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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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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厲王長者,高祖少子也,其母故趙王張敖美人。高祖八年,從東垣過趙,趙王獻之美人。厲王母得幸焉,有身。趙王敖弗敢內宮,爲築外宮而舍之。及貫高等謀反柏人事發覺,並逮治王,盡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內。厲王母亦系,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聞上,上方怒趙王,未理厲王母。厲王母弟趙兼因闢陽侯言呂后,呂后妒,弗肯白,闢陽侯不強爭。及厲王母已生厲王,恚,即自殺。吏奉厲王詣上,上悔,令呂后母之,而葬厲王母真定。真定,厲王母之家在焉,父世縣也。

《史記》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高祖十一年七月,淮南王黥布反,立子長爲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上自將兵擊滅布,厲王遂即位。厲王蚤失母,常附呂后,孝惠、呂后時以故得幸無患害,而常心怨闢陽侯,弗敢發。及孝文帝初即位,淮南王自以爲最親,驕蹇,數不奉法。上以親故,常寬赦之。三年,入朝。甚橫。從上入苑囿獵,與上同車,常謂上“大兄”。厲王有材力,力能扛鼎,乃往請闢陽侯。闢陽侯出見之,即自袖鐵椎椎闢陽侯,令從者魏敬剄之。厲王乃馳走闕下,肉袒謝曰:“臣母不當坐趙事,其時闢陽侯力能得之呂后,弗爭,罪一也。趙王如意子母無罪,呂后殺之,闢陽侯弗爭,罪二也。呂后王諸呂,欲以危劉氏,闢陽侯弗爭,罪三也。臣謹爲天下誅賊臣闢陽侯,報母之仇,謹伏闕下請罪。”孝文傷其志,爲親故,弗治,赦厲王。當是時,薄太后及太子諸大臣皆憚厲王,厲王以此歸國益驕恣,不用漢法,出入稱警蹕,稱制,自爲法令,擬於天子。

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與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謀,以輂車四十乘反谷口,令人使閩越、匈奴。事覺,治之,使使召淮南王。淮南王至長安。

“丞相臣張倉、典客臣馮敬、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賀、備盜賊中尉臣福昧死言: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爲黃屋蓋乘輿,出入擬於天子,擅爲法令,不用漢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爲丞相,聚收漢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與居,爲治家室,賜其財物爵祿田宅,爵或至關內侯,奉以二千石,所不當得,欲以有爲。大夫但、士五開章等七十人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欲以危宗廟社稷。使開章陰告長,與謀使閩越及匈奴發其兵。開章之淮南見長,長數與坐語飲食,爲家室娶婦,以二千石俸奉之。開章使人告但,已言之王。春使使報但等。吏覺知,使長安尉奇等往捕開章。長匿不予,與故中尉{艹?}忌謀,殺以閉口。爲棺槨衣衾,葬之肥陵邑,謾吏曰‘不知安在’。又詳聚土,樹表其上,曰‘開章死,埋此下’。及長身自賊殺無罪者一人;令吏論殺無罪者六人;爲亡命棄市罪詐捕命者以除罪;擅罪人,罪人無告劾,系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長病,陛下憂苦之,使使者賜書、棗脯。長不欲受賜,不肯見拜使者。南海民處廬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擊之。陛下以淮南民貧苦,遣使者賜長帛五千匹,以賜吏卒勞苦者。長不欲受賜,謾言曰‘無勞苦者’。南海民王織上書獻璧皇帝,忌擅燔其書,不以聞。吏請召治忌,長不遣,謾言曰‘忌病’。春又請長,願入見,長怒曰‘女欲離我自附漢’。長當棄市,臣請論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與列侯二千石議。”

“臣倉、臣敬、臣逸、臣福、臣賀昧死言:臣謹與列侯吏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長不奉法度,不聽天子詔,乃陰聚徒黨及謀反者,厚養亡命,欲以有爲’。臣等議論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赦長死罪,廢勿王。”

