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描寫杭州的古詩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鐵冠道人、東坡居士,世稱蘇東坡、蘇仙,小編精心爲你整理了蘇軾描寫杭州的古詩,希望對你有所借鑑作用喲。
《湖上初晴後雨》
蘇軾
水光瀲灩晴方好,
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
濃妝淡抹總相宜。
《望湖樓醉其一》
蘇軾
黑雲翻墨未遮山,
白雨跳珠亂入船。
卷地風來忽吹散,
望湖樓下水如天。
《夜泛西湖》
蘇軾
菰蒲無邊水茫茫,
荷花夜開風露香。
漸見燈明出遠寺,
更待月黑看湖光。
《開西湖》
蘇軾
偉人謀議不求多,事定紛紜自唯阿。
盡放龜魚還綠淨,肯容蕭葦障前坡。
一朝美事誰能繼,百尺蒼崖尚可磨。
天上列星當亦喜,月明時下浴金波。
【次韻趙德麟西湖新成見懷絕句】
壺中春色飲中仙,
騎鶴東來獨惘然。
猶有趙陳同李郭,
不妨同泛過湖船。
【靈隱前一首贈唐林夫(一題聞林夫當徙靈隱寺寓居戲作靈隱前一首)】
靈隱前,天竺後,兩澗春淙一靈鷲。
不知水從何處來,跳波赴壑如奔雷。
無情有意兩莫測,肯向冷泉亭下相縈迴。
我在錢塘六百日,山中暫來不暖席。
今君欲作靈隱居,葛衣草履隨僧蔬。
能與冷泉作主一百日,不用二十四考書中書。
【竹間亭小酌懷歐陽叔弼季默呈趙景貺陳履常】
(一題作小飲西湖,懷歐陽叔弼兄弟,贈趙景貺、陳履常)
歲暮自急景,我閒方緩觴。
醉飲西湖晚,步轉北渚長。
地坐略少長,意行無澗岡。
久知薺麥青,稍喜榆柳黃。
盎盎春欲動,瀲瀲夜未央。
水天鷗鷺靜,月霧鬆檜香。
撫景方婉娩,懷人重淒涼。
豈無一老兵,坐念兩歐陽。
我意正麋鹿,君才亦圭璋。
此會恐難久,此歡不可忘
【送襄陽從事李友諒歸錢塘】
居杭積五歲,自意本杭人。
故山歸無家,欲卜西湖鄰。
良田不難買,靜士誰當親。
髯張既超然,老潛亦絕倫。
李子冰玉姿,文行兩清淳。
歸從三人遊,便足了此身。
公堤不改作,姥嶺行開新。
幽夢隨子去,松花落衣巾。
【再次韻趙德麟新開西湖】
使君不用山鞠窮,饑民自逃泥水中。
欲將百瀆起凶歲,免使甔石愁揚雄。
西湖雖小亦西子,縈流作態清而豐。
千夫餘力起三閘,焦陂下與長淮通。
十年憔悴塵土窟,清瀾一洗啼痕空。
王孫本自有仙骨,平生宿衛明光宮。
一行作吏人不識,正似雲月初朦朧。
時臨此水照冰雪,莫遣白髮生秋風。
定須卻致兩黃鵠,新與上帝開濯龍。
湖成君歸侍帝側,燈花已綴釵頭蟲。
(予以潁人苦飢,奏乞留黃河夫萬人,修境內溝洫,詔許之。因以餘力浚治此湖。)
宋神宗在熙寧年間(1068——1077)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後,又在元豐年間(1078——1085)從事改制。就在變法到改制的轉折關頭,發生了蘇軾烏臺詩案。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李定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御史臺自漢代以來即別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爲“烏臺詩案”。
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爲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許下,蘇軾被抓進烏臺,一關就是4個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寫的詩的由來和詞句中典故的出處。
由於宋朝有不殺士大夫的慣例,所以蘇軾免於一死,但被貶爲黃州團練副使。
元豐二年 (1079年),蘇軾移任湖州 (浙江省吳興縣),七月遭御史臺所派遣的皇甫遵等人逮捕入獄,他們指證蘇軾在詩文中歪曲事實,誹謗朝廷。
御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舉出蘇軾的《杭州紀事詩》做爲證據,說他“玩弄朝廷,譏嘲國家大事”,更從他的其它詩文中挖出一句二句,斷章取義的給予定罪,如:“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本來蘇軾是說自己沒有把法律一類的書讀通,所以無法幫助皇帝成爲像堯、舜那樣的聖人,他們卻指他是諷刺皇帝沒能以法律教導、監督官吏;又如“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說他是指責興修水利的這個措施不對。其實蘇軾自己在杭州也興修水利工程,怎會認爲那是錯的呢?又如“豈是聞韶忘解味,邇來三月食無鹽”說他是諷刺禁止人民賣鹽。總結一句話,是認定他膽敢譏諷皇上和宰相,罪大惡極,應該處死刑。
