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讀後感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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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讀《野性的呼喚》有感】

當我第一次翻開傑克·倫敦的鉅著——《野性的呼喚》時,那淒涼而極富哲理的詩便深深地打動了:“風俗的鏈條鎖不住遊牧部落跳躍的古老渴望;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淒厲的詩行。”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600字

或許正如作者傑克·倫敦所說的那樣,萬物心中都有一種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帶來的野蠻,帶來征服萬物的慾望,《野性的呼喚》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時驚呆了;在這冷酷無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誼就等於付出生命,只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決沒有後退的可能。所有有殘酷都在喚醒他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實都在告訴它,在這個社會中只有征服和被征服者。來自本能深處的不屈的鬥志被喚醒了,因爲它知道這一切都體現着生命的價值。

然而野性的帶來野蠻的同時也帶來了純真與忠貞的友情,這是文明與古老的結晶。當巴克的主人死去時,他仰望蒼天,發出長長的嗥叫。這嗥叫是傷感的,這嗥叫是忠誠的,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這嗥叫包着巴克對主人深刻的愛,這愛是野性的友情表現。

生命是矛盾的,生命是複雜的。它有奸詐,也有忠誠,它有文明,也有野蠻。可是,這就是真實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燦爛,因此而生生不息……

讀完《野性的呼喚》,掩卷而思,不覺已是感動涕零……

  【篇二:讀《野性的呼喚》有感】

《野性的呼喚》是我最喜歡的書之一,每讀一遍,我都會有新的感受,但最爲深刻的感受,莫過於爲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寫了這樣一件事,巴克是一條碩大無比的狗,它被人從南方主人家偷出來賣掉,幾經周折後,它成爲了一條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殘酷的馴服過程中,它意識到了公正與自然的法則。在艱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幾經調換,最後一位主人和巴克結下了難捨難分的深情厚誼,最後,它在熱愛的主人慘遭不幸後,它便走向了荒野,成爲狼族之首。

讀着,讀着,我的淚水不知不覺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間的友誼讓我感動,而最讓我震驚的卻是文中巴克那從未停歇的對自由,對野性的追尋,也正是他尋找自由,張揚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氣與信心,使它成了狼羣之首,也正是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陰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爲一隻狗,在人類的文明規則中無法選擇自己的生活,而做爲一個人,也會有同樣的無奈。只是我們應該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選擇的權利和自由,選擇服從,選擇叛逆,選擇驕傲地生存,選擇主平的地方……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選擇的是對是錯,只要你在這條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對生活和現實,不懼怕,不退縮,總會創造出生命的奇蹟。

  【篇三:讀《野性的呼喚》有感】

《野性的呼喚》是我最喜歡的書之一,每讀一遍,我都會有新的感受,但最爲深刻的感受,莫過於爲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寫了這樣一件事,巴克是一條碩大無比的狗,它被人從南方主人家偷出來賣掉,幾經周折後,它成爲了一條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殘酷的馴服過程中,它意識到了公正與自然的法則。在艱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幾經調換,最後一位主人和巴克結下了難捨難分的深情厚誼,最後,它在熱愛的主人慘遭不幸後,它便走向了荒野,成爲狼族之首。

讀着,讀着,我的淚水不知不覺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間的友誼讓我感動,而最讓我震驚的卻是文中巴克那從未停歇的對自由,對野性的追尋,也正是他尋找自由,張揚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氣與信心,使它成了狼羣之首,也正是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陰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爲一隻狗,在人類的文明規則中無法選擇自己的生活,而做爲一個人,也會有同樣的無奈。只是我們應該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選擇的權利和自由,選擇服從,選擇叛逆,選擇驕傲地生存,選擇主平的地方!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選擇的是對是錯,只要你在這條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對生活和現實,不懼怕,不退縮,總會創造出生命的奇蹟。

  【篇四:讀《野性的呼喚》有感】

這是一部美國著名的現實主義小說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親身經歷所做。

全書以一直聖伯納犬與蘇格蘭牧羊犬的混血兒犬巴克爲主人翁,描繪出一隻有思想犬在殘酷的社會怎樣立足,怎樣將狼的野性激發出來,怎樣表達他對一個真愛他的人的忠誠與他那獨特的智慧。

開篇以一種大事爆發之前安靜讓人處在享受的風光中,之後曼尼爾開始行動——販賣巴克到庫侖戴克那個淘金者蜂擁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來巴克可以說是從天堂到地獄一樣,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齒之間他學到了叛逆的服從,等待時機與旭日待發。巴克最開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爲淘金者與他們的家人送郵件,在工作於狗之間的關係中,他不斷創造奇蹟與威懾力,他被一個主人買到另一個主人他已經習慣了,當被賣的最後一次他的隊員因體力透支相繼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選擇了拒絕工作,最後被一個約翰。桑頓的男人救下,這是他唯一愛的人,他爲他的愛人創造歷史。但,殘酷的現實再次打擊巴克,在巴克出去獵食再次回來之後,他的愛人被兇殘的伊哈特人殺死,一怒之下巴克爲他的愛人殺死了數人伊哈特人,在淒涼,悲痛,傷心,絕望的長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隊,巴克的故事結束了,魔狗帶領狼隊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間傳開了。

整部小說告訴我們一,人類是殘忍,貪婪的。二,自然界萬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視,他們的智商可堪人類,他們對愛他們的給與忠誠致死的愛,他們的感情不可被忽視。三,每個人都有隱藏着的野性。