“臣倉等昧死言:長有大死罪,陛下不忍致法,幸赦,廢勿王。臣請處蜀郡嚴道邛郵,遣其子母從居,縣爲築蓋家室,皆廩食給薪菜鹽豉炊食器席蓐。臣等昧死請,請佈告天下。”

制曰:“計食長給肉日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從居。他可。”

盡誅所與謀者。於是乃遣淮南王,載以輜車,令縣以次傳。是時袁盎諫上曰:“上素驕淮南王,弗爲置嚴傅相,以故至此。且淮南王爲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霧露病死。陛下爲有殺弟之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復之。”縣傳淮南王者皆不敢發車封。淮南王乃謂侍者曰:“誰謂乃公勇者?吾安能勇!吾以驕故不聞吾過至此。人生一世間,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雍令發封,以死聞。上哭甚悲,謂袁盎曰:“吾不聽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不可奈何,願陛下自寬。”上曰:“爲之奈何?”盎曰:“獨斬丞相、御史以謝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諸縣傳送淮南王不發封餽侍者,皆棄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於雍,守冢三十戶。

孝文八年,上憐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歲,乃封子安爲阜陵侯,子勃爲安陽侯,子賜爲陽周侯,子良爲東成侯。

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厲王曰:“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上聞之,乃嘆曰:“堯舜放逐骨肉,周公殺管蔡,天下稱聖。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豈以我爲貪淮南王地邪?”乃徙城陽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諡淮南王爲厲王,置園復如諸侯儀。

孝文十六年,徙淮南王喜復故城陽。上憐淮南厲王廢法不軌,自使失國蚤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爲淮南王,安陽侯勃爲衡山王,陽周侯賜爲廬江王,皆復得厲王時地,參分之。東城侯良前薨,無後也。

孝景三年,吳楚七國反,吳使者至淮南,淮南王欲發兵應之。其相曰:“大王必欲發兵應吳,臣願爲將。”王乃屬相兵。淮南相已將兵,因城守,不聽王而爲漢;漢亦使曲城侯將兵救淮南:淮南以故得完。吳使者至廬江,廬江王弗應,而往來使越。吳使者至衡山,衡山王堅守無二心。孝景四年,吳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爲貞信,乃勞苦之曰:“南方卑溼。”徙衡山王王濟北,所以襃之。及薨,遂賜諡爲貞王。廬江王邊越,數使使相交,故徙爲衡山王,王江北。淮南王如故。

淮南王安爲人好讀書鼓琴,不喜弋獵狗馬馳騁,亦欲以行陰德拊循百姓,流譽天下。時時怨望厲王死,時欲畔逆,未有因也。及建元二年,淮南王入朝。素善武安侯,武安侯時爲太尉,乃逆王霸上,與王語曰:“方今上無太子,大王親高皇帝孫,行仁義,天下莫不聞。即宮車一日晏駕,非大王當誰立者!”淮南王大喜,厚遺武安侯金財物。陰結賓客,拊循百姓,爲畔逆事。建元六年,彗星見,淮南王心怪之。或說王曰:“先吳軍起時,彗星出長數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長竟天,天下兵當大起。”王心以爲上無太子,天下有變,諸侯並爭,愈益治器械攻戰具,積金錢賂遺郡國諸侯遊士奇材。諸辨士爲方略者,妄作妖言,諂諛王,王喜,多賜金錢,而謀反滋甚。

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辯。王愛陵,常多予金錢,爲中詗長安,約結上左右。元朔三年,上賜淮南王几杖,不朝。淮南王王后荼,王愛幸之。王后生太子遷,遷取王皇太后外孫修成君女爲妃。王謀爲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內泄事,乃與太子謀,令詐弗愛,三月不同席。王乃詳爲怒太子,閉太子使與妃同內三月,太子終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書謝歸去之。王后荼、太子遷及女陵得愛幸王,擅國權,侵奪民田宅,妄致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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