蘇軾在御史臺內遭到嚴刑拷問,他自認難逃死罪。最後終能倖免一死。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蒙神宗的'恩賜被判流放黃州(湖北省黃岡縣),蘇軾被拘禁近百日,後獲釋離開御史臺之獄。後人把這樁案件的告訴狀和供述書編纂爲一部《烏臺詩案》。“烏臺”即御史臺。《漢書·朱博傳》:“是時,兀御史府吏舍百餘區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數千棲宿其上,晨去暮來,號曰朝夕烏。”後世便以御史府爲烏府,御史臺爲烏臺。由於這案的發起者都是御史臺的言官,他們包括御史中丞李定,監察御史裏行(御史臺的見習史官)舒覃、何正臣等,因此稱爲“烏臺詩案”。
蘇軾致禍的原由,除上述的“莫須有罪名”外,據說是因爲得罪了當時的宰相王安石。當時人的筆記裏曾記載其事。
說蘇軾在朝廷當禮部尚書之時,有一日,他去王安石的書房烏齋去找王安石,王不在,蘇軾見烏齋臺桌上擺着 一首隻寫得兩句尚未寫完的詩——“明月枝頭叫,黃狗臥花心。”
蘇東坡瞧了又瞧,好生質疑,覺得明月怎能在枝頭叫呢?黃狗又怎幺會在花心上臥呢?以爲不妥。於是提筆一改,將詩句改爲“明月當空照,黃狗臥花蔭”。
王安石回來後,對蘇軾改他的詩極爲不滿,就將他貶到合浦。蘇東坡到合浦後,一天,他出室外散步,見一羣小孩子圍在一堆花叢前猛喊:“黃狗羅羅,黑狗羅羅,快出來呀?羅羅,羅羅羅羅。”蘇東坡出於好奇心,走過去問小孩喊什幺,小孩說,我們叫蟲子快點出來,好捉它。蘇東坡湊近花前一看,見有幾條黃色、黑色象芝麻大的小蟲在花蕊裏蠕動。又問小孩說這是什幺蟲?小孩說:黃狗蟲,黑狗蟲。蘇東坡離開花叢,來到一棵榕樹下,正碰到樹上一陣清脆的鳥叫聲,問旁人,這是什幺鳥叫?旁人答道:這叫明月鳥。此刻蘇東坡才恍然大悟,知自己錯改了王安石的詩。
這段記載的真僞已不可考。從史實上看,王安石罰蘇軾,錯改兩句詩似乎不是王安石討厭蘇軾的真正原因。其實質上的原因,當是政治上蘇軾反對王安石變法。所以,蘇軾纔會在仕途有所不順。
1079年7月,蘇軾在湖州任上,因烏臺詩案獲罪入獄,次年元月,被流放至黃州。詩案之前,自1071年任杭州通判以來,蘇軾歷任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政績卓著。其詩詞作品在整體風格上是大漠長天揮灑自如,內容上則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而詩案之後,雖然有一段時間官至翰林學士,但其作品中卻少有致君堯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卻越來越轉向大自然、轉向人生體悟。至於晚年謫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曠達的心境就更加顯露出來,一承黃州時期作品的風格,收斂平生心,我運物自閒,以達豁然恬淡之境。
以烏臺詩案爲界,蘇軾的詩詞作品在創作上有繼承也有明顯的差異。在貫穿始終的“歸去”情結背後,我們看到詩人的筆觸由少年般的無端喟嘆,漸漸轉向中年的無奈和老年的曠達——漸老漸熟,乃造平淡。
首先,在題材上,前期的作品主要反映了蘇軾的“具體的政治憂患”,而後其作品則將側重點放在了“寬廣的人生憂患”,嫉惡如仇,遇有邪惡,則“如蠅在臺,吐之乃已”。其行雲流水之作引發了烏臺詩案。黃州貶謫生活,使他“諷刺的苛酷,筆鋒的尖銳,以及緊張與憤怒,全已消失,代之而出現的,則是一種光輝溫暖、親切寬和的識諧.醇甜而成熟,透徹而深入。”
其次,在文化上,前期尚儒而後期尚道尚佛。
前期,他有儒家所提倡的社會責任,他深切關注百姓疾苦; 後期,尤其是兩次遭貶之後,他則更加崇尚道家文化並回歸到佛教中來,企圖在宗教上得到解脫。他深受佛家的“平常心是道”的啓發,在黃州惠州儋州等地過上了真正的農人的生活,並樂在其中。
第三,在風格上,前期的作品大氣磅礴、豪放奔騰如洪水破堤一瀉千里;而後期的作品則空靈雋永、樸質清淡如深柳白梨花香遠溢清。
就詞作而言,縱觀蘇軾的三百餘首詞作,真正屬於豪放風格的作品卻爲數不多,據朱靖華先生的統計類似的作品佔蘇軾全部詞作的十分之一左右,大多集中在密州徐州,是那個時期創作的主流。這些作品雖然在數量上並不佔優勢,卻着實反映了那段時期蘇軾積極仕進的心態。而後期的一些作品就既有地方人情的風貌,也有娛賓遣興,秀麗嫵媚的姿采。諸如詠物言情、記遊寫景、懷古感舊、酬贈留別,田園風光、談禪說理,幾乎無所不包,絢爛多姿。而這一部分佔了蘇軾全詞的十之八九左右,其間大有莊子化蝶、無我皆忘之味。至此,他把所有的對現實的對政治的不滿、歇斯底里的狂吼、針尖麥芒的批判全部驅逐了。其題材漸廣,其風格漸趨平淡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