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自我鑑定

團員教育與管理自我鑑定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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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團積極分子培養

團員教育與管理自我鑑定

加強對入團積極分子的培養,是發展團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環節包括:

(一)確定專人與入團積極分子聯繫,經常瞭解他們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通過談心等細緻的工作進行思想教育。

(二)動員和帶領入團積極分子立足本職崗位,爭創一流成績,使他們在實踐中受教育、起作用、長才幹。

(三)吸收入團積極分子參加一些團的會議和活動,使他們在團的生活中得到鍛鍊,加深對團的認識。

(四)分配入團積極分子做一些適當的社會工作,加強組織性的訓練。

(五)定期給入團積極分子上團課,使他們瞭解團的基本知識,加深對《團章》的理解。

二、團員發展

團員發展的程序主要包括確定發展對象、對發展對象進行培養和考察、接受發展對象入團。團員發展必須履行如下手續:

(一)凡志願入團青年,必須向團組織提出申請。

(二)凡入團的青年,必須有本支部兩名團員做介紹人,介紹人可由申請人自己選擇,也可由團支部指定。

(三)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入團志願書》,介紹人應在《入團志願書》上填寫自己的意見。

(四)支部大會發展新團員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團員出席,經到會團員的半數以上同意才能通過。

(五)團的基層委員會(或由被授權接受新團員的團總支)對支部大會的決議要認真審覈和及時審批。審批團員,必須召開團委會,不能由個人或少數人代行。

(六)青年被批准入團,團支部應及時將上級團委批准的決定通知本人,並在支部團員大會宣佈。被批准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從上級團委批准之月起交納團費。

(七)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宣誓儀式可以由團的基層委員會、總支委員會或支部委員會組織。

(八)新團員被上級團委批准入團後,團組織應通過鄭重方式向其頒發團員證和團徽。

二、團員證制度

團員證是團員政治身份公開的、法定的證明,也是團員區別於一般青年的榮譽標誌。

(一)團員證的功能

1、證明團員政治身份。

2、轉接團員組織關係。

3、方便團員參加團內活動。

4、記載團員獲得的團內獎勵。

5、進行團員年度團籍註冊。

6、作爲團員參加團內民主選舉和表決的資格證明。

7、作爲團員超齡離團後的永久紀念。

(二)團員證的管理職責

團支部是團員證管理體系的最基礎單位,在團員證管理中擔負着最直接和重要的職責。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團費收繳並在團費收繳卡上加以記載。

2、建立團員花名冊。

3、做好年度團籍註冊工作。

(三)團員證的頒發

團員被批准入團後,團的組織應通過鄭重方式向其頒發團員證。團的縣級委員會爲團員證頒發單位。團的縣級和縣級以上委員會,可以授權下屬團的基層委員會和獨立團總支辦理頒發團員證的具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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