向”“對”等。

①不足爲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②此人——爲具言所聞。——《桃花源記》

2、表示被動,譯作“被”。如:梅花爲寒氣所勒。——《西湖遊記二則》

3、表示動作、行爲的替代,可譯爲“替”“給”等。如:爲我謝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韓愈短文兩篇》

4、表示動作、行爲的目的,可譯作“爲着”“爲了”。如: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魚我所欲也》

5、表動作、行爲的時間,可譯爲“當”“等到”,如:爲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故事兩篇》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4

(一)兼詞。

1.相當於於之、於此、於彼。

①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在其中)。(《論語》)

②積土成山,風雨興焉(從這裏)。(荀子《勸學》)

③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子被逮,激於義而死焉(在這件事情上)者也。(張溥《五人墓碑記》)

2.相當於於何。譯爲在哪裏從哪裏等。

①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②非再至,焉知其若此?

③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爲也?(孟子《齊桓晉文之事》)

(二)代詞。

1.相當於之。

①惟俟夫觀人風者得焉。(柳宗元《捕蛇者說》)

②猶且從師而問焉。(韓愈《師說》)

③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爲時止十有一月耳。(張溥《五人墓碑記》)

2.哪裏,怎麼。

①未知生,焉知死(《論語》)

②割雞焉用牛刀(《論語》)

(三)語氣詞。

1。句末語氣詞,了,啊,呢。

①至丹以荊卿爲計,始速禍焉。(蘇洵《六國論》)

②一羽之不舉,爲不用力焉。(孟子《齊桓晉文之事》)

③則牛羊何擇焉?(孟子《齊桓晉文之事》)

2.作句中語氣詞,表示停頓,相當於也。

①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否焉,小學而大遺。(韓愈《師說》)

②少焉,月出於東山之上,徘徊於斗牛之間。(蘇軾《赤壁賦》)

3.作詞尾,相當於然,譯爲的樣子地。

①盤盤焉,囷囷焉,蜂房水渦,矗不知乎幾千萬落。(杜牧《阿房宮賦》)

②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硿硿焉。(蘇軾《石鐘山記》)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5

(一)用作連詞。

1、表示並列關係。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爲“又”。

如:“敏而好學,不恥下問。”相當於“而且”,“又”。

2、表示遞進關係。可譯爲“並且”或“而且”。如:“學而時習之”。

3、表示承接關係。可譯爲“就”“接着”,或不譯。如:溫故而知新。

4、表示轉折關係。可譯爲“但是”“卻”。如: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勸學》)

5、表示假設關係。可譯爲“如果”“假如”。

例如:《少年中國說》:“使舉國之少年而果爲少年也” [譯]:“假使全國的青年人如果真的都成爲有爲的青年”。

6、表示修飾關係,即連接狀語。可不譯。

①吾嘗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見也(《勸學》)

7、表示因果關係:

①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遊褒禪山記》)

②表惡其能而不用也(《赤壁之戰》)

8、表示目的關係:

①縵立遠視,而望幸焉(《阿房宮賦》)

②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鴻門宴》)

(二)通“爾”,用作代詞,第二人稱,譯爲“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爲“你”。

①而翁歸,自與汝復算耳(《促織》)

②嫗每謂餘曰:“某所,而母立於茲(《項脊軒志》)(三)通“如”:好像,如同。

①軍驚而壞都舍。(《察今》)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於“罷了”。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而後】才,方纔。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而況】即“何況”,用反問的語氣表示更進一層的意思。

今以鐘磬置水中,雖大風浪不能鳴也。而況石乎!

