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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杯”旅遊商品開發大賽實施方案 企劃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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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杯”旅遊商品開發大賽實施方案 企劃文案

涼州區2004年“XX杯”旅遊商品
開發大賽實施方案
爲迎接2004年甘肅武威第三屆“天馬”旅遊節,充實涼州旅遊商品市場,提高旅遊商品的市場佔有率,根據市政府《關於舉辦全市旅遊商品開發大賽的意見》文件精神,經區政府研究決定:於2004年4月初舉辦涼州區“XX杯”旅遊商品開發大賽。具體方案如下:
一、活動目的
通過本次旅遊商品大賽,以市場爲導向,以精品爲目標,挖掘開發一批有較高品位、富含科技含量、獨具地方特色、市場前景廣闊的旅遊商品,積極培育涼州旅遊商品的客源市場,進一步完善旅遊商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及宣傳等一條龍服務體系,不斷壯大我區旅遊商品的產銷隊伍,樹立涼州旅遊的品牌意識,做大做強涼州的旅遊業。
二、活動名稱
2004年涼州區“XX杯”旅遊商品開發大賽
三、主辦單位
涼州區人民政府
涼州區旅遊局
涼州區文體局
涼州區經貿局
涼州區廣播電視局
中國共青團涼州區委
四、協辦單位(待定)
五、組織機構
大賽設組委會,組委會下設評委組、辦公室。
組 長:張祥生  涼州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李吉仁  涼州區旅遊局局長
    趙繼洲  涼州區文體局局長
    李長東  涼州區經貿局局長
    楊新年  中國共青團涼州區委書記
    陳德正  涼州區旅遊局副局長
評委組:張祥生  涼州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李吉仁  涼州區旅遊局局長
    趙繼洲  涼州區文體局局長
    李長東  涼州區經貿局局長
    楊新年  涼州區團委書記
    馮天民  涼州區羣藝館館長
    王金城  涼州書畫院院長
    王文明  涼州區旅遊局副局長
    胡宗密  涼州區博物館館員
    黨壽山  涼州區博物館館員
    黎大祥  涼州區博物館館員
辦公室設在涼州區旅遊局,主任由陳德正同志擔任,陳耿、許天才同志具體負責落實活動的各項工作。
五、組織實施
1、旅遊商品的範圍:
文物復仿製品:在遵守國家關於文物復仿製有關規定的前提下,開發、設計、製作的涼州各歷史時期文物的復仿製品及設計樣品。
工藝品、紀念品:立足多種材質開發的雕塑、編織、鑲嵌、刺繡、飾品、剪紙、根雕、奇石等具有紀念意義和鑑賞收藏價值的各類工藝品、紀念品(包括紀念幣)。
服裝、生活用品:具有涼州地方特色的服裝製品、生活用品及設計樣稿等,包括亞麻、地毯等系列產品。
綠色食品:圍繞涼州農副產品開發的保健品、營養補品、綠色飲品、名優土特產品。
書畫作品:反映涼州悠久歷史和深厚文化的各類書法、繪畫、篆刻、刻字作品。
圖書、音像製品:反映涼州歷史文化、民俗風情、旅遊資源的書刊、畫冊、郵票、明信片、歌曲、光碟等公開出版發行或內部印製的各類圖書、音像製品。
2、評獎辦法:
本次旅遊商品大賽設以下獎項:
特等獎1名,獎人民幣1000元;
一等獎1名,獎人民幣800元;
二等獎2名,獎人民幣500元;
三等獎5名,獎人民幣100元;
另外,設優秀獎20名,最佳創意獎1名,最佳組織獎10名,均頒發給涼州區人民政府驗印的獲獎證書。
3、參賽要求:
(1)參賽作品應能夠體現涼州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
(2)參賽作品應能夠代表本類產品,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品牌價值;
(3)參賽作品或設計稿應具備較強的創意,富含文化內涵。
(4)凡參賽作品,要按統一要求,保送實物及設計創意說明,並填寫旅遊商品開發大賽報名表一式二份。說明材料要求文字精練,要點清晰,說明作品的設計構想及創意,字數不超過400字,用二號楷體字打印在A4紙上。
4、宣傳報道及後續工作:
(1)大賽將採用電視全程採訪報道的形式,對作品徵集、評獎及參賽作品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報道。
(2)凡獲獎作品,將由區旅遊局負責向轄區各旅遊景區(點)、旅遊商店推薦銷售。
(3)對獲獎作品的生產單位,將由區旅遊局報請省旅遊局批准定爲旅遊定點單位,並將其獲獎作品向市“節會”組委會推薦作爲2004年“天馬”旅遊節指定旅遊商品。
5、經費來源:
此項活動以社會化方式運作,以賽養賽爲原則,具體採用以下辦法運作。
(1)、凡參賽商品及設計樣品,收取參賽評審費20元,貴重金屬製品、書畫作品、寶石製品等除收取參賽評審費外,另收作品保管費及保險費10元。
(2)、拍賣大賽冠名權,採用競標方式向社會公開拍賣,底價爲15000元;
對取得大賽冠名權的企業,定爲本次活動協辦單位,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可作爲特邀佳賓參與旅遊商品評定工作,企業參賽產品由區旅遊局向市“節會”組委會推薦作爲旅遊節指定旅遊商品。
(3)、尋求企業贊助,凡願意贊助此次旅遊商品大賽的企業或單位,視情況收取1000-2000元的贊助費;
凡贊助單位並免收參賽評審費,在電視宣傳報道中打出贊助單位名稱字幕,並由區旅遊局發給旅遊定點單位銅牌。
6、工作進度安排:
(1)2003年11月25日—2003年12月31日,拿出切實可行的大賽實施方案,經區政府審批印發,並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上發佈啓事,廣泛宣傳發動社會各界參與本次大賽;
(2)2004年1月1日—2004年3月20日,確定大賽場地,邀請專家評委,聯繫大賽冠名單位及贊助單位,徵集各類參賽作品,借第三屆“天馬”旅遊節展開強大的宣傳攻勢,對活動進行全程宣傳報道,對參賽企業和個人就參賽作品進行電視專訪。
(3)2004年3月21日—2004年4月5日,進行參賽作品初步篩選、分類,做好會場布展等工作,
(4)2004年4月6日—2004年4月10日,組織參賽作品的評審工作。
(5)2004年4月11日—2004年4月18日,進行參賽作品分數統計、獎項分配、文件印刷、證書製作及推薦上報工作,4月18日召開電視頒獎大會。
(6)2004年4月19日—2004年4月30日,完成參賽作品的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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