  【篇五:讀《野性的呼喚》有感】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應該自由而美好地綻放。”一本書的封面上的這句話吸引了我,這本書就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寫的《野性的呼喚》。

這本書寫了一條叫做巴克的長毛大狗,從溫暖文明的南方被誘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極荒原,從一隻養尊處優、孤芳自賞、目空一切的貴族犬,到備受折磨不得不順應環境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後成爲被伊哈特人稱爲魔鬼的狼羣領頭狗。在它轉變的過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漸漸喚醒。雖然它在人類文明與道德規範的束縛下,在人類的棍棒與皮鞭下也享受着人類認爲的幸福和苦難,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從。如果不能順應環境它一定會迅速地走向死亡。這時它把對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壓在心靈的最深處。

就象書中寫的:“巴克身上被喚醒的原始野性活躍着沸騰着,猶如潮汐和季節一樣強有力地在他心頭波動。”“野性同幽靈一樣不斷呼喚着他、誘惑着他、要與他一起去嗅風的氣味,一道去聽森林的音響,支配他的情緒,指導他的行動,讓他超越自身。這種召喚使他的心與人類及人類對他權力越離越遠。”巴克終於在它的最愛的主人――桑頓被害後,背離了人類世界,回到荒原。因爲巴克的牽掛斷了“人類及人類所擁有的權力再也束縛不了他,他與他的野性兄弟肩並肩地一邊奔跑一邊嗥叫……”巴克在野性迴歸以後成了狼羣的頭領。

與其說這本書寫的是狗的故事,還不如說寫的是嚮往自由的故事,就象書的封面寫的:“所有的生命都應該在蔚藍的天空下自由行動,在張揚的生命裏,尋求自由,讓自己幸福快樂!”

我真的很喜歡《野性的呼喚》這本書,因爲從這本書是傑克倫敦先生對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喚,是對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讚美!

  【篇六:讀《野性的呼喚》有感】

今天,我讀完了美國作家傑克“倫敦最受歡迎的小說之一《野性的呼喚》。小說講述的是一隻被文明教化的狗被人盜賣後,面對殘酷的生存環境,最終迴歸野性變成狼的故事。

由於淘金浪潮的來臨。主人公——狗——巴克被法官家的僕人誘賣。從此它的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弱肉強食的荒原生活中,巴克忍受了各種虐待,迅速地學習各種生存技巧,鼓足勇氣,練成了吃苦的精神。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無論遇到什麼挫折、困難都會勇敢地去面對。可是,現在我們有些人遇到一點兒的挫折、困難就只會選擇逃避,這些人真是不可理喻。人在成長的道路上絕不會是一帆風順的,難免會遇到挫折、困難,如果這樣從此就一蹶不振,是不行的。通過讀《野性的呼喚》這部小說我知道了人生的道路永遠不會是平坦的,如果遇到崎嶇的山路,我不應該選擇逃避,而應該勇敢地去面對。作文

  【篇七:讀《野性的呼喚》有感】

看了傑克·倫敦(Jack London1876-1916)的短篇小說《野性的呼喚》(TheCallofTheWide),薄薄的一本小書,帶來深深的思索。書中描寫了一隻名叫巴克的狗從一隻家養寵物,變成一隻適應蠻荒之地艱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終心中的野性被喚醒而成爲一隻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爲什麼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戰,敢於鋌而走險,甘願忍受隨之而來的肉體和心靈的折磨?這可能源於原始的本能,即對食物和異性的慾望。在羣居野生動物中,經過決鬥,勇猛、狡詐的王者可以獲得最多的異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會中的人僅有勇猛、狡詐的品質還不夠,更需要擁有智慧、技巧去戰勝其他獵手與獵物

文明社會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夠在蠻荒社會中,在棍子與牙齒的法則下能夠生存所必須具備的野蠻本能。這樣才能敢於拼搏、敢於爭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擁有智慧。文明社會比蠻荒社會在形式的層面上覆雜,雖然兩個社會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都信奉棍子與牙齒的法則,但如果在鬥爭中不講究方式、方法,不適應文明社會形式上的要求,就會失敗。

總之,個體想在羣體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慾望,不要讓其被各種因素所束縛,所磨滅。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觀環境因素;也需要現代的技巧與狡詐,來打敗對手,壯大自己。

  【篇八:讀《野性的呼喚》有感】

讀完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我深刻地體會到拉雪橇的獵犬是多麼的勇敢,強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這本小說的作者是美國具有民族色彩的優秀作家傑克。倫敦,他的小說作品創作極豐,1876年1月12日傑克倫敦在舊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於突發性心臟病。他的童年是在艱難困苦中度過的,曾當過報童,水手,流浪中還蹲過監獄,後來去過阿拉斯加淘過金。

當傑克倫敦發現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於是就出現了小說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隻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裏,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因爲大量盛產黃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寶愛好者都會聚集到這裏來,而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這個原因被賣到這裏。

進入北方後,他才知道那裏的環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裏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裏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裏也沒有公平的遊戲規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首先是對領頭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點,之後不斷指代領頭狗斯比茨製造麻煩,最終與斯比茨挑起了一場惡鬥,並將它打敗後殺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勝寒冷,對他來說實地是簡單。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後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後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羣,迴歸大自然……

小說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徵,通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說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爲“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羣,迴歸大自然後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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