【既而】不久,一會兒。

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五人墓碑記》)

【之】

1.用作代詞: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爲“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如:①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爲“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爲“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衆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爲"得"。如: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爲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3、用作動詞,可譯爲“到”,“去”,“往”。如:已而之細柳軍。

【其】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爲“他的”,“它的”。例如: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應譯爲“他”“它”“不能加 “的”。

(三)活用爲第一人稱。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爲"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可譯爲"那""那個""那些""那裏"。如: 則或咎其欲出者。(《遊褒禪山記》)

(五)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爲數詞。如: 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2.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爲"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於此乎?(《師說》表測度。)

3.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爲"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爲"還是"。例如: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餘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

【則】

1.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承接關係。可譯爲“就”“便”,或譯爲“原來是”“已經是”。例如: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二)表示假設關係。相當於"假使""如果";有的用於後面的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於"那麼""就"。例如: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三)表示並列關係。可譯爲"就",或不譯。例如: 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四)表示轉折、讓步關係。可譯爲"可是""卻";"雖然""倒是"。例如: 於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2.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以】

1.用作介詞。

(一)表示動作、行爲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爲"用""拿""憑藉""依據""按照""用(憑)什麼身份"等。例如: "何以戰?"(《曹劌論戰》)

(二)起提示作用,可譯爲"把"。例如: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爲產生的原因,可譯爲"因""由於"。例如:時操軍兼以飢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

(四)引進動作、行爲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可譯爲"在""從"。例如: 餘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於泰安。(《登泰山記》)

(五)表示動作、行爲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爲"和""跟";有時可譯爲"率領""帶領"。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周策》)

2.用作連詞。

(一)表示並列或遞進關係,可譯爲"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遊者衆……(《遊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係,可譯爲"而"或省去。例如:餘與四人擁火以入……(《遊褒禪山記》)

(三)表示目的關係,可譯"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

(四)表示因果關係,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爲"因爲"。例如: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五)表示修飾關係,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爲"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複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髮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以是人多以書假餘……(《送東陽馬生序》)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庖丁解牛》)

【於】“於”是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係。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範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爲“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於”“給”“由於”“等。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公輸》在……方面) 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出師表》在……中)

2.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爲"比",有時可譯爲 “勝過”。例如:冰,水爲之,而寒於水。(《勸學》)

3.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爲的主動者,可譯爲"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例如: 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五人墓碑記》) 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於人……(《赤壁之戰》)

【爲】

1.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爲的對象。可譯爲"向""對"等。例如: 此中人語云:"不足爲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爲的替代。可譯爲"替""給"等。例如: 當橫行天下,爲漢家除殘去穢……(《赤壁之戰》) 公爲我獻之。(《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爲的時間。可譯爲"當""等到"等。例如: 爲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爲的目的。可譯爲"爲着"、"爲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天下攘攘,皆爲利往。(史記貨殖列傳序》)

(五)表示動作、行爲的原因。可譯爲"因爲""由於"。例如: 吾見其難爲,怵然爲戒,視爲止,行爲遲。(《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動關係。讀陽平聲,可譯爲"被"。"爲"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爲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爲所"或"爲……所"。例如: 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爲湯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屬皆且爲所虜!(《鴻門宴》) 今不速往,恐爲操所先。(《赤壁之戰》)

2.用作助詞。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可譯爲"呢"?例如: 如今人方爲刀俎……何辭爲?(《鴻門宴》)

【因】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爲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爲"因爲""由於","趁着""憑藉","經過""通過"。例如: 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後漢書張衡傳》)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爲"於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所】1.用作助詞。 經常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況"等。如: 於衆人廣坐之中,不宜有所過,今公子故過之。(《信陵君竊符救趙》)

2.在有些句子中,"爲"和"所"呼應,組成"爲……所……"的格式,表示被動。如: 賈家莊幾爲巡徼所陵迫死。(《〈指南錄〉後序》) 嬴聞如姬父爲人所殺。(《信陵君竊符救趙》)

3.複音虛詞"所以"。"所"和"以"連用,文言中也常見。用法主要有兩種:一種表示原因,一種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出師表》) 吾所以爲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表示手段或憑藉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備矣,……(《信陵君竊符救趙》)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師說》)

【者】

1、代詞,譯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況”等。滿坐寂然,無敢譁者。

2、語氣助詞,可不譯。如:陳勝者,陽城人也。

【且】1.用作連詞。 且表示遞進關係、並列關係。古之聖人,……猶且從師而問焉……(《師說》)

2.用作副詞。 相當於"將""將要","暫且""姑且"。以爲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驢》)

【也】語氣助詞。經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種語氣。

1.表示判斷語氣的,如: 死生,晝夜事也。(《〈指南錄〉》後序》)

2.表示肯定語氣的,如: 昔人云:"將以有爲也。"(《〈指南錄〉後序》

3.表示疑問語氣的,如: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4.表示感嘆語氣的,如: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5.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如:師道之不傳也久矣。(《師說》)

【焉】語氣助詞。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譯出。 於是餘有嘆焉。(《遊褒禪山記》) 有時用於反詰語氣,可譯爲"呢"。 萬鍾於我何加焉!(《魚我所欲也》)

【乎】

用作語氣助詞。

1.表疑問語氣。可譯爲"嗎""呢"。 幾寒乎?欲食乎?(《項脊軒志》) 豈有相公此時出見客乎?

2.表測度語氣,可譯爲"吧"。 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莊暴見孟子》)

3.用於感嘆句,可譯爲"啊""呀"等。 嗚呼!熟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說》)

4.用在句中的停頓處。 胡爲乎遑遑欲何之?(《歸去來辭》)

用作介詞 相當於"於"。 生乎吾前……(《師說》) 此外,可作詞尾。 恢恢乎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庖丁解牛》)

【與】1. 作虛詞用。

(一)解釋爲:和、跟、同。例如: 吾與汝畢力平險,指通豫南……(《愚公移山》) 日與子弟角,無不勝。(《促織》)

(二)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或感嘆。後寫作“歟”。

2.作實詞用,可解釋爲“給予、給”,“結交、交好”。例句略。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6

(一)動詞。

1.有做作爲充當變成成爲等義,翻譯比較靈活。

①斬木爲兵,揭竿爲旗。(賈誼《過秦論》)

②然後以六合爲家,崤函爲宮。(賈誼《過秦論》)

③卒相與歡,爲刎頸之交。(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④冰,水爲之,而寒於水。(荀子《勸學》)

⑤趙王竊聞秦王善爲(演奏)秦聲。(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⑥今日嬴之爲(幫助)公子亦足矣(司馬遷《信陵君竊符救趙》)

⑦南取百越之地,以爲(劃爲)桂林、象郡。(賈誼《過秦論》)

⑧爲(治理)國以禮,其言不讓,是故曬之。(《論語》)

2.以爲,認爲。

①此亡秦之續耳。竊爲大王不取也。(司馬遷《鴻門宴》)

②兩小兒笑曰:孰爲汝多知乎!(《兩小兒辯日》)

3.判斷詞,是。

①如今人方爲刀俎,我爲魚肉。(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非爲織作遲,羣家婦難爲。(《孔雀東南飛》)

(二)介詞。

1.表被動,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爲所或爲所,譯爲被。

①吾屬今爲之虜矣。(司馬遷《鴻門宴》)

②遂爲猾胥報充里正役。(蒲松齡《促織》)

③身死人手,爲天下笑者,何也?(賈誼《過秦論》)

④不者,若屬皆且爲所虜。(司馬遷《鴻門宴》)

⑤羸兵爲人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衆。(司馬光《赤壁之戰》)

2.介紹原因或目的。爲了,因爲。

①慎勿爲歸死,貴賤輕何薄(《孔雀東南飛》)

②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孟子《魚我所欲也》)

③今爲宮室之美爲之。(《莊暴見孟子》)

3.介紹涉及的`對象。給,替。

①於是秦王不懌,爲一擊缶。(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請以趙十五城爲秦王壽。(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臣請爲王言樂。(《莊暴見孟子》)

4.對,向。

①爲之奈何?(司馬遷《鴻門宴》)

②如姬爲公子泣(司馬遷《信陵君竊符救趙》)

5.表示動作、行爲的時間。可譯爲當等到等。

①爲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三)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或反詰,呢。

①如今人方爲刀俎,我爲魚肉,何辭爲(司馬遷《鴻門宴》)

②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爲?(《季氏將伐顓臾》)

③何故懷瑾握瑜而自令見放爲?(司馬遷《屈原列傳》)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7

【因】

(一)介詞。

1.依照,根據。

①罔不因勢象形。(《核舟記》)

②變法者因時而化。

③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

2.依靠,憑藉。

①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過秦論》)

②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燭之武退秦師》)

③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屈原列傳》)

3.趁着,趁此。

①不如因而厚遇之。(《鴻門宴》)

②因擊沛公於坐。(《鴻門宴》)

4.通過,經由。

①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鴻門宴》)

5.因爲,由於。

①因造玉清宮,伐山取材,方有人見之。

②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諫太宗十思書》)

(二)副詞。

1.於是,就;因而。

①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②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2.原因,緣由,機緣。

①於今無會因。(《孔雀東南飛》)

(三)動詞

1.根據

①故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五蠹》)

2.沿襲,繼續。

①蒙故業,因遺策。(《過秦論》)

②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

【於】

(一)介詞。

1.在,從,到

①乃設九賓禮於庭。(在)《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縉紳、大夫、士萃於左丞相府,莫知計所出。

③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前一個於:從)(《勸學》)

④從徑道亡,歸璧於趙。(到)《廉頗藺相如列傳》

2.在方面從中

①荊國有餘地而不足於民。

②於人爲可譏,而在己爲悔。(《遊褒禪山記》)

3.由於

①業精於勤、荒於嬉(《進學解》)

4.向,對,對於。

①請奉命求救於孫將軍(《赤壁之戰》)

②魯肅聞劉表卒,言於孫權曰(《赤壁之戰》)

③愛其子,擇師而教之,於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

5.被。

①君幸於趙王。《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故內惑於鄭袖,外欺於張儀。(《屈原列傳》)

6.與,跟,同。

①身長八尺,每自比於管仲、樂毅。

②燕王欲結於君。《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莫若遣腹心自結於東,以共濟世業。《赤壁之戰》

7.比。

①孔子曰:苛政猛於虎也。

②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後一個於:比)(《勸學》)

【於是】

1.相當於於+此,在這時,在這種情況下,對此,從此,因此。例:

①於是賓客無不變色離席。(在這時)

②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在這種情況下)(《捕蛇者說》)

③於是秦王不懌,爲一擊罅。(對此)《廉頗藺相如列傳》

④於是餘有嘆焉。(因此)(《遊褒禪山記》)

⑤遂墨以葬文公,晉於是始墨。(從此)

2.連詞,表前後句的承接或因果關係,與現代漢語於是相同。例:

①於是秦王不懌,爲一擊缻。(《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③於是爲長安君約車百乘,質於齊。(《觸龍說趙太后》)

【見於】表示被動。

①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秋水》)

②今是溪獨見辱於愚,何哉(《愚溪詩序》)

【與】

(一)介詞。

1.介詞。和,跟,同。

①沛公軍霸上,未得與項羽相見(《鴻門宴》)

②而翁歸,自與汝復算耳(《促織》)

2。給,替。

①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陳涉世家》)

②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

3.比,和比較。

①吾孰與徐公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②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六國論》)

(二)連詞。

1.連詞。和,跟,同。

①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勾踐滅吳》)

②勾踐載稻與脂於舟以行。(《勾踐滅吳》)

(三)動詞。

1.給予,授予。

①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子,公與之餼。(《勾踐滅吳》)

②則與一生彘肩(《鴻門宴》)

③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

2.結交,親附。

①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燭之武退秦師》)

②合從締交,相與爲一(《過秦論》)

③與嬴而不助五國也(《《六國論》》)

3.對付。

①龐煖易與耳。

4.參加,參與。

①騫叔之子與師。(《騫叔哭師》)

5.讚許,同意。

①吾與點也。(《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

②朝過夕改,君子與之。

(四)通假。通歟。句末語氣詞,表示感嘆或疑問。

①無乃爾是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②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③然則廢釁鐘與(《齊桓晉文之事》)

【孰與】【與孰】表示比較與選擇,譯爲:跟比較,哪一個

①謂其妻曰:我孰與城北徐公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②沛公曰:孰與君少長?(《鴻門宴》)

③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廉頗藺相如列傳》)

④吾與徐公孰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孰若】【與其孰若】表示選擇(舍前取後),譯爲:哪如與其哪如

①與其坐而待亡,孰若起而拯之(《馮婉貞》)

②與其殺是童,孰若賣之(《童區寄傳》)

【則】

(一)連詞。

1.表示承接關係。譯爲就便,或譯爲原來是已經是。例如:

①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鴻門宴》)

②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③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④臨視,則蟲集冠上(《促織》)

2.表示條件、假設關係。譯爲假使如果要是就那麼就便。

①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②向吾不爲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3.表示並列關係。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裏,表示分句之間是並列關係。可譯爲就,或不譯。

①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②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③小則獲邑,大則得城。

④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

4.表示轉折、讓步關係。表示轉折時,用在後一分句,譯爲可是卻;表示讓步時,用在前一分句,譯爲雖然倒是。

①於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②手裁舉,則雙超忽而躍(《促織》)

③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

5.表示選擇關係。常和非不呼應着用,譯爲就是不是就是。

①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②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勾踐滅吳》)

(二)副詞。

1.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①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2.表對已然或發現的強調。可譯爲已經原來原來已經。

①及諸河,則在舟中矣。(《殽之戰》

(三)名詞。

1.指分項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條數。

①《論語》六則。

2。準則,法則。

①以身作則。

(四)動詞。效法。

①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

(五)通假。同輒,總是,常常。

①居則曰:不吾知也!

【則是】只當是。

①與竇娥燒一陌兒,則是看你死的孩兒面上。(《竇娥冤》)

【則則】讚歎的聲音。

①連呼則則。

【者】

(一)助詞。

1.指人、物、事、時、地等。的,的(人、東西、事情)。

①有復言令長安君爲質者,老婦必唾其面!(《觸龍說趙太后》)

②秦自繆公以來二十餘君,未嘗有堅明約束者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在數詞後面,譯爲個方面樣東西件事情。

①此數者,用兵之患也。(《赤壁之戰》)

②或異於二者之爲,何哉?(《岳陽樓記》)

3.用作若似如的賓語,譯爲的樣子。

①言之,貌若甚戚者(《捕蛇者說》)

②然往來視之,覺無異能者(《黔之驢》)

4.放在後置的定語後面,相當於的。

①求人可使報秦者,未得。(《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頃之,煙炎張天,人馬燒溺死者甚衆(《赤壁之戰》)

5.放在主語後面,引出判斷,不必譯出。

①廉頗者,趙之良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師說》)

6.用在今昔等時間詞後面,不必譯出。

①近者奉辭伐罪。(《赤壁之戰》)

②古者以天下爲主,君爲客。

③遠者數世,近者及身。

7.放在分句的句末,引出原因。

①然操遂能克紹,以弱爲強者,非惟天時,抑亦人謀也。(《赤壁之戰》)

②臣所以去親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義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二)語氣詞。

1.放在疑問句的句末,表示疑問語氣等。

①何者?嚴大國之威以脩敬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誰爲大王爲此計者?(《鴻門宴》)

【之】

(一)代詞。

1.第三人稱代詞,他、她、它(們)。有時靈活運用於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

①太后盛氣而揖之。(《觸龍說趙太后》)

②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之:我)(《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數存之。(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④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⑤然語之,又恐汝日日爲吾擔憂。(之:你)(《與妻書》)

2.指示代詞,這,此。

①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將伐顓臾》)

②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爲之辭(前一個之,這樣。後一個之,它。)(《季氏將伐顓臾》)

③之二蟲又何知。(《逍遙遊》)

④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助詞。

1.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

①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②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仇。(《勾踐滅吳》)

2.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①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爲也已。(《燭之武退秦師》)

②客之美我者,欲有求於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不患其衆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勾踐滅吳》)

④王無異於百姓之以王爲愛也。

3.放在倒置的動(介)賓短語之間,作爲賓語提前的標誌。

①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②譬若以肉投餒虎,何功之有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③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齊桓晉文之事》)

4.放在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作爲定語後置的標誌。

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②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屈原列傳》)

5.用在時間詞或動詞(多爲不及物動詞)後面,湊足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①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寡人之於國也》)

②餘扃jiōng,牖yǒu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③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三)動詞,到去。

①胡爲乎遑遑欲何之?(《歸去來兮辭》)

②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爲?(《逍遙遊》)

③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齊桓晉文之事》)

④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齊人有一妻